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国联行政院处理中日事件之经过 1
第一章 依据国联盟约第十一条考虑中日争端 1
第一节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之事变 2
第二节 中国代表根据盟约第十一条申诉 3
第三节 行政院之初步动作 4
第四节 九月三十日之决议案 9
第五节 九月三十日至十月十三日间情势之扩大 11
第六节 行政院二次集会 14
第七节 邀请美国参加 16
第八节 依据巴黎非战公约第二条采取步骤 17
第九节 十月二十二日之决议草案 19
第十节 中国关于国际义务之宣言 25
第十一节 日本关于五项基本原则之声明 26
第十二节 行政院主席之驳覆 27
第十三节 日本之答辩 28
第十四节 中国对于日本攫提盐税之抗议 28
第十五节 日本军事行动向北满扩大 29
第十六节 行政院三次集会 29
第十七节 十二月十日之决议案 36
第十八节 调查委员团组织成立 46
第十九节 日本在锦州之军事行动 47
附录 美国为锦州事件与中日往来之照会 48
第二十节 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常会开会 51
第二章 中国根据盟约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五条申诉 53
第一节 中国政府提出新申诉书 53
第二节 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开会讨论 54
第三节 组织上海调查委员团 58
第四节 英代表报告英美在上海所采之行动 59
第五节 上海及满洲情势之扩大 61
第三章 中国根据盟约第十五条请将中日争端移交大会处理 63
第一节 中国代表之申请文 63
第二节 行政院会员向日本单独送致紧急声请书 63
附录一 行政院十二会员送致日本之紧急声请书 63
附录二 日本覆紧急声请书之文件 65
第三节 二月十九日行政院通过决议案将争端移送大会处理 67
第四章 关于上海停止对敌行为又恢复和平之提议 74
附录 上海调查委员团四次之报告 79
第二篇 国联特别大会处理中日事件之经过 93
第一章 三月三日国联特别大会开幕 94
第二章 三月四日大会通过决议案 101
第三章 总委员会会议关于中日事件之大辩论 106
第四章 三月十一日大会通过决议案并组织特别委员会 114
第五章 特别委员会与上海停战谈判 120
第六章 四月三十日大会通过决议案 130
第七章 上海停战协定之签订 134
附录 国际联合会盟约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