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历代学者对“名辩学”之名的提出和理解 1
第一节 “逻辑”之名和“因明”之名就是由我国学者约定俗成的 2
一、西方“逻辑”之名的约定俗成过程 2
二、印度“因明”之名也是约定俗成的结果 7
第二节 中国古代逻辑曾被称作“名学” 11
第三节 中国古代逻辑也曾称作“辩学” 18
一、“名学”、“辩学”之名的局限性 24
第四节 当代学者更主张将中国古代逻辑称作“名辩学” 24
二、“名辩思潮”一词不能用以指称中国古代逻辑 29
三、“名辩学”之名是约定俗成的必然产物 35
第二章 从名辩代表作看名辩学的对象、性质和体系 50
第一节 历代学者普遍承认的三篇名辩学代表作 50
第二节 《公孙龙子·名实论》所揭示的正名学说 57
一、《名实论》原文及校诠 58
二、《名实论》今译 61
三、《名实论》揭示了哲学正名和逻辑正名的基本原则 62
第三节 《墨经·小取》篇所揭示的论辩学说 66
一、《小取》篇原文及校诠 68
二、《小取》篇今译 75
三、《小取》篇所揭示的论辩学理论体系 79
第四节 《荀子·正名》篇所揭示的正名学说 90
一、《正名》篇(节选)原文及校诠 92
二、《正名》篇(节选)今译 104
三、《正名》篇所揭示的正名学说体系 111
一、正名学和论辩学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 122
第一节 名辩学应当是正名学(名学)和论辩学(辩学)的有机结合 122
第三章 对中国古代名辩学的几点思考和结论 122
二、正名学和论辩学应当合称为“名辩学” 124
三、正名学和论辩学应当包括各家有关正名和论辩的所有思想 129
第二节 名辩学可视为中国古代逻辑的代表 133
一、历代学者就是把中国古代逻辑称为“名辩学”的 133
二、名辩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性质是中国古代的逻辑学说 135
三、名辩学仅仅是以中国古代逻辑为核心和重点的 138
一、中国逻辑史应当主要是中国形式逻辑的思想发展史 140
第三节 名辩学并不能等同或替代中国逻辑史的研究 140
二、名辩学的对象、范围和体系都不等同于中国逻辑史 143
第二编 正名学(名学) 148
第一章 正名哲学总论 148
第一节 散名——正名的主要对象 148
一、正名的对象必须是语词之名 148
二、正名的对象还必须是概念之名 150
三、只有散名才既是语词之名又是概念之名 152
第二节 所为有名——正名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153
一、正名对思维和行事的作用 153
二、正名对国家治乱的意义 155
三、正名则以辨同异和定是非为目的 157
第三节 所缘以同异——正名的认识论基础 161
第四节 夫名,实谓也——正名的客观标准 167
一、名生于实 167
二、用名以指实 169
一、名、辞、说、辩乃思维活动的基本方式 175
第五节 正名与辞、说、辩的逻辑关系 175
二、正名是确立辞、说、辩的首要环节 176
第二章 制名之枢要——正名的基本原则 179
第一节 名实一致的哲学正名原则 179
一、正名以正实 180
二、正实以正名 182
三、知名与知实必须一致 186
四、名必须随实而变 189
第二节 唯乎其彼此的逻辑正名原则 190
一、“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乃名的确定性之基本原则 191
二、“不过”与“不旷”乃是名的确定性之基本依据 199
三、“别则有别”与“共则有共”乃名的限制与概括原则 210
四、“偏有偏无”乃名的划分原则 218
五、“名”的逻辑划分与种类 222
第三节 约定俗成的语词正名原则 228
一、“约定俗成”乃语词制名的基本原则 228
二、“径易而不拂”乃善名之制名要求 230
三、“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 231
第三章 破三惑——违反正名原则之乱名及制止办法 234
第一节 对“用名以乱名”的批判和制止 235
一、对“用名以乱名”的具体揭露 235
二、“用名以乱名”所违反的正名原则 236
三、制止“用名以乱名”的办法 238
第二节 对“用实以乱名”的批判和制止 239
一、对“用实以乱名”的具体揭露 239
二、“用实以乱名”所违反的正名原则 241
三、制止“用实以乱名”的办法 242
第三节 对“用名以乱实”的批判和制止 242
一、对“用名以乱实”的具体揭露 242
二、“用名以乱实”所违反的正名原则 244
三、制止“用名以乱实”的办法 245
第四节 对几个典型诡辩命题违反三条正名原则的剖析 245
第一章 论辩哲学总论 253
第一节 论辩学的对象和性质 253
第三编 论辩学(辩学) 253
第二节 论辩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265
一、论辩在认识方面的目的和作用 265
二、论辩能由已知而推及未知 269
三、论辩对社会政治的积极意义 275
第三节 论辩的认识论基础和客观标准 278
一、“三表说”所反映的认识论基础和是非标准 279
二、论辩的认识论基础 285
三、论辩的客观标准 287
第四节 论辩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要求 291
一、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291
二、人欲心辩,不欲口辩 292
三、要理胜,不要辞胜 295
第五节 论辩(说和辩)与正名、达辞的逻辑关系 296
一、论辩的基本思维形式包括“名”、“辞”、“说”三者 297
二、“辩说”就是以“名”和“辞”为基础的推理、论证过程 299
三、论辩是整个思维活动发展的最高形式 301
第一节 关于“辞”和“意”的关系 303
第二章 以辞抒意——命题学说 303
第二节 关于“辞”的种类 306
第三节 关于“辞”的对当关系 312
一、论“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单称与单称)的矛盾关系 313
二、论“此其然”与“不然者”、“此其不然”与“其然者”(全称与特称)的矛盾关系 315
三、论“且”与“止且”(或然与必然)的矛盾关系 316
四、论“此其然”与“是其然”、“此其不然”与“疑是其然”(全称与特称)的差等关系 317
第四节 关于“辞”中的词项周延理论 318
一、论主项的“尽”与“或” 319
二、论谓项之“一周而一不周” 320
第三章 以说出故——推理学说 324
第一节 “以说出故”中的三个基本范畴——故、理、类 324
第二节 “以说出故”的各种具体论式 339
一、“效”、“假”、“或”——三种间接的演绎论式 339
二、“止”和“侔”——二种直接的演绎论式 345
三、“辟”、“援”、“推”——三种由个别推及个别的演绎类推 349
第三节 “以一知万”的枚举归纳方法 362
第四章 以辩争彼——论证学说 367
第一节 “辩”的基本形式——三物论式 368
第二节 “辩”的基本要求 371
一、引效验,立证验 372
二、论贵是,事尚然 372
三、言可晓,指可睹 373
第三节 “辩”的主要方法和种类 374
一、“正真是”的证明方法 374
二、“疾虚妄”的反驳方法 376
第五章 论辩中的逻辑规律和规则 379
第一节 “是谓是、非为非”的同一律原则 380
第二节 “必或不当”的矛盾律原则 382
第三节 “必或是或非”的排中律原则 391
第四节 关于推类规则的具体论述 393
一、导致论辩错误的三个主要因素——多方、殊类、异故 393
二、关于推类中的一般规则 395
三、关于类不可必推的论述 397
四、关于“辟”、“侔”、“援”、“推”等具体规则的论述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