绪论 1
本论 15
第一章 概说 15
第一节 继承之概念 15
第二节 继承之根据 16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19
第一节 继承人之范围 19
第一款 法定继承人 19
第二款 指定继承人 34
第二节 继承人之顺序 37
第三节 应继分 38
第一款 法定应继分 39
第二款 指定应继分 43
第四节 继承权 44
第一款 继承权之意义 44
第二款 继承权之丧失 46
第三款 继承权之回复 53
第五节 代位继承 55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58
第一节 继承之效力 58
第一款 继承之开始 58
第二款 继承之标的 60
第三款 继承之费用 63
第四款 继承之共同 64
第五款 遗产之酌给 68
第二节 继承之承认及抛弃 70
第一款 概说 70
第二款 单纯承认 73
第三款 限定承认 76
第一项 限定承认性质 76
第二项 限定承认之方式 79
第三项 遗产之管理 81
第四项 遗产之清算 83
第四款 继承之抛弃 92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97
第一款 概说 97
第二款 分割之时期 98
第三款 分割之方法 101
第四款 胎儿应继分之保留 102
第五款 分割时之扣算 104
第一项 对被继承人负有债务之扣还 104
第二项 从被继承人受有赠与之扣除 104
第六款 分割之效力 109
第七款 继承人相互间之担保责任 111
第四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115
第一款 概说 115
第二款 遗产管理人之选定及继承人之搜索 115
第三款 遗产管理人之地位 118
第四款 遗产管理人之权利义务 119
第五款 遗产之归属 126
第四章 遗嘱 128
第一节 概说 129
第一款 遗嘱制度之沿革及基础 129
第二款 遗嘱之概念 131
第二节 通则 132
第一款 遗嘱能力 132
第二款 遗嘱对于遗产之处分 135
第三款 受遗赠能力 137
第三节 方式 140
第一款 概说 140
第二款 普通方式 141
第一项 自书遗嘱 141
第二项 公证遗嘱 144
第三项 密封遗嘱 146
第四项 代笔遗嘱 149
第三款 特别方式 150
第四款 见证人之资格 154
第四节 效力 156
第一款 遗嘱发生效力之时期 156
第二款 遗赠之失效及无效 159
第一项 遗赠之失效 159
第二项 遗赠之无效 160
第三款 遗赠之标的 161
第一项 遗赠标的之变更 161
第二项 遗赠标的之返还 162
第四款 附有义务之遗赠 164
第五款 遗赠之承认及抛弃 166
第一项 抛弃遗赠之时期及效力 166
第二项 承认遗赠与否之催吿 167
第三项 抛弃遗赠之效果 168
第五节 执行 169
第一款 概说 169
第二款 遗嘱之提示及开视 170
第三款 遗嘱执行人之指定 172
第四款 遗嘱执行人之性质及资格 173
第一项 遗嘱执行人之性质 173
第二项 遗嘱执行人之资格 174
第五款 遗嘱执行人之职务 174
第六款 遗嘱执行人之解职 177
第六节 撤销 178
第一款 概说 178
第二款 遗嘱撤销之方法 180
第三款 遗嘱撤销之效力 181
第七节 特留分 182
第一款 概说 183
第二款 特留分之比例 185
第三款 特留分之计算 187
第四款 特留分之扣减 189
第五款 扣减之效力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