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858 第2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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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纪国红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801176316
  • 页数:395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主要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实务用书,为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提供了指南和帮助。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

3.企业分立的概念及分立后纳税人的确定 2

2.企业合并、兼并的概念及合并、兼并后纳税人的确定 2

5.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3

4.租赁、承包经营如何确定纳税人 3

8.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及两档照顾性税率 4

7.对军工企业是否征收所得税 4

6.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征税对象的确定 4

13.预缴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

12.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的确定 5

9.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5

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漏计项目 5

11.非货币收入的估定 5

16.预缴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可不作纳税调整 6

15.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6

14.勘察设计单位适用的税率 6

21.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在何时确认收入 7

20.加工制造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7

1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 7

18.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何时确认收入 7

19.建安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7

24.房地产企业何时确认收入 8

23.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何时确认纳税收入 8

22.出版企业预收货款在何时确认收入 8

27.企业所得税预缴的纳税方式 12

26.遇法定节假日纳税申报时间如何顺延 12

25.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间 12

29.境外投资所得何时申报 14

28.企业第四季度税款何时预缴 14

33.企业清算何时办理申报 15

32.企业亏损也要纳税申报 15

30.企业年终申报前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处理 15

31.什么是多退少补 15

37.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6

36.联营企业要先纳税后分配 16

34.企业合并、分立何时办理申报 16

35.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遵循的规则 16

41.典当业的入库管理 17

40.所得税税款的入库管理 17

38.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7

39.中央在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7

43.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18

42.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管理 18

44.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改革前形成的税收征管范围不作变动 20

46.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在国家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登记的企业范围 21

45.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登记的企业范围 21

48.2001年12月31日前成立企业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征管范围 22

47.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的纳税地点 22

52.“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 23

51.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单位 23

49.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企业仍由国家税务机关管理 23

50.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所得税的入库比例 23

55.亏损弥补审批制度 24

54.总机构管理费审批制度 24

53.财产损失审批制度 24

57.债转股企业的税款入库管理 25

56.减免税审批制度 25

59.金融保险企业投资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的税收分享比例如何计算 26

58.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的税收分享比例如何计算 26

61.财会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27

60.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集体、私营等企业投资部分不计入分享税收计算比例 27

62.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内容 29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 29

65.清算所得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0

64.纳税人收回已处理应收账款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0

63.无赔款优待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0

69.企业接受捐赠的征免规定 31

68.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要计入收入 31

66.自用产品应视同销售 31

67.节约的来料加工材料要计入应税收入 31

70.企业出售接受捐赠的实物的征免规定 33

73.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款要计入应税收入 34

72.出口商品贴息款不计入应税收入 34

71.出口退税税款不计入应税收入 34

76.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的征免规定 35

75.生产集成电路企业流转税退税款不计入应税收入 35

74.软件产业减免的流转税款不计入应税收入 35

80.体育彩票发行收入要计入应税收入 36

79.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的财政补贴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 36

77.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取得的财政补贴不计入应税收入 36

78.国家储备糖库、储备肉库的补贴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 36

82.国债利息收入的征免规定 37

81.新股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征免规定 37

84.财政部发行的公债的利息不计入应税收入 38

83.国债净价交易中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 38

89.纳税人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税收入 39

88.企业收取的价外基金要计入应税收入 39

85.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利息计入应税收入 39

86.铁路债券利息要计入应税收入 39

87.收取的租赁费要计入应税收入 39

91.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的征免规定 40

90.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的征免规定 40

94.人防工程使用费是否纳税的征免规定 41

92.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其所得应确定为应税收入 41

92.企业改组取得的补价要计入应税收入 41

96.基金会收入的征免规定 42

95.供配电贴费的征免规定 42

98.逾期包装物押金的征免规定 43

97.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彩票发行收入要计入应税收入 43

100.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等收入的征免规定 44

99.企业出售住房净收入等不计入应税收入 44

103.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出售住房所得或损失要计入应税收入 45

102.烟草集团罚没收入要计入应税收入 45

101.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免规定 45

105.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收入的征免规定 46

104.非营利医疗机构非医疗服务收入的征免规定 46

108.学校取得的“明天小小发明家”奖金免税 47

10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征免规定 47

10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和卫生服务收入征免规定 47

110.“报告年度”、“本年度”的概念 48

109.销货退回可冲销销售收入 48

112.第29届奥运会收入 49

111.家禽行业补贴收入等的税收优惠 49

113.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准予扣除 50

第三部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项目 50

114.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 51

116.经营性借款费用的扣除 52

115.企业经批准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集资利息支出 52

119.可扣除的计税工资 53

118.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取得集团公司统一向银行的借款利息支出的扣除 53

