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序 匡亚明 1
上编 沈家本传 3
前言 法治(Rule of Law):晚清法律改革者的理想 3
第一章 家世和青少年时代 13
一 宦迹不显的诗书世家 13
(一)湖州城编吉巷 13
(二)家世 15
二 北京——童年和少年 18
(一)师承 18
(二)读书 20
三 遭时多故,辗转湘黔 21
(一)父亲外放 22
(二)滞留京师 23
(三)漫漫湘黔路 26
(四)铜仁——长沙 28
(五)连天烽火逼贵阳 31
第二章 前尘似漆渺难知——30年的刑曹和科举生涯 34
一 乡试中举 35
二 索米长安感岁华 37
(一)会试落榜 37
(二)破书生涯 38
(三)以律鸣于时 44
(四)磨驴陈迹踏年年 49
第三章 外官任上 53
一 外放天津 54
(一)强持手版趋跄拙 54
(二)治尚宽大 55
(三)由来师克在人和 59
二 保定任上 63
(一)穷则变,变则通 63
(二)北关教案 65
(三)《刑案汇览三编》 75
(四)留得余生供读律 79
第四章 执掌刑部,奉命修律 94
一 此人端为救时来——西行漫思 94
(一)痛定应思痛,须寻国手医 95
(二)哭奠赵舒翘 96
二 当家刑部 99
(一)身列朝班 100
(二)当家堂官 101
(三)整理部务 104
三 奉命修律 105
第五章 改重为轻,化死为生——翻译西法,改造旧法 110
一 改律例馆为修订法律馆 112
二 翻译各国法律 114
三 改造旧律 118
(一)删削《大清律例》中的部分条款 118
(二)废除重法 119
(三)禁止刑讯 120
(四)削减死罪条目 122
(五)改革行刑旧制 123
(七)统一满汉法律 124
(六)删除奴婢律例 124
(八)改革秋审制度 126
(九)增纂新章 127
第六章 大理院正卿、修订法律大臣 129
一 预备立宪与官制改革 130
二 大理院正卿 132
(一)筹设大理院 133
(二)部院司法权限之争 134
三 修订法律馆的重新组建 142
(一)张仁黼:法律馆改为修订法律院 143
(二)沈家本:开去修订法律差事 144
(三)戴鸿慈:特开修订法律馆 146
(四)奕劻:修订法律馆仍归独立 147
(五)修订法律馆的筹办 150
四 出国考察,聘用外籍专家和国内调查 152
(一)考察日本法制 152
(二)聘请日本专家 154
(三)调查民商事习惯 161
第七章 折冲樽俎,模范列强——新法律草案的制定 169
一 商律 169
二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172
三 《法院编制法》 174
四 《违警律》 175
五 《大清新刑律》 175
六 《国籍法》 178
七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 180
八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182
九 《大清民律草案》 184
十 《大清现行刑律》之编定 185
尾声 退出政坛,斗室蠖居 187
第八章 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法律观 193
下编 沈家本法律思想评述 193
一 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的出发点 194
二 沈家本的中西法律观 201
(一)究其真是,何旧何新 201
(二)中西法律,同异参半 206
(三)取长补短,齐一法制 211
三 “仁政”的内涵 218
四 “法理”的意义 227
第九章 礼法论争 235
一 张之洞: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 238
二 学部:因伦制礼,准礼制刑 243
三 旧义与新理:劳沈之辩 247
(一)劳乃宣:本旧律之义,用新律之体 248
(二)沈家本:劳说不合旧义,亦悖新理 256
(三)编制局:法律保护人之权利,尊长不能倚法专横 260
四 规范各异,道德与法律应否分离——“无夫奸”与“子孙违反教令” 265
(一)“无夫奸”应否入律定罪 265
(二)“子孙违犯教令”如何制裁 273
五 杀死奸夫:旧律不合法理,无益政治、风俗和民生 275
(一)杨度的国家主义理论 280
六 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新旧法律的原理原则 280
(二)劳乃宣的三种生计法律说 284
(三)董康的新律本旧典参新事 289
(四)吴廷燮的旧法律不合中国今日国情 292
(五)崔云松的新律法理源于近世科学说 295
(六)编制局的国家主义保护人权论 298
七 劳乃宣的《新刑律修正案》与资政院议员的辩论 300
(一)劳乃宣的《新刑律修正案》 300
(二)子孙对尊长能否适用正当防卫的辩论 303
(三)“无夫奸”应否定罪科刑的辩论 305
(四)新刑律的颁布与刘廷琛的弹劾 308
第十章 近代法学与法学教育的奠基 311
一 法学盛衰说 312
二 兴学明法,政平讼理 317
三 沟通新旧,融会中西 323
四 创建、主持京师法律学堂 326
五 北京法学会、《法学会杂志》 331
六 翻译、整理中外法律和法学著作 334
第十一章 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 343
一 平等:一个让沈家本回避的问题 343
(一)以“善恶”论刑 352
二 形式平等:善恶与贫富之议 352
(二)“赎法”之于贫富 356
三 人格:西方的?抑或中国的? 360
(一)人格的基础涵义 360
(二)沈家本所理解的“人格” 363
四 结语:曲折的解释 371
第十二章 沈家本的刑法思想 376
一 刑罚人道主义 376
(一)东西方的标准:仁与人道主义 376
(二)沈家本“仁”的法律观和反对重刑的思想 379
(三)人格:仁与刑罚人道主义的媒介 382
(四)沈家本“托古改制”的合理性 385
二 传统“罪刑法定”的近代转化 387
(一)中国古代法中的相关条款 388
(二)《大清现行刑律》的相关条款 392
(三)罪刑法定与《大清新刑律》 396
(四)比附援引与罪刑法定 407
三 传统“罪刑相当”的近代转化 422
(一)沈家本关于罪刑相当的法理表达 424
(二)沈家本对传统法中罪与罚关系的调整 425
(三)沈家本的罪刑相当观 431
第十三章 沈家本的司法审判独立思想 439
一 撤废领事裁判权与沈家本倡议改良司法 439
(一)领事裁判权与清王朝司法主权之关系 440
(二)为撤废领事裁判权而改革司法 451
二 司法审判独立——沈家本改良司法的核心范畴 454
(一)中西古今之置换——沈家本对司法独立思想的把握 454
(二)对传统司法体制的批评和变通 460
(三)重视对司法人才的培育 464
(四)沈氏司法审判独立思想的发展 466
三 结论 477
第十四章 结语:反映论?进化论?会通中西论? 479
一 劳乃宣的“反映论” 479
二 杨度的“进化论” 482
三 沈家本的“会通论” 487
四 结语 492
索引 494
人名索引 494
词语索引 497
文献索引 500
后记 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