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检察制度概述 1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1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原则 5
第三节 检察官制度 8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管辖 12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 12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公诉管辖 18
第三章 强制措施的适用 21
第一节 拘传 21
第二节 取保候审 23
第三节 监视居住 28
第四节 拘留 30
第五节 逮捕 33
第四章 人民检察院的立案 52
第一节 受案 52
第二节 初查 58
第三节 立案 61
第四节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办理 63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侦查工作的特点和原则 65
第五章 人民检察院的侦查 65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侦查工作要求 69
第三节 侦查措施的适用 74
第四节 侦查终结 89
第六章 公诉运行机制 95
第一节 公诉运行的原则 95
第二节 公诉运行的主体 101
第三节 公诉运行的基本程序 106
第四节 公诉人的自由裁量权 110
第七章 审查起诉 115
第一节 审查起诉的内容 116
第二节 审查起诉的程序 121
第八章 不起诉 133
第一节 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133
第二节 不起诉的程序 139
第三节 不起诉的监督制约机制 148
第九章 提起公诉 153
第一节 提起公诉的条件 153
第二节 起诉书 158
第三节 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和对被告人认罪案件进行简化审理 164
第四节 起诉的变更 169
第十章 出庭支持公诉 174
第一节 出庭前的准备 174
第二节 公诉方的举证责任、证明对象和证明要求 179
第三节 公诉人的法庭举证 185
第四节 公诉人的法庭质证 188
第五节 公诉人的法庭诉讼活动 191
第六节 法庭辩论 199
第七节 公诉人申请延期审理和诉讼异议 206
第十一章 刑事立案监督 209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和案件线索 209
第二节 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 212
第十二章 侦查监督 219
第一节 侦查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219
第二节 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223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监督 225
第十三章 刑事审判监督 227
第一节 刑事审判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227
第二节 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和措施 231
第三节 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 233
第四节 对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 242
第五节 出席抗诉法庭 247
第十四章 执行监督 253
第一节 对执行死刑的临场监督 253
第二节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254
第三节 对减刑、假释的监督 255
第四节 对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256
第一节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条件 259
第十五章 民事行政检察 259
第二节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程序 268
第十六章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工作 282
第一节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 282
第二节 检察机关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285
第三节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程序 288
第十七章 刑事司法协助 294
第一节 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联系途径和范围 294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协助程序 300
第三节 个案协查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