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凡例 1
概述 1
第一篇 组织机构 13
第一章 省级组织 13
第一节 中共满洲省委员会 13
第二节 中共南满省委员会 22
第三节 中共辽宁省委员会 24
第四节 中共安东省委员会(省工委、省分委) 38
第五节 中共辽吉省委员会 39
第六节 中共辽北省委员会 40
第七节 中共辽东省委员会 41
第八节 中共辽西省委员会 43
第九节 中共辽南省委员会(省分委) 46
第二章 市(地)级组织 47
第一节 解放前市(地)委组织 49
第二节 解放后市(地)委组织 57
第一节 解放前辽宁地区中共县(区)级组织 106
第三章 县(市、区)级组织 106
第二节 解放后辽宁地区中共县级组织 114
第四章 基层组织 135
第一节 基层组织的设置和划分 136
第二节 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136
第五章 党组(党团) 141
第一节 1954年以前辽宁地区党组 141
第二节 1954年后辽宁地区党组 142
第一节 东北地区代表大会 147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重要会议 147
第二篇 重要会议 147
第二节 中共满洲省委重要会议 149
第二章 经济恢复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重要会议 152
第一节 代表会议 152
第二节 代表大会 154
第三节 省委全委会(扩大)和工作会议 158
第三篇 组织工作 168
第一章 领导班子建设 168
第一节 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68
第二节 思想作风建设 179
第三节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89
第二章 干部队伍建设 196
第一节 干部队伍 196
第二节 干部管理制度 201
第三节 干部调配 205
第四节 干部审查 209
第五节 落实干部政策 214
第六节 干部培训 218
第七节 知识分子工作 224
第三章 党员队伍建设 236
第一节 党员数量 236
第二节 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238
第三节 非党积极分子工作 240
第四节 发展党员手续 243
第五节 党员思想教育 246
第六节 组织整顿 253
第七节 组织员队伍 258
第二节 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263
第一节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初步形成 263
第四章 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263
第三节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损害 265
第四节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 267
第五节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恢复 268
第五章 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271
第一节 组织部门机构、人员编制 271
第二节 组织部门职能任务 280
第三节 组织部门干部队伍 281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党的社会宣传工作 294
第一章 社会宣传 294
第四篇 宣传工作 294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社会宣传工作 302
第二章 理论工作 314
第一节 干部理论教育 315
第二节 引导工农群众学理论 321
第三节 理论宣传 322
第四节 理论研究与阵地 324
第三章 党员教育 328
第一节 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328
第二节 基层党员教育的形式和阵地 332
第三节 党员教育工作的领导 334
第四章 文化艺术 335
第一节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 336
第二节 文艺战线的政治斗争 340
第三节 拨乱反正 343
第五章 新闻与出版 348
第一节 新闻 349
第二节 出版 356
第三节 发行 359
第六章 对外宣传 361
第一节 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领导 361
第二节 方针政策与宣传内容 363
第三节 旅游点与宣传品 364
第四节 边境和沿海地区的宣传 365
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设 366
第一节 精神文明建设大讨论 366
第二节 “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367
第三节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369
第四节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72
第八章 机构与队伍 374
第一节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374
第二节 队伍建设 378
第五篇 统一战线工作 386
第一章 机构与队伍培训 386
第一节 机构 386
第二节 队伍培训 389
第二章 重要会议 389
第一节 辽东、辽西省统战工作会议 389
第二节 辽宁省全省统战工作会议 390
第三节 对党外人士进行“三个主义”教育工作会议 395
第三章 统战教育及统战理论研究 397
第一节 开办社会主义政治学校 397
第二节 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398
第四章 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人士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和活动 400
第一节 抗美援朝 400
第二节 参加“镇反”、“三反”、“五反”、“肃反”、思想改造等各项政治运动 401
第三节 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参与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402
第四节 推动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402
第五节 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大业做贡献 403
第五章 引导私营工商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 404
第一节 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404
第二节 对原工商业者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 409
第六章 帮助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建立、恢复与发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14
第一节 帮助民主党派建立与发展组织,开展工作 414
第二节 帮助有关人民团体建立、健全组织,开展工作 420
第三节 推动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425
第一节 统一战线方面的人事工作 429
第七章 贯彻执行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29
第二节 坚持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437
第三节 搞好政权机关党与非党合作共事关系 438
第八章 民族与宗教工作 440
第一节 民族工作 440
第二节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447
第九章 落实统战政策 451
第一节 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和改正错划“右派分子” 452
第二节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 454
第三节 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455
第四节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457
第六篇 纪律检查 462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 462
第一节 纪律检查(监察)机构 462
第二节 纪律检查(监察)干部队伍 468
第二章 案件检查 476
第一节 恢复经济及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案件检查 476
