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 24
第三章 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 43
第四章 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 71
第五章 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 94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119
第七章 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 130
第八章 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 148
第九章 国防勤务 167
第十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 184
第十一章 宣传教育 208
第十二章 特别措施 222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240
第十四章 附则 259
附录 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 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6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的说明 27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8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93
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法律保障——《解放军报》评论 296
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法律保障——《法制日报》评论 299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答记者问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