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场经济的法律属性 1
一、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 1
二、市场经济是人权经济 2
三、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 4
四、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民主经济 5
五、市场经济是民主经济与法制经济的统一 6
第二章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8
第一节 民法的产生与发展 8
一、民法的历史沿革 8
二、我国古代民法及现代民法的建立 21
三、民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29
第二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 32
一、商法起源的不同学说 32
二、商法历史的考证范围及方法 33
三、中世纪商人的地位及其商人法的成就 34
四、近现代商法及其国际性的复归 44
第三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47
一、民法的修正与经济法的产生 47
二、资本主义条件下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50
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律体系形成的曲折探索 53
四、我国的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 56
五、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关系 58
第三章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本质 61
第一节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61
一、民法为权利法 61
二、民法为私法 63
三、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 64
四、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66
第二节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69
一、商法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 69
二、现代商事关系以企业为核心 71
三、商法具有不断的创新性 74
第三节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保障法” 76
一、经济法为保障市场经济应运而生 76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经济法予以保障 77
三、经济法的功能决定了其“保障法”的性质 78
第四章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81
第一节 民商法的基本原则 81
一、民法在近代模式下的基本原则 81
二、民法在现代模式下的基本原则 88
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04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法理学考察 104
二、当前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概况 106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设想 108
四、经济法的国家干预适度原则 111
五、经济法的保护公平竞争原则 127
六、经济法的社会公益原则 140
第五章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 164
第一节 民商法的功能与作用 164
一、民法通过对人格的保护率先确立了市场参加者的主体资格 164
二、民商法通过对私权的保护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66
三、民商法对促进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深远的影响 168
第二节 民商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局限性 169
一、民法抽象的平等不能解决现实中事实上不平等所带来的社会矛盾 170
二、民法的所有权绝对原则制约社会整体利益 171
三、民法的自由和自治可能引起经济在微观上的盲目和宏观上的不稳定 172
四、民法的任意性规范难以应付非正常的市场现象 174
五、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和市场失灵导致民法的规范功能受到限制 175
六、民法的价值判断基础的动摇导致民法内部矛盾的产生 176
第三节 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 177
一、经济法能够以全局观念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调整,并实现“微观规制”与“宏观调控”两种手段的有机结合 178
二、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施加直接、导向性影响之功能 179
三、经济法的实施能最有效地节约交易费用,最有效地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181
四、经济法的实施能最充分地体现社会公平 183
一、加入WTO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186
第六章 加入WTO后我国民商法与经济法面临的挑战 186
第一节 WTO规则与我国民商法和经济法基本一致 186
二、WTO的基本法律原则 187
三、WTO规则与我国的民商法和经济法基本吻合 189
第二节 加入WTO后我国民商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90
一、我国民商法面临的挑战 190
二、我国民商法应采取的对策 193
第三节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96
一、我国经济法面临的挑战 196
二、我国经济法应采取的对策 197
第一节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203
第七章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203
第二节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辩证关系 205
一、界定民法与经济法关系的法理基础 205
二、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206
三、民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222
四、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226
第三节 民商法与经济法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关系 227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条件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227
二、入世后我国民商法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 231
参考文献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