117.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的扣除 53

122.1994年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工资标准 54

121.可扣除的提成工资 54

120.可扣除的挂钩工资 54

124.2000年规定的计税工资列支标准 55

123.1996年规定的计税工资列支标准 55

126.房租补贴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56

125.工资薪金支出的概念及范围 56

130.软件开发企业工资可税前扣除 57

129.国有企业所办中小学教师退休金等税前扣除 57

127.企业列入管理费的补助 57

128.临时工和反聘人员工资列入工资总额 57

131.关于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扣除的变化 58

13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三费)税前扣除标准 59

132.原实行工效挂钩工资企业改制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 59

135.业务招待费 60

134.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条件 60

136.代理进出口业务企业业务招待费 61

140.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进项税的扣除 62

139.企业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 62

137.无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招待费的列支 62

138.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及比例 62

142.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 63

141.各类保险基金、统筹基金、保险费 63

145.基本养老保险费 64

144.失业保险费 64

143.人身保险 64

146.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65

149.固定资产租赁费 66

14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6

147.补缴的保险可税前扣除 66

151.企业提取坏账等准备金已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处置时可调减应纳税所得 67

150.坏账准备金和削价准备金 67

154.企业资产转让损失 68

153.资产盘亏、盘盈净损失 68

152.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68

157.管理费的扣除规定 69

156.汇兑损益 69

155.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债权人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69

