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周时期的治边机构 1
第一节 商朝的宾 1
第二节 周朝的小行人和其他职官 2
第二章 秦汉时期的治边机构 6
第一节 秦朝的典客、典属国及南海等郡 6
第二节 汉朝的大鸿胪、客曹及地方建置 10
第三节 西域都护府等军政机构 14
第四节 护羌校尉和金城属国 24
第五节 使匈奴中郎将及安定等属国 27
第六节 护乌桓校尉、辽东属国及东北边疆的郡县 32
第七节 益州、永昌等郡 40
第八节 南海等九郡 44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治边机构 49
第一节 三国时期的大鸿胪卿、客曹尚书及?降都督 49
第二节 晋朝的客曹及平越中郎将 56
第三节 北朝的祠部及大鸿胪卿 61
第四节 南朝的客曹尚书、大鸿胪及平越中郎将 67
第四章 隋唐时期的治边机构 70
第一节 隋朝的礼部、鸿胪寺及有关各郡 70
第二节 唐朝的礼部、鸿胪寺及羁縻府州 76
第三节 安西、北庭大都护府 85
第四节 安北、单于都护府 99
第五节 安东都护府 105
第六节 安南都护府和桂州等都督府 109
第五章 五代十国时期的治边机构 115
第六章 宋辽西夏金时期的治边机构 120
第一节 宋朝的礼部、兵部、鸿胪寺及有关各路 120
第二节 辽朝的北面官 133
第三节 西夏王朝蕃汉并行的军政机构 147
第四节 金朝的尚书省、都元帅府及有关各路 160
第一节 帝师、宣政院等中央机构建置和行省、宣慰司、都元帅府等地方军政建置 174
第七章 元朝的治边机构 174
第二节 帝师、宣政院对吐蕃地区的管辖以及吐蕃地区的都元帅府 182
第三节 北庭都护府及西北地区的都元帅府 188
第四节 岭北行省 192
第五节 辽阳行省 197
第六节 澎湖巡检司和海北海南道 206
第七节 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212
第八章 明朝的治边机构 218
第一节 礼部、鸿胪寺等中央机构以及都司卫所等地方机构 218
第二节 哈密卫及有关指挥佥事 225
第三节 和宁王、顺义王、顺宁王、贤义王和安乐王 233
第四节 辽东都司和奴儿干都司 239
第五节 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和诸法王 250
第六节 西南边疆的土官建置及有关规制 258
第九章 清朝前期的治边机构 267
第一节 理藩院、礼部、鸿胪寺等中央机构和将军、都统、大臣等地方机构 267
第二节 伊犁将军 279
第三节 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库伦办事大臣 291
第四节 绥远城将军、察哈尔都统和热河都统 305
第五节 奉天将军、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 316
第六节 驻藏大臣 330
第七节 巡台御史、台湾府和琼州府 339
第八节 西南边疆的土官建置及其有关规制 344
第十章 清朝后期的治边机构 358
第一节 中国边疆地区的基本情况 358
第二节 从理藩院到理藩部 360
第三节 从伊犁将军到新疆建省 369
第四节 从科布多参赞大臣到阿尔泰办事大臣 382
第五节 从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到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84
第六节 从台湾府到台湾省 399
第七节 驻藏大臣职权的削弱 405
第十一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治边机构 408
附录 主要参考资料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