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1
一 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 1
二 以往研究的学术概述 5
三 选题意义与研究方法 13
四 研究思路与征引文献 14
第一章 考课制度的确立 16
第一节 古代考课制度的流变 16
第二节 清代考课制度的形成 24
一 官员历俸三年考课——考满制度 24
二 全体官员定期考课——京察、大计、军政 42
第三节 制度确立的准则 69
一 沿袭明制,加以变通 69
二 简易化原则 71
三 反对虚文,重视实效 72
四 满汉互异与满汉一体化 73
第二章 京官京察 75
第一节 考察的基本规制 75
一 考察机构 75
二 考察范围 80
三 考课之法 83
四 文书格式 84
第二节 考察的标准与奖惩 89
一 考以“四格” 90
二 纠以“八法” 100
第三节 自陈程序 103
一 康熙年间的自陈 104
二 雍正年间的自陈 107
第四节 列题的确立与实施 115
一 “举贤自代”制度的尝试 115
二 自陈制度的废止 117
三 列题确立 119
第五节 引见制度 123
一 三品京堂的引见 124
二 四、五品京堂的引见 125
三 五品以下京官的引见 126
四 一等官员的引见 126
五 二、三等官员六十五岁以上者引见 130
第六节 会核的程序与结果 133
一 应留三个考等人数分布 134
二 应留官员考等分布 138
三 应留各考等人数变化 142
四 等次变更 152
五 应去官员 170
第三章 外官大计 176
第一节 考察的相关规定 176
一 考察机构与方式 176
二 考察范围 181
三 大计造册 183
第二节 考察标准与考等 194
一 大计“四格” 194
二 大计“八法” 200
三 考等实施 201
四 大计与日常考成 202
第三节 卓异官 205
一 卓异的标准与卓异典型 206
二 列入卓异范围的调整 219
三 附荐卓异制度的执行与废止 223
四 卓异定额 228
五 卓异引见 231
第四节 平等官员 235
一 分等的依据 236
二 各等人数分布 237
三 考等的变化 241
四 考等的职位分布 245
第五节 “八法”官员 248
一 “八法”各款项释义 248
二 “八法”(“六法”)各条目比例分布 253
三 职位分布 261
四 处分与引见 265
第四章 武官军政 273
第一节 考核的基本规制 273
一 考核机构与方式 273
二 考核的范围 277
三 考核的造册 281
第二节 考核的标准与奖惩 283
一 军政“四格” 283
二 军政“八法” 284
第三节 自陈制度的确立与废除 286
一 自陈的范围 287
二 自陈的实施 288
三 制度的废止 291
第四节 军政的考等 293
一 军政卓异 293
二 平等官员 302
三 八法官员 303
第五章 官僚体制下的考课制度 316
第一节 考课制度的特点 316
一 原则明确,标准清晰,重视实效 317
二 详定考察等第,对一些考等的人数比例和职位的限定 318
三 加大皇权对考课的掌控,引见成为考课的必定程序 320
四 体现“首崇满洲”的政权特色 321
第二节 考课制度的作用 322
一 激劝群僚,擢拔人才 323
二 对供职官员的劝惩 327
三 裁汰不适官员,澄清吏治 329
第三节 考课制度运作中的主要问题 335
一 定期考课受到冲击 336
二 举劾公平性失衡 347
第四节 制约考课制度的诸因素 354
结语 370
参考文献 373
后记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