162.棉花检验费 70

161.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70

158.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70

159.铁路建设基金 70

160.电力建设基金 70

165.住房周转金 71

164.搬迁费、排污费等费用 71

163.工商联会费 71

167.取消住房周转金制度后,未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用和维修费 72

166.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后,企业住房周转金余额的处理 72

169.住房补贴、住房困难补贴和提租补贴 73

168.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3

172.烟草专营利润 75

171.工商管理费 75

170.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的扣除规定 75

176.逾期还款加收的罚息 76

175.经济补偿金 76

173.烟草公司办案经费 76

174.各类价外基金的扣除及条件 76

178.广告费 77

177.行业会费 77

179.广告费支出的条件 78

182.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79

181.捐赠支出的扣除规定 79

180.开办费应在规定期限内扣除 79

184.可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扣除的捐赠支出 80

183.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计算 80

186.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 84

185.可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扣除的捐赠支出 84

187.关于“红十字事业”的认定 88

188.对红十字会受赠者和转赠者资格的认定 89

189.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应做的工作 90

193.特殊情况下,固定资产折旧可采取加速折旧 91

192.税收政策确认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91

190.对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扣除 91

191.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及标准 91

194.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92

198.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摊销期 93

197.计算机软件费的扣除 93

195.无形资产的税前扣除 93

196.土地出让费的扣除 93

202.纳税人的财产损失 94

201.纳税人的劳保支出 94

199.纳税人对外投资成本何时能扣除 94

200.纳税人发生的佣金如何计入费用 94

206.房地产企业成本和费用 95

205.旅行社税前扣除的车船票 95

20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95

204.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 95

210.中国华润总公司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资产折旧的处理 98

209.证券交易机构计提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98

207.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可税前扣除项目 98

208.支付给职工的通讯费 98

211.误餐补助的范围 99

21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100

212.资本性支出 100

第四部分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100

21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101

215.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101

21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 101

220.各种赞助支出 102

219.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102

217.企业以自产原材料等的捐赠 102

218.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 102

224.超标排污费 103

223.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社会进行超过比例的捐赠 103

221.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103

22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逾期缴纳加收的滞纳金 103

228.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评估增值 104

227.承租者上缴的租赁费 104

225.担保支出 104

226.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 104

232.融资租赁费 105

231.纳税人向受赠人的捐赠 105

229.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 105

230.返利支出 105

235.企业各种准备金 106

234.企业经批准集资的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 106

233.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106

236.企业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差异的处理 108

239.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税务处理 109

238.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恢复的税务处理 109

237.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 109

241.预提费用 110

240.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 110

244.企业缴纳的价外基金 111

243.用于非生产项目的自产产品 111

242.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捐赠 111

247.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的人员 112

246.超限额捐赠 112

245.工效挂钩企业提取的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 112

251.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项目 113

250.违反法律、法规的支出 113

248.借款损失 113

249.贿赂支出 113

255.会议费、差旅费应提供合法凭证 114

254.商业保险、补充保险 114

252.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114

253.不能提供凭证的业务招待费 114

259.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折旧、维修费 115

258.取消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制度前企业发生的出售住房所得或损失 115

256.在广告收入中直接支付组稿费、宣传费 115

257.免税国债利息的成本 115

262.企业合并、兼并后资产评估价值及折旧 116

261.企业超过规定标准缴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 116

260.按低于成本价出售住房发生的损失 116

265.证券营业部返还手续费 117

264.企业分立资产价值及折旧 117

263.股权重组资产计价及折旧 117

269.个人(集体)旅游等消费性质的机车船票 118

268.企业回购本公司股不确认所得或损失 118

266.出版行业的“提成差价” 118

267.与非应纳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118

271.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优惠政策 120

27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120

第五部分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0

273.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调整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起始时间 121

