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律思想 1
一、我国法律之理念与综合法学 1
二、就「孺子将入于井」说明法律与道德及宗教之关系 13
三、三民主义与宪法 17
四、民法与人权 32
五、刑法与伦理道德 57
六、三民主义与国际公法 62
七、复兴中华文化应树立新政治伦理 71
第二章 民法研究 78
一、军事肇事之赔偿责任 78
二、论物权之构成及其今后以利用为中心之趋势 84
三、瑞士不动产物权取得时效之研究 98
四、登记主义与有因主义或无因主义之结合 101
五、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 115
六、瑞士民法预记登记 124
七、德国土地登记之公信力 133
八、瑞士民法之土地登记及其公信力 141
九、优先购买权及优先承典权之研究 150
十、关于土地登记错误遗漏的更正之研究 156
十一、民法上之自助行为 171
十二、公共用营造物之利用关系及车票处理之问题 182
十三、公务员职务违反之赔偿责任 203
十四、论居间与行纪之异同 216
十五、我国民法上之亲权 222
十六、民事诉讼法与情事变更原则 228
十七、责任保险之研讨 250
十八、海商法应增设关于船舶租赁及典型的定期佣船契约之规定 255
十九、论公司法人消灭之效力 260
第三章 刑法研究 269
一、论文书印文之伪造 269
二、公诉权理论之构成 287
三、诉讼文件之灭失对于刑事诉讼之影响 295
四、论刑事判决之无效 307
五、论诉讼行为之追补 316
六、行政罚与刑罚 325
七、有关考试犯罪之研讨 335
八、追诉权及行刑权之时效 344
九、刑法与伦理道德 353
十、缉获十九年前杀人疑犯发生之法律问题 358
十一、谈赌博犯 362
十二、三民主义与刑法(自由——平等——博爱) 366
第四章 民刑法综合研究 375
一、论共同侵权行为与共犯 375
二、论不作为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犯 391
三、论民刑法上之紧急行为 404
四、论民刑法上诈欺之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420
五、论名誉权侵害与诽谤罪 430
六、论占有与持有 440
七、论侵权行为及犯罪所侵害之客体 453
八、论遗失物埋藏物及刑法上离本人所持有之物 468
九、民刑法上之责任能力 483
十、民刑法上所观之转质 490
十一、民法之客观主义与刑法之主观主义 497
十二、民刑法上阻却违法之事由 513
十三、人工授精在民刑法上之问题 526
第五章 劳工法研究 535
一、工会法上工会组织的评义 535
二、谈台湾省职业工人保险 538
三、劳工保险与工厂法上伤害赔偿之关系 542
四、论劳保之改进及今后我国之社会保险立法 546
五、法国劳动团体协约 549
六、加拿大的生产委员会议 563
七、日本劳工立法 568
八、劳工立法史 596
九、二十年来之劳工立法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