第二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案件检查 478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案件检查 481
第四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案件检查 481
第三章 案件审理 483
第一节 审理违纪案件 484
第二节 审理日常申诉复查案件 489
第四章 受理控诉申诉 491
第一节 受理控诉 491
第二节 受理申诉工作 495
第三节 控诉申诉中的情况反映 497
第五章 案件甄别和平反冤假错案 499
第一节 案件甄别 499
第二节 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 500
第三节 复查纠正历史遗留案件 502
第六章 “两案”审理,清理“打砸抢”和核查“三种人” 504
第一节 “两案”审理 504
第二节 清理“打砸抢”分子 506
第三节 核查处理“三种人” 507
第七章 党风党纪教育 508
第一节 预防教育 508
第二节 典型教育 511
第三节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 513
第八章 纠正不正之风 514
第一节 纠正动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 515
第二节 纠正住、建房上不正之风 516
第三节 纠正“三招三转”中的不正之风 517
第四节 纠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不正之风 518
第七篇 政法工作 526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 526
第一节 组织机构 526
第二节 政法队伍建设 527
第二章 打击敌对势力 531
第二节 对反动党团特务组织登记 532
第一节 打击日伪和国民党的残余势力 532
第三节 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 533
第四节 防间反特斗争 534
第五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535
第六节 内部肃反运动 537
第七节 打击现行反革命 537
第八节 打击宗教组织内的反动势力 541
第三章 打击刑事犯罪 543
第一节 集中搜捕与重点打击 544
第二节 开展“严打”战役 545
第三节 专项斗争 548
第四章 打击经济犯罪 551
第一节 “三反”、“五反”运动 551
第二节 “新五反”运动 552
第三节 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 553
第五章 审判工作 556
第一节 反革命案件审判 556
第二节 刑事案件审判 558
第三节 经济犯罪案件审判 560
第四节 民事案件审判 561
第五节 经济纠纷案件审判 564
第六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65
第一节 全党抓综合治理 565
第二节 全民参与综合治理 566
第三节 建立与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567
第四节 加强青少年教育工作 567
第五节 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568
第一章 组织机构 573
第八篇 党校工作 573
第一节 省级党校 574
第二节 市(地)级党校 582
第三节 县(区)级党校 583
第二章 干部培训 585
第一节 培训任务 586
第二节 教学方针 611
第三节 学员管理 616
第一节 机构职能 619
第三章 科研工作 619
第二节 科研活动 621
第三节 科研成果 628
第四章 教师队伍建设 630
第一节 教研机构与师资 631
第二节 队伍建设 632
第九篇 信访工作 641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干部队伍 641
第一节 组织机构 642
第二节 干部队伍 647
第三节 干部培训与考核 651
第二章 工作部署与业务指导 660
第一节 会议部署 660
第二节 文件指示 664
第三节 领导批示 666
第四节 业务指导 670
第三章 办理来信 674
第一节 办信要求 675
第二节 办信程序 677
第三节 复杂信件的处理 681
第四节 提供信息 683
第四章 接待来访 693
第一节 接访要求 694
第二节 集体上访的处理 699
第三节 维护上访秩序 701
第五章 办理案件 714
第一节 办案要求 714
第二节 办案方式 716
第三节 案例选录 721
第一节 领导机构 729
第十篇 省顾问委员会 729
第一章 组织机构 729
第二节 办事机构 730
第二章 会议 731
第一节 全体委员会议 731
第二节 省顾委常委会议 731
第三节 省顾委委员分组会议 732
第三章 主要工作 732
第二节 承办省委委托的工作 733
第一节 列席省委常委会议和扩大会议 733
第三节 组织常委进行整党 734
第四节 组织委员学习和考察 734
第五节 调查研究 734
第六节 关心老干部工作 736
第四章 社会活动 736
第一节 出席各种重要社会活动和纪念活动 736
第二节 参加各种社会团体工作 736
第三节 著述 737
第一节 宣传马列主义和革命思想 741
第十一篇 党在辽宁的重大活动 741
第一章 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 741
第二节 实行第一次国共合作 742
第三节 领导群众革命运动 743
第二章 开展抗日斗争 752
第一节 “九一八”事变后领导反日斗争 752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对辽宁义勇军的领导与影响 756
第三节 建立南满抗日民主政权 759
第三章 创建东北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 761
第一节 创建东北根据地 762
第二节 动员参军支援前线 767
第三节 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771
第四章 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 775
第一节 建立民主政权 776
第二节 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 778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779
第四节 清理“中层”、“内层” 780
第五节 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 781
第六节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782
第七节 “反右倾”斗争 785
第八节 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787
第五章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 792
第一节 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792
第二节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795
第三节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798
第四节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799
第六章 领导经济建设 801
第一节 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801
第二节 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804
第三节 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808
第四节 贯彻实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813
第七章 “文化大革命”期间重大活动 819
第一节 贯彻《五一六通知》 820
第二节 建立革命委员会 821
第三节 斗、批、改 824
第四节 全面整顿和“反击右倾翻案风” 829
第八章 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 831
第一节 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832
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835
第三节 落实各项政策 837
第九章 新时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840
第一节 国民经济开始恢复 840
第二节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843
第三节 贯彻实行改革开放方针 845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51
第五节 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853
附录 859
一、大事年表 859
二、编纂始末 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