272.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区域调整后优惠政策 121

275.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 122

274.新技术企业的概念 122

277.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23

276.新技术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23

278.对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管理 124

280.对农、林等产业免税的规定 125

279.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期限 125

28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技术成果转让等项目的免税规定 126

281.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免税政策 126

28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企业的免税规定 127

283.对新办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免税规定 127

28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免税规定 128

287.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免税政策 129

286.对新办企业经营多业如何确定是否属免税范围 129

290.对企业遇到自然灾害的免税规定 130

289.对企业事业单位“四技”收入的免税规定 130

288.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的免税政策 130

291.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免税规定 131

292.对校办企业的免税规定 132

29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的免税规定 133

296.对地质勘察部门的免税规定 134

295.对水利工程的免税规定 134

294.对乡镇企业的免税规定 134

299.传统名特食品的减免税政策 135

298.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免税政策 135

297.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的免税政策 135

302.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如何计算 136

301.减免税起始日期的概念 136

300.减免税政策交叉的处理规定 136

306.对外承包企业的境外收入恢复征税 137

305.房地产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 137

303.承租企业不是新办企业 137

304.金融企业不享受的优惠政策 137

310.对收取的价外基金的征免规定 138

309.对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征免规定 138

307.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的征免规定 138

308.对铁路运输多经企业的征免规定 138

314.对承担国外卫星发射收入的征免规定 139

313.纳税人清算期间的优惠政策 139

311.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的征免规定 139

312.对内资渔业企业捕捞业务的征免规定 139

316.对分立企业的征免政策 140

315.对合并、兼并企业的征免政策 140

320.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后免征所得税 141

319.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税 141

317.对股权重组企业的征免政策 141

318.对资产转让、受让的征免政策 141

322.对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优惠政策 142

32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税收优惠政策 142

323.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 143

325.对软件开发企业工资扣除的有关规定 144

324.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免税规定 144

326.软件企业的减免税期限及手续 145

330.集成电路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 146

329.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 146

327.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 146

328.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的税收规定 146

333.开始获利年度的概念 147

332.软件企业享受减免税要办理申请减免手续 147

331.何时成立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减免税 147

334.软件企业的减免税的管理 148

336.申请减免税需报送的资料 149

335.减免税的报批范围 149

338.减免期的确定 150

337.减免税申请的报送时间 150

340.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151

339.享受减免税而又进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企业如何享受减免税 151

342.青藏铁路建设的所得税优惠 152

341.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152

344.对生产集成电路投资者的再投资退税规定 153

343.对生产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 153

345.申请再投资退税应办理的手续和报送的资料 154

347.新办服务型企业的减税条件 155

346.对新办服务型企业的免税年限及条件 155

349.商贸企业的概念 156

348.新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商贸企业的减免税条件 156

351.国有企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的免税及条件 157

350.对现有企业新招用下岗人员减税及条件 157

353.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158

35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办企业的概念 158

35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期限 159

354.下岗失业人员的概念 159

357.新办企业申请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资格的部门 160

356.享受减征所得税政策企业的预缴和汇算 160

361.新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优惠应报送哪些材料 161

36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下岗人员比例计算公式 161

358.什么样的新办企业可以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认定 161

35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哪些材料 161

364.企业申请吸纳下岗人员认定需要报送哪些材料 162

363.什么样的现有企业可以申请吸纳下岗人员认定证明 162

362.现有企业向哪个部门申请吸纳下岗人员认定证明 162

367.哪些国有企业的经济实体可申请安置富余人员认定 163

366.现有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优惠应报送哪些材料 163

365.现有企业招用下岗人员比例计算公式 163

369.企业兴办的经济实体认定应提供哪些材料 164

368.国有企业的经济实体申请安置富余人员认定地点 164

371.经济实体当年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 165

370.安置富余人员的经济实体申请减免税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哪些材料 165

