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篇 3
第1章 导言 3
1.1 我们的长江 3
1.1.1 自然环境 4
1.1.2 社会经济 7
1.1.3 水资源 9
1.2 长江在变质 13
1.2.1 水质状况 13
1.2.2 污染状况 16
1.2.3 污染特点 20
1.2.4 污染的后果 21
1.3 保护母亲河 23
论证篇 33
第2章 立法基础:流域控制新理念 33
2.1 水 35
2.1.1 水和水资源 35
2.1.2 水质和水量 36
2.1.3 流速和流量 37
2.2 流域 38
2.3 水资源的流域控制 40
2.3.1 流域的自然与社会属性 40
2.3.2 流域控制的经济学、管理学原理 41
2.3.3 区域管理的沉痛教训 44
2.3.4 先进国家的流域控制经验 47
2.4 流域水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含义 51
2.4.1 流域水资源保护法的界定和意义 51
2.4.2 流域水资源保护法的法律定位 52
2.4.3 流域水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53
2.4.4 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56
第3章 立法条件: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58
3.1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58
3.1.1 可持续发展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 58
3.1.2 公共资源和流域资源属性 64
3.1.3 立法和实践现状 66
3.1.4 长江流域须专门立法 70
3.2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可能性 73
3.2.1 法律依据 74
3.2.2 体制基础 75
3.2.3 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基础 76
3.2.4 物质和科研基础 77
3.2.5 立法经验 78
3.2.6 理论基础 78
3.3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设想 79
4.1.1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80
4.1 基本法律问题 80
第4章 如何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80
4.1.2 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83
4.1.3 《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的关系 86
4.1.4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及权限 93
4.2 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 100
4.2.1 制度的执行成本分析 101
4.2.2 政府职能的转变 104
4.2.3 水资源权益制度的确立 108
4.2.4 环境决策民主化 112
第5章 如何立法:制度体系设计 117
5.1 管理体制设置 117
5.1.1 一般原理和体制现状 117
5.1.2 水资源管理体制及其问题 119
5.1.3 体制设置的观念基础和基本原则 125
5.2 制度框架构想 129
5.2.1 全流域监督管理 129
5.2.2 开发利用保护制度 134
5.2.3 污染防治制度 138
5.2.4 法律责任制度 140
第6章 制度创新:水资源市场化配置 141
6.1 问题的提出 141
6.2 水资源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146
6.3 基本原则及制度设计 152
6.3.1 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原则 152
6.3.2 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制度设计 154
6.4 结论 166
7.1 新《水法》出台的背景 169
第7章 《水法》修正案的实践 169
借鉴篇 169
7.1.1 中国面临巨大的水资源匮乏压力 170
7.1.2 原《水法》存在严重缺陷 172
7.2 新《水法》的重大突破 174
7.2.1 水资源权属制度 174
7.2.2 取水权的确立 175
7.2.3 新型管理体制 177
7.2.4 水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 180
7.2.5 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度 181
7.2.6 水资源保护制度 183
7.2.7 节约用水制度 185
7.2.8 法律责任制度 186
7.3 对新《水法》的基本评价 186
7.3.1 半步前进 187
7.3.2 存在不足 189
8.1 国外水资源保护法概述 192
8.1.1 水法和水资源保护法 192
第8章 国外立法要览 192
8.1.2 水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196
8.2 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管理措施和制度 205
8.2.1 直接控制型 205
8.2.2 间接调控型 217
8.3 水资源保护法的主要管理措施和制度 221
8.3.1 水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221
8.3.2 流域规划管理制度 222
8.3.3 水权登记制度 223
8.3.4 取水许可证制度 224
8.3.5 节约用水制度 225
8.3.6 总量控制制度 226
第9章 澳大利亚水资源保护制度 227
9.1 澳大利亚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特别针对水资源管理 227
9.1.1 法律的基本规定 227
9.1.2 各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评述 230
9.2 对陆地水资源进行政府整体管理的最新发展 240
9.2.1 导论 240
9.2.2 国家一级的水资源管理框架 244
9.2.3 西澳大利亚州的框架 253
9.2.4 土地和水资源综合管理模式 264
9.3 水资源法改革 266
9.3.1 导言 266
9.3.2 关于水资源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69
9.3.3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81
9.3.4 水资源中的可贸易财产权 292
9.3.5 结论 296
9.4.1 基本情 298
9.4 墨累—达令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 298
9.4.2 墨累河水协定 299
9.4.3 墨累—达令流域协定 301
9.4.4 1987年之后的发展 303
9.4.5 小结 304
第10章 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 306
10.1 美国州际河流水资源的分配机制 306
10.1.1 沿岸州对州际河流水资源的分配机制及争端解决机制 307
10.1.2 私人水权 313
10.1.3 小结 314
10.2 莱茵河污染的控制 314
设计篇 321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321
第一章 总则 321
第二章 水权 322
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324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326
第五章 法律责任 329
第六章 附则 330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理由说明 331
第一章 总则 331
第二章 水权 341
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352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362
第五章 法律责任 377
第六章 附则 382
后记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