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本论 9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9
第一节 继承人的范围 10
第一款 法定继承人 10
第二款 指定继承人 14
第二节 继承人的顺序 17
第三节 继承人的应继分 22
第一款 配偶的应继分 23
第二款 配偶以外继承人的应继分 25
第三款 养子女的应继分 27
第四款 代位继承人的应继分 29
第四节 继承人的继承权 32
第一款 继承权的丧失 33
第二款 继承权的回复 41
第二章 遗产的继承 45
第一节 遗产继承的效力 45
第一款 权义的移转 46
第二款 遗产的酌给 48
第三款 继承的费用 50
第四款 遗产的公有 51
第五款 遗债的负担 53
第二节 限定的继承 55
第一款 限定继承的方式 56
第二款 限定继承的期限 57
第三款 限定继承的效果 59
第一项 继承人负有限责任的效果 59
第二项 全体继承人同负有限责任的效果 60
第三项 权义不相混同的效果 61
第四款 遗产的清算 62
第一项 对于债权人的公示催吿 62
第二项 清偿债务交付遗赠的时期 63
第三项 清偿债务交付遗赠的顺序 64
第四项 受害债权人的请求权 67
第五款 限定继承利益的丧失 69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 71
第一款 分割的时期 72
第二款 分割的方法 75
第一项 分割方法的指定 75
第二项 胎儿应继分的保留 76
第三项 债务的扣还 78
第四项 赠与的扣除 80
第三款 分割的效力 83
第一项 分割效力的始期 84
第二项 继承人相互间的责任 86
第三项 继承人对于债权人的责任 92
第四节 继承的抛弃 94
第一款 抛弃继承的方式 96
第二款 抛弃继承的期限 96
第三款 抛弃继承的效果 97
第五节 无人承认的继承 99
第一款 遗产的管理人 100
第二款 继承人的搜求 102
第三款 遗产的处理 103
第一项 遗产清册的编制 103
第二项 保存遗产的必要处置 104
第三项 对于债权人受遗赠人的公吿通知 104
第四项 债权的清偿及遗赠的交付 105
第五项 遗产状况的报吿说明 107
第四款 遗产的归属 108
第三章 遗嘱 110
第一节 遗嘱能力 111
第二节 遗嘱的内容 116
第一款 遗产的自由处分 117
第二款 遗赠 120
第一项 遗赠的类别 122
第二项 受遗赠能力 124
第三节 遗嘱方式 126
第一款 普通方式 127
第一项 自书遗嘱 127
第二项 公证遗嘱 130
第三项 密封遗嘱 133
第四项 代笔遗嘱 138
第二款 特别方式 142
第三款 见证人的资格 148
第四节 遗嘱的效力 151
第一款 遗嘱发生效力的时期 152
第二款 遗赠的效力 154
第一项 特定物遗赠的效力 156
第二项 用益权遗赠的效力 158
第三项 附义务遗赠的效力 160
第四项 遗赠的无效 161
第五项 遗赠的失效 163
第六项 遗赠的抛弃 164
第七项 遗赠无效失效及抛弃的效果 167
第五节 遗嘱的执行 169
第一款 遗嘱执行人选 169
第一项 遗嘱执行人的产生 170
第二项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172
第三项 遗嘱执行人的更换 172
第二款 遗嘱执行程序 173
第一项 遗嘱的提示及开视 174
第一项 遗嘱执行人的职务 175
第三项 继承人行为的限制 179
第六节 遗嘱的撤销 180
第七节 特留分 185
第一款 特留分的数额 186
第二款 特留分的算定 191
第三款 遗赠的扣减 193
第一项 扣减权的发生 193
第二项 扣减权的行使 194
第三项 遗赠扣减的数额 195
第四项 遗赠扣减的效果 196
结论 199
附录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