374.主辅分离改制企业优惠政策 166

373.金融、邮政、电信、建筑等系统兴办的经济实体的免税范围 166

372.怎样情况叫安置富余人员 166

37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认定及审核程序 167

375.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减税及条件 167

377.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认定及审核程序 168

378.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开办多个执照如何申请税收减免 170

380.企业提取管理费申请应报送的相应部门 171

379.对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的最初政策规定 171

第六部分 企业提取管理费 171

382.管理费提取范围和提取条件 172

381.企业提取管理费的限额 172

383.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提取管理费 173

384.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的审批权限 174

386.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的审核管理 175

385.企业申请提取管理费的审批程序 175

388.税务机关审批总机构管理费的原则 176

387.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原则 176

390.提取管理费的申请时间 177

389.管理费的提取方式 177

391.总机构报请审批提取使用管理费须提供的资料 178

392.未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的处理 179

394.提取管理费的总机构所属企业房租、水、电费用的处理 180

393.管理费的使用范围 180

396.管理费的核算 181

395.不得在总机构管理费用中列支的项目 181

398.行政管理费上缴的处理 182

397.管理费结余的处理 182

402.管理费使用范围不当的处理 183

401.提而不上交或少上交管理费不准税前扣除 183

399.未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自行提取管理费,不准税前扣除 183

400.超过标准、低于标准上缴管理费的扣除数额 183

404.提取(分摊)管理费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84

403.上交管理费企业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处理 184

405.不得违反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 185

407.弥补亏损的时限 186

406.税收政策中亏损额的概念 186

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 186

411.企业虚报亏损的处理 187

410.弥补亏损后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187

408.税务机关对企业亏损额有稽查权 187

409.亏损企业的申报 187

413.被投资企业亏损的处理 188

412.查出企业多报亏损如何补税 188

416.年度亏损的确认程序的变化 189

415.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亏损弥补 189

414.投资收益先用于弥补亏损 189

417.企业兼并的亏损弥补 190

419.企业重组亏损弥补的处理 191

418.企业分立亏损弥补的处理 191

422.免税收入与亏损的关系 192

421.合并企业亏损的处理 192

420.企业转让、受让亏损弥补的处理 192

423.财产损失及税前扣除审批管理范围 194

第八部分 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194

425.企业的财产损失必须在所属年度扣除 195

424.财产损失的确认原则 195

428.确认无形资产损失的条件 196

427.确认固定资产损失的条件 196

426.确认存货损失的条件 196

430.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可进行纳税调整 197

429.确认投资损失的条件 197

431.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报及期限 198

432.申报财产损失时需报送的资料 199

434.企业债务重组损失要报税务机关审核 200

433.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程序 200

437.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201

436.实行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财产损失审批 201

435.财产损失申报不实的处理 201

440.关联企业间往来发生的坏账损失问题 202

439.借款收不回来不得作为损失 202

438.对虚报财产损失的处理 202

442.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 203

441.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办理 203

445.合并、兼并、分立企业的财产损失的审批 204

444.作为坏账处理的条件 204

443.坏账准备金提取的比例和依据 204

446.中国光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特殊规定 205

448.技术开发费税前可再扣除50% 206

447.技术开发费的概念及内容 206

第九部分 技术开发费及固定资产投资抵免 206

450.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适用范围及管理 207

449.技术开发用固定资产的核算 207

451.技术开发费中工资的处理 208

454.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技术开发费的处理 209

453.抵扣额大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209

452.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不得再扣除50% 209

457.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申请,需要附报的资料 210

456.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申请时间 210

455.工业类集团公司技术开发费的处理 210

460.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费余额的处理 211

459.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上交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条件 211

458.集团公司技术开发费申请的报送机关 211

464.统一提取技术开发费的集团公司,不实行增长达到10%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212

463.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亏损,技术开发费如何抵扣 212

461.纳税人申报不实的或申报不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技术开发费的处理 212

462.纳税人如某一年度没有发生技术开发费,其下一年度的技术开发费如何处理 212

467.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范围 213

466.什么是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213

465.分期完成的技术开发立项项目技术开发费如何处理 213

469.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额度及年限 214

468.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中的投资的概念 214

472.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要提供有效证明 215

47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 215

470.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中的技术改造概念 215

476.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的投资如何抵免 216

475.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出租、转让的如何处理 216

47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投资抵免 216

474.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折旧的处理 216

479.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级次 217

478.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不计入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217

