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1 货运代理的商业职能 1
1.1 “处在边缘”的货运代理 1
1.2 作为代理人的货运代理 1
1.3 转运与中转 2
1.4 仓储 2
1.5 运输中的辅助服务 3
1.6 集中托运和货运代理运价表 3
2.2 货运代理从代理向当事人的转化 5
2.1 职务合同 5
2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分类 5
2.3 货运代理的国际规则 6
2.4 作为承运人的货运代理 7
2.5 作为多式联运人和物流服务商的货运代理 8
2.6 未来的发展 11
3 联合国贸发会/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16
3.1 多式联运法的复杂性 16
3.2 联合国贸发会/国际商会规则的基本原则 18
4.1 FIATA多式联运提单的初创 25
4 1992年FIATA多式联运提单 25
4.2 提单规定的责任的主要特征 26
4.3 FIATA提单的商业用途与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的联系 27
4.4 FIATA多式联运提单的责任保险 28
4.5 FIATA提单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版之比较 29
4.6 FIATA提单在信用证贸易中的应用 29
4.7 关于FIATA提单定义和19个条款的评述 30
5 1997年FIATA不可转让多式联运运单 49
5.1 使用FIATA多式联运运单意图 49
5.2 FIATA提单FBL与FIATA运单FWB的区别 50
5.3 关于FWB条款与FBL相关条款差异的评述 51
6 1996年FIATA货运代理服务示范法 57
附件一 FIATA多式联运提单(1992版) 61
附件二 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70
附件三 联合国国际贸易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76
附件四 FIATA多式联运运单(1997版) 94
附件五 FIATA国际货运代理业示范法 104
附件六 联运保赔协会承保范围的解释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