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第一章 传统法律:伦理社会的人际关系准则 28
一、伦理本位的社会及其法律 28
二、伦理与司法 43
三、伦理社会无“公民” 46
四、伦理与“官本位” 53
第二章 商业功能的扩展与商人社会角色 58
一、明清商业社会功能的扩展 58
二、国家法与行会 69
三、行会法的意义 90
四、“商籍”与商人地位的提高 111
五、捐纳立法及其社会影响 117
第三章 清代财税法与商人的社会地位 131
一、清代税法的特质 131
二、从粤海关看清代的税法和商业行政管理 139
三、陋规合法化与商人社会角色 151
四、广州行商的社会角色 159
五、食盐专卖与盐商 177
六、定额税制与官商关系 184
第四章 相互依赖:官商关系的新发展 204
一、商业化的新发展 204
二、绅商大交流 215
三、旧制度与新法案 224
四、商业税:厘金 228
五、商捐的扩大 238
六、近代商人的社会参与热潮 251
七、官商依赖:左宗棠与胡光墉 270
第五章 官商一体的演变 284
一、晚清在职官员经商潮流 284
二、商部、商会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升 297
三、商律的制定和官商合流 323
简短的结语 340
征引书目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