477.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为亏损的可用于抵免额的确定 217

48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时间及上报资料的要求 218

480.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时间及上报资料 218

483.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的处理 219

482.企业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报告的处理 219

485.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220

484.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申报 220

487.享受减免税企业如何计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额 221

486.企业未按规定投资抵免的处理 221

489.联营分利补税的概念 222

488.投资收益为应税收入 222

第十部分 投资收益及境外投资收益 222

490.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补税规定及其计算公式 223

493.什么样的投资收益不用补税 224

492.地区间税率差的概念 224

491.股息、红利如何补税 224

494.投资方利润弥补亏损问题 225

497.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应计入收入 226

496.投资收益未实际收到也要补税 226

495.企业分回税后利润须提供哪些证明资料 226

500.企业取得的股票如何确定损益 227

499.被投资企业分配非货币资产及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损益 227

498.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支付的费用等应视为利润分配 227

50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228

503.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229

502.股权投资损失的弥补顺序 229

504.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230

505.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所得税处理 231

508.股权转让价的概念 232

507.股权重组中,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的税务处理 232

506.公允价值的含义 232

511.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 233

510.投资所得的确认 233

509.股权成本价的概念 233

513.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234

512.境外所得的确认 234

516.分国不分项抵扣的条件及计算 235

515.境外所得在应纳税额中的扣除及抵扣方法 235

514.有境外所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35

517.定率抵扣方法及条件 236

520.境外企业遇有自然灾害等问题的税务处理 237

519.境外减免税的处理 237

518.境外所得抵扣办法的审批 237

523.税款的预缴和清缴 238

522.申报境外所得应提供哪些资料 238

521.纳税年度和申报 238

524.企业汇总(合并)纳税的概念 240

第十一部分 汇总纳税企业相关政策 240

526.汇总纳税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241

525.企业集团如何申请合并纳税 241

530.银行保险企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确认 242

529.汇总纳税成员企业股权发生变化的应就地缴纳所得税 242

527.申请汇总(合并)纳税的时间 242

528.调整汇总纳税成员企业范围如何办理 242

532.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税务登记 243

531.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等同于独立纳税人 243

534.汇总纳税企业实行逐级汇总(合并)申报制度 244

533.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税务登记 244

535.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申报时间 245

536.汇缴企业的申报时间 246

538.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申报要经当地税务机关签字盖章 247

537.汇总申报企业申报表填报方式 247

539.信息反馈制度 248

540.“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办法的含义 249

541.哪些企业不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办法 250

54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所得税的比例及调整 251

544.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最终就地缴纳税款额度 252

543.就地预缴所得税的级次 252

548.汇总纳税成员企业计税工资的扣除 253

547.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境外收入应就地补税 253

545.汇缴企业的所得税清算 253

546.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投资收益应就地补税 253

551.上级机构以经营租赁方式统一租赁设备费用的扣除 254

550.上级机构统一购买(或融资租赁)的设备租赁费与折旧的扣除 254

549.租赁费与折旧的扣除 254

553.汇总(合并)企业的税款预缴方式 255

552.总机构与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在不同税率地区如何计算纳税 255

555.对汇缴企业的监督管理 256

556.汇总纳税的监管范围 256

554.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预缴方式 256

557.汇总纳税的监管级次 257

560.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多计算的亏损的处理 258

559.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少记收入、超标扣除的处理 258

558.对汇缴成员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或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处理 258

562.对总机构或所属汇缴成员企业可进行延伸检查 259

561.汇缴总纳税成员企业检查补税如何入库 259

565.汇总纳税企业汇总后亏损由总机构弥补 260

564.成员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问题 260

563.企业集团提取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260

568.电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何确定 261

567.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261

566.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亏损不得自己弥补 261

569.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如何确定 262

570.电信企业购置仪器仪表、监控器的摊销 263

572.电信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264

571.电信企业线路修理费的扣除 264

575.电信企业拨付或上交的“收支差额”不得在税前扣除 265

574.电信企业的邮政补贴资金可税前扣除 265

573.电信企业的坏账损失如何处理 265

57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的处理 266

577.电信企业重组后企业如何纳税 266

576.电信企业的监管级次 266

579.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价电话卡销售折扣的处理 267

581.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告宣传费的处理 268

580.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预收款的处理 268

583.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免收的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款提供短信服务费的处理 269

582.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269

586.中国联通公司清理“中中外”有关所得税处理 270

585.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270

584.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利息的处理 270

588.邮政企业应税收入 271

587.邮政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 271

591.邮政企业设备、房屋修理费的摊销 272

590.邮政企业购置仪器仪表支出的摊销 272

589.邮政企业成本费用支出 272

595.邮政企业邮政收支差额如何处理 273

594.邮政企业邮政补贴资金 273

592.邮政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273

593.邮政企业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 273

596.邮政企业工效挂钩工资的扣除规定 274

599.电力企业成本费用扣除要与税收法规一致 275

598.电力企业收取的基金的征免规定 275

597.电力企业纳税人的确定 275

602.电力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276

601.电力企业三费的扣除 276

600.电力企业工效挂钩工资的扣除规定 276

604.电力企业坏账损失的扣除 277

603.电力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 277

605.电力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的扣除 278

607.金融保险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收益 279

606.金融保险企业应遵守财务制度 279

第十二部分 金融保险企业相关政策 279

611.金融保险企业参股企业税款入库 280

610.财务指标 280

608.地方政策与财务制度不一致的处理 280

609.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不一致的处理 280

614.金融保险企业的应付利息核算 281

613.中国人民银行所属企事业单位纳税问题 281

612.银行所属企业纳税地点 281

616.金融企业不同时期所得税税率 282

615.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282

618.金融企业境外所得应计入应税收入 283

617.金融、保险业的业务收入范围及核算要求 283

622.银行收回以物抵债非货币资产的核算 284

621.金融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财产的核算 284

619.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保财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收入核算 284

