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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法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 1
第一条 【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1
第二条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1
第三条 【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2
第四条 【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定金的处理】 2
第五条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认定】 2
第六条 【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 3
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权】 3
第八条 【恶意违约与惩罚性赔偿】 3
第十三条 【房屋质量瑕疵】 4
第十二条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4
第十一条 【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 4
第十条 【第三人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4
第九条 【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4
第十四条 【房屋面积误差】 5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期限】 5
第十六条 【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6
第十七条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6
第十八条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责任】 6
第十九条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能的责任】 7
第二十条 【商品房包销合同的性质】 7
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包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7
第二十二条 【包销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诉讼地位】 7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7
第二十七条 【出卖人不应成为担保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8
第二十六条 【出卖人可以成为担保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参加人】 8
第二十五条 【担保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并审理】 8
第二十四条 【担保贷款合同的解除权】 8
第二十八条 【有关本司法解释施行的规定】 9
核心法规 10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 10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9日)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录)(1995年6月30日) 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62
配套案例 64
1.海南厚南旅业有限公司与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64
2.武汉汉华房地产开发建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华力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案 71
3.厦门建筑设计院与厦门华辉实业发展公司、香港新诠国际有限公司、厦门兴华大厦筹建处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75
4.吴兴华诉广州市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案 81
5.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公司诉张惠芳商品房购销合同案 86
6.福建华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兴业银行华林办事处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92
7.兰州安泰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雅尔佳商贸实业有限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96
8.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101
9.海口山川旅业有限公司诉海南华人旅业发展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110
10.厦门普益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厦门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117
11.湘潭市雨湖区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心澄大厦开发部诉湘潭市雨湖区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122
12.陈楚辉诉汕头市经济特区对外商业(集团)建设公司等房产买卖案 128
13.惠州市中惠发展总公司与河源市东埔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源县银丰实业公司、惠州市教育实业公司、惠州市石化劳动服务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提审案 132
14.邝五女诉里仁房地产公司抵押贷款购房逾期不交房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案 138
15.刘晓明与沈阳加州阳光花园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屋买卖纠纷案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