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注册章程 十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布 1
银行注册章程施行细则 十八年四月二十日公布 4
储蓄银行法 二十三年七月四日国民政府公布 6
县银行法 二十九年一月二十日国民政府公布 11
县银行章程准则 二十九年十二月六日本部渝钱银字第八六三三号咨行各省政府通行办理 17
银行监理官办公处组织规程 27
银行监理官办公处办事细则 29
派驻银行监理员规程 31
修正非常时期管理行暂行办法 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公布 36
代电各省政府各省市商会银钱业同业公会关于外地各省市未经依限补请注册各行号钱庄拟定变通处理办法电请仰通饬遵照并见复文 三十一年八月三十日渝钱行六九四九○号代电 40
代电各省政府取缔普通商号兼营吸收存款汇兑等业务文 二十九年十月十一日渝钱银字第三五七七七号代电 41
通令各省地方银行如在省外设置分支机关应于事先专案呈部核准并以设立办事处为限文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渝钱银字第一九二三七号训令 42
省地方银行推设游击区办事处办法 三十一年四月十八日密令各省地方银 43
商业银行设立分支处办法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 44
通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等为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应予解释各点分别核明令仰遵照文 二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渝钱银字第18674号训令 46
通令各银钱行庄为依照修正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之规定修订表式四种仰遵照依式填报分送查核文 附表式三十一年五月十二日渝钱稽字第二九○九八号训令 47
训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等自六月二十一日起提高银行缴存普通存款准备金利率为年息一分并各于六月底调整准备时以现金换缴甲种节约建国储蓄券美金储券仍准照缴不另给息文 三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渝钱稽字第30746号训令 48
通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等银行投资入股生产建设事业之公司厂号须为有限责任股东额不得超过银行实收资本之一并须事先呈准文 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渝钱行字第二七八五八号训令 49
通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等颁发投资生产事业事实表式以便填报而资划一文(附表式) 三十一年五月二日渝钱稽字第二八八五五号训令 50
比期存放款管制办法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函中央银行训令渝市银钱业公会 51
管理银行抵押放款办法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 51
管理银行信用放款办法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 53
通令各银钱业公会在票据推行使用办法未公布施行以前所有银行对生产建设事业之信用放款暂准视同抵押放款并入抵押放款数内计算文 三十一年八月十九日渝钱稽字第三一七三九号训令 55
通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等规定不受借款数额及期限限制之厂商借款原则四项文 三十一年六月六日渝钱稽字第二九七四六号训令 56
通电各银行监理员各地银钱业同业公会解释放款各点令仰遵照文 三十一年七月四日渝钱稽字第三○四八○号训令 58
通令各驻行监理员各地方钱业公会各省地方银行规定银行核计每户放款额标准令仰知照文 三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渝钱稽字第三二七八一号训令 59
通令各银钱业同业公会转知银钱行号对于货物押款应加注意各点并尅日撤销代理部贸易部停止自行经营或代客买卖货物文 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渝钱银字第一四四四六号训令 60
通令各省地方银行驻渝办事处除汇兑业务外不得经营存放业务文 卅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渝钱银字第二五九四八号训令 61
修正公私机关服务人员家属瞻养费国币汇款暂行办法 本部核定修正呈奉行政院卅年四月二十五日令准备案 61
商业银行在后方之总分支行处对于沦陷区之收解须呈经本部核准方得办理文 卅年十二月廿十八日通行四联总处各省市政府各银钱业公会商业银行 64
代电规定沦陷区汇款办法文 卅一年二月廿七日密代电五九七四六号 65
通令规定银行盈余分配及提存特别公积金办法 卅一年四月卅日 66
通令健全银钱业同业公会组织文 卅一年五月七日渝钱稽字第二九○○九号训令 67
训令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转行各会员行庄对于总经理经理等凭手条支出巨款情事切实纠正文 卅年十二月廿六日渝钱银字第二五九七四号训令 67
通令各地银钱业同业公会转行各会员行庄帐册上对于顾客之记载务须使用本名以符规定令仰遵照文 卅一年五月廿一日渝钱稽字第二九二六一号训令 68
中中交农四行内地联合贴放办法四行修订经本部于廿六年八月廿六日核准备案 69
四联总处核办投资贴放方针 卅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布 71
改善地方金融机构办法纲要 廿七年四月二十八公布 74
领用一元券及辅币券规则 二十七年七月三十日本部核定施行 77
管理各省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发行一元券及辅币券办法 二十九年五月十一日公布同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第八条条文 81
函知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等各省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发行一元券及辅币券得以节约建国储蓄券充保证准备文 廿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渝钱银字第二○三六三号函 85
省地方银行对于省区内金融经济报告应行注意事项 二十八七月十九日渝钱字第九九六六号训令 86
通令战区及接近战区各省地方银行办理抢购物资文 卅一年四月四日渝钱稽字第二八一四六号训令 87
令战区及接近战区各省地方银行重申抢购物资业务要旨仰遵照文 卅一年八月十四日训令豫桂粤湘省银行 88
取缔收售金类办法 二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二十九年修正第九条前项 89
取缔金融业典当业质押金类办法 二十八年十月十九日公布施行二十九年十一月九日修正第六条前项 92
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卅年二月三日国民政府公布 94
非常时期商业账簿登记盖印暂行办法 99
通令各省地方银行拟订三十一年度业务计划文 三十年十二月九日渝钱银字第二五五五九号训令 104
通令商业银行每营业年度拟呈营业计划文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渝钱行字第二九三五六号训令 105
财政部各区食糖专卖局管理糖业商人向银行借款实施法 110
管理经营盐业商人向银钱业借款实施办法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