620.金融企业收回的尚未核销贷款本息的核算 284

624.金融保险企业营业外收入范围及核算要求 285

62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285

625.金融企业国库券所得的征税规定 286

628.企业各种有价证券利息收入应纳税 287

627.金融保险企业各种手续费收入应纳税 287

626.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国库券代办手续费的征税规定 287

631.金融企业各项有规定控制比例的支出项目,要在规定比例内列支 288

630.金融保险企业不得以预提、待摊名义调节利润 288

629.企业对外投资的税务处理 288

634.金融保险业工资、补贴的列支 289

63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养老保险金的列支 289

632.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289

635.职工福利费的列支 290

639.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291

638.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 291

636.职工福利费等“三费”的计提标准 291

637.工资、三费检查补税要就地入库 291

641.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依据及计算公式 292

640.各项准备金的提取和摊销 292

643.坏账准备金的提取依据及计算公式 294

642.金融企业不得计提呆账准备的贷款 294

646.金融企业呆账损失和坏账损失核销顺序 295

645.统一计提呆账准备的汇总纳税金融企业要向成员企业下达分解指标 295

644.汇总纳税企业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的程序 295

648.汇总纳税金融保险企业呆坏账统一计提、使用要报税务机关批准 296

647.金融企业呆账损失和坏账损失核销须报税务机关审批 296

651.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依据 297

650.已冲销的呆账又收回的处理 297

649.汇总纳税金融企业统一计提呆账准备的申请时间 297

653.金融企业申报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时须上报的资料 298

652.金融企业申报呆账损失的时间 298

655.金融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债权损失或股权损失 301

654.金融企业呆账损失审批机关 301

657.企业兼并、破产中超越权限形成的银行呆、坏账损失的摊销 303

656.不得税前扣除的债权和股权 303

661.金融保险企业要按规定控制固定资产等支出 304

660.开办费的摊销 304

658.金融保险企业投资风险准备金等不得税前扣除 304

659.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与扣除 304

663.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305

66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的核算、摊销 305

665.金融企业融资租入电脑及辅助设备的摊销 307

66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装修支出的摊销 307

668.银行支付给代理人的代办手续费的扣除 308

667.国库券业务开支必须专款专用 308

666.企业职工住房维修的处理 308

672.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的汇总入库与检查补税就地入库 309

671.证券交易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309

669.各种罚款、滞纳金应进行纳税调整 309

670.企业搬迁费、堤防维护费的扣除 309

674.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调整 310

673.检查应收利息问题的处理 310

677.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312

676.金融企业以折扣方式收取手续费(含折扣的) 312

675.对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处理 312

679.企业业务招待费提取依据 313

678.金融保险企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职工福利 313

681.汇总纳税企业统一计提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314

680.金融、保险企业计提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不包括金融往来利息收入 314

683.银行收回不良资产的核算 315

682.金融企业财产损失、弥补亏损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315

686.保险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的扣除 316

685.保险要在企业精算后申报 316

684.保险企业上缴的管理费的扣除 316

687.保险企业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317

691.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 318

690.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处理 318

688.保险企业统一调剂使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应报税务机关审核 318

689.保险企业境外所得 318

693.保险企业提取的准备金及扣除 319

692.保险企业的防预费的扣除 319

695.保险企业的工资及三费支出的扣除 320

694.保险企业的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 320

698.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提取准备金问题 321

697.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321

696.汇总纳税保险企业的工资及三费支出的扣除 321

702.期货交易所弥补亏损问题 322

701.期货经纪机构临时工工资问题 322

699.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322

700.期货交易所交纳监管费问题 322

705.证券投资基金应税收入核算 323

704.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支付会员资格费、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的问题 323

703.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问题 323

707.开放式基金所得税政策 324

706.证券投资基金纳税地点 324

708.证券营业部送给客户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 325

710.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326

709.事业单位也要办理税务登记 326

第十三部分 对事业单位征税的相关政策 326

713.征税范围 327

712.事业单位是否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27

711.纳税人 327

715.事业单位免征所得税的项目 328

714.应税收入 328

716.免税收入、应税收入要分别核算 329

718.税务机关核定事业单位应纳税额的前提 330

717.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调整 330

720.分摊比例法的使用前提 331

719.什么是分摊比例法 331

721.事业单位应将免税证明文件报送税务机关 332

724.事业单位工资的税前扣除 333

723.发票的使用 333

722.纳税地点 333

72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抵补亏损处理 334

727.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 335

726.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要坚持配比原则 335

730.事业单位捐赠的扣除 336

729.事业单位各项基金的扣除 336

728.事业单位“三费”的扣除 336

73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折旧及修购基金的扣除 337

732.事业单位贷款利息的扣除 337

731.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337

736.租赁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338

735.以前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如何计提折旧 338

73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 338

739.事业单位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 339

738.无形资产的摊销 339

737.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增值折旧的处理 339

741.事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340

740.事业单位资产变卖收入成本的处理 340

744.事业单位使用的申报表 341

743.事业单位的纳税申报 341

742.事业单位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 341

747.何谓“上级拨款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 342

746.税款缴纳方式 342

745.事业单位的减免税额要先用于弥补亏损 342

750.符合免税政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 343

749.技术开发费的处理 343

748.投资收益处理 343

752.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兴办经济实体的优惠政策 344

751.对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44

754.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中对内服务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45

