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研究目的 1
二、研究概况 4
三、研究方法 8
四、研究结论 10
第一章 案件事实概念界定 11
一、案件事实包含的内容 11
(一)彼得·莫菲(Peter Murphy)的观点 12
(二)高桥宏志的观点 17
(三)田口守一的观点 18
(四)我国学者的观点 19
(五)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21
二、案件事实与生活事实 24
(一)有些与人类生活有关的事项并不为法律所规范 24
(二)生活事实必须被规范升华为陈述的形式 25
三、案件事实真相理性辨析 27
(一)通过证言来认定案件事实并非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27
(二)用推论认定案件事实更难 28
(三)司法审判的性质决定了案件事实与生活事实调查方式的不同 29
(四)对真实的追求加以约束的社会需要和价值也应被认可 30
四、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困惑 34
(一)案件事实是被法律格式化了的事实 36
(二)法律适用与案件事实紧密相连 37
(三)区分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法律问题 39
(四)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泾渭分明的案件 41
五、结论 43
第二章 案件事实认定主体 44
一、历史回顾 46
二、平民法官 52
三、职业法官 57
(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官的区别 57
(二)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终身制的彻底性 62
(三)职业法官办案的通病 68
(四)中国年轻法官能办大案件的原因 71
四、陪审团和参审外行法官 76
(一)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 76
(二)总统是可以靠不住的,但制度是必须靠得住的 82
(三)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在决定案件时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83
五、结论 95
第三章 案件事实认定依据 97
一、理性和非理性证明 97
(一)求助于神力和神的惩罚 98
(二)内心的逻辑和理由 101
(三)认识论与常识 102
(四)理性证明与非理性证明的界限问题 104
二、法律关系要件探索 105
(一)法律适用的步骤 106
(二)重构事实构成要件的探索 107
(三)不懂法的陪审团或陪审员对事实的认定 118
(四)法律漏洞时的事实认定 120
三、证据作为依据的哲学基础 125
(一)乐观的理性主义 125
(二)司法推理的性质 127
(三)司法推理中可能性的是与非 128
四、证明争执案件事实的责任 130
(一)美国法中的举证责任 131
(二)英美程序法的举证责任 139
(三)举证责任分配的经济分析 141
(四)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适用的证明标准 146
(五)我国证明标准的检讨 157
(六)举证责任分配也是一个价值衡量的方法 159
五、不需要证据的事实认定 163
(一)正式承认 163
(二)司法认知 166
(三)推定 171
六、结论 173
第四章 一审事实认定模式比较 175
一、两大法系一审事实认定主要区别 176
(一)英美法系对抗制和大陆法系纠问制的定义 179
(二)英美法事实认定中强烈的预防性导向 181
(三)一元法庭与二元法庭 184
(四)集中型诉讼程序与分段式诉讼程序 188
(五)当事人控制的事实认定与职权化的事实认定 194
(六)两种模式下对待证人陈述的不同方式 200
(七)英美法事实认定中个人权利的取向 201
(一)当事人对立的主张及证据的提出 206
二、英美法系事实认定模式的演变 206
(二)中立的审判者由消极地听审到积极地经营诉讼 211
(三)律师的角色及其伦理规范 215
(四)民事诉讼中对抗制和辩论主义的区分 220
三、事实认定模式差别的原因分析 225
(一)两种不同形式的正义观 227
(二)妥协和解的社会 228
(三)激烈竞争的社会 231
(四)正义观对刑事审判程序的影响 232
四、两种事实认定模式优缺点争辩 240
(一)职权主义的缺点 242
(二)当事人主义的优点 245
(三)当事人主义优点评析 246
五、我国案件事实认定模式特征简析 250
(一)事实审理者不一定是事实裁判的决定者 251
(二)容许对案件事实重复认定 252
六、结论 253
第五章 上诉程序中事实认定问题 254
一、一审程序对上诉审事实认定方式的影响 255
(一)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中上诉审的事实认定 257
(二)陪审制、参审制与上诉审的事实认定 260
(三)职业法官、非职业法官与上诉审事实认定的关系 261
(四)证据资料对上诉审事实认定方式的影响 261
二、二审纠正一审事实错误方式的比较分析 264
(一)对复审制、续审制、事后审查制的总体评价 265
(二)当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上诉审中有关事实认定的基本立场 268
(一)关于审级功能的基本共识 272
三、事实认定审级分配的基本原理 272
(二)德、美案件事实认定审级差异的简要分析 275
(三)最高法院排除对事实问题考虑的法理基础 276
(四)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完全不考虑事实问题是不可能的 282
四、对我国建立三审制的一些疑问 290
五、结论 294
第六章 案件事实认定的科学化问题 297
一、美国科学证据证据能力标准 299
(一)佛瑞标准 299
(二)联邦标准 300
二、DNA:挑战法律的科学巨人 301
(一)DNA是什么 302
(二)DNA是物证技术的里程碑 304
(三)挑战法律的DNA 307
(四)DNA是否无懈可击 308
三、专家证人是“枪手”还是“助手” 313
(一)德、美民事诉讼专家证人制度精要 314
(二)德、美刑事诉讼中专家证人制度精要 319
(三)德、美诉讼制度中专家证人的比较分析 322
(四)专家意见的未来走向 327
四、我国鉴定结论中的行政化问题 329
五、结论 332
第七章 案件事实的误认与防止 334
一、案件事实误认原因分析 336
(一)证据资料方面的原因 336
(二)证据提出者方面的原因 338
(三)事实认定者本身的原因 340
二、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混合法庭 342
(一)建立新型混合法庭制度的政治理由 344
(二)对新型混合法庭的10点建议及理由 346
(三)混合法庭的未来走向 356
三、建立利用交叉询问引出新事实的机制 357
(一)通过诱导出诚实的承认而增添信息 358
(二)使用“断言与驳斥”的技巧增加信息 361
(三)通过显示证人含糊其辞或自相矛盾而增添信息 366
(四)通过使用法庭测试增添信息 368
(五)通过询问与调查的策略增添信息 371
(六)通过阻止欺骗给审判添加新的东西 372
四、确立“原则与例外”的事实认定模式 374
(一)建构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分开的诉讼模式 375
(二)建立庭前证据展示制度 375
(三)借鉴日本诉因制度,适当规定例外 376
(四)判处三年以上实刑的被告,必须要有辩护人 376
(五)下决心执行认罪即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 378
五、结论 379
结束语 380
主要参考文献 382
后记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