753.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 345

757.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所属招待所的免税政策 346

756.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免税收入、应税收入要分别核算 346

755.国务院各部门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各类服务应纳税 346

760.对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经济实体的优惠政策 347

759.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印刷厂和汽车修理厂要办理免税手续 347

758.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所属招待所、印刷厂和汽车修理厂的免税期间 347

762.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 348

761.对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的免税规定 348

765.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免税收入、应税收入要分别核算 349

764.中央各部门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各类服务要纳税 349

763.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中对内服务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49

767.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的优惠政策 350

766.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所属招待所的政策(名单范围内) 350

769.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后的税收政策 351

768.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的有关税收政策 351

770.科研机构转制的所得税优惠 352

773.转制科研机构的审核 353

772.科研机构转制后要办理税务登记 353

771.科研机构转制后的所得税管辖 353

775.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354

774.转制科研机构重新组合优惠政策的确定 354

777.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355

776.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355

779.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免税收入应提供的资料 356

778.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356

78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税前扣除项目 357

780.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纳税计算公式 357

783.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采取分摊比例 358

782.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处理 358

786.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将减免税所得先用于弥补亏损 359

785.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能准确核算申报的处理 359

784.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申报与发票使用 359

第十四部分 所得税政策涉及的会计处理及资产的税务处理 360

788.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界定 360

787.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税收管辖 360

790.“递延税款”科目的设置 361

789.“所得税”科目的设置 361

793.什么是纳税影响会计法 362

792.“永久性差异”的概念 362

791.“时间性差异”的概念 362

79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63

794.什么是应付税款法 363

797.企业支付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的会计处理 364

796.《企业会计制度》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要求 364

800.对于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的处理 365

799.对自产自用产品的会计处理 365

798.购入材料未收到发票的会计处理 365

802.关于部分进口商品退税的会计处理 366

801.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土地一次性收回的租金如何确认 366

803.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有关会计处理 367

805.税收政策中固定资产的概念 368

804.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 368

807.应当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369

806.税收政策中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 369

809.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370

808.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70

810.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371

814.无形资产的计价 372

813.无形资产的概念 372

811.固定资产原值及使用年限的认定 372

812.低值易耗品的概念及摊销 372

817.开办费的扣除 373

816.递延资产的概念 373

815.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 373

822.债务重组的定义 374

821.企业受让各项资产的计价原则 374

818.流动资产 374

819.流动资产的计价 374

820.资产转让、受让的概念 374

824.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权、债务双方的税务处理 375

823.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375

826.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作出让步的税务处理 376

825.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权、债务双方的税务处理 376

828.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应如何申报纳税 377

827.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 377

829.关联企业之间的债转股在什么条件下可按税收规定处理 378

831.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的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 379

830.整体资产转让改组,接受企业可按评估价入账 379

833.企业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有关的会计处理 382

832.企业提取减值准备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 382

834.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计算当期的会计处理 383

836.企业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384

835.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 384

83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纳税调整的确定 386

838.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纳税调整金额的确定 386

837.被投资企业由于接收捐赠等原因而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存在差异 386

840.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387

842.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会计处理 388

841.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涉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388

843.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389

844.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390

847.所得税预缴中计算税额不准确不能定为偷税 392

846.对未按期预缴所得税的企业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392

第十五部分 纳税检查涉及的税收政策 392

845.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后被查企业补税的税率 392

850.纳税检查中查增的税款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393

849.未申报纳税要认定为偷税 393

848.对哪些纳税人可采用核定征收所得税的办法 393

854.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 394

853.查增的所得额不得作为捐赠的基数 394

851.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如何处理 394

852.纳税检查中,属于亏损年度中问题的处理 394

856.纳税检查的时间 395

855.滞纳金的计算的起止日期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