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不动产物权变动可题概述 1
一、问题的源起 1
二、物权变动(交易)是物权法产生的原动力和核心内容 4
三、物权变动模式的形成和法律继受 6
四、当代物权变动制度的核心原则——交易安全理论 8
五、本书的研究方法和结构 11
第二节 本书关注的方法论——德国的概念法学和日本的利益衡量论 15
一、物权行为理论和德国的民法方法论 17
二、利益衡量论 23
三、小结 33
第二章 物权变动基本概念的界定 37
第一节 物权和债权区分的理论探源——以德国法为中心 37
一、理论源头的探寻——罗马法和自然法论 38
二、萨维尼的物权债权区分理论 40
三、潘德克屯法学的物权债权区分理论 45
四、区分论在当代德国的发展与修正 47
五、法、日的物权、债权区分论 50
第二节 动产和不动产 54
一、动产与不动产区分的历史考察 54
二、不动产的范围问题 57
三、动产和不动产的交错和同化 63
四、小结 64
第三节 物权变动概说 65
一、物权变动 65
二、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69
三、物权变动中的推定力、公信力、对抗力 77
第四节 物权变动模式概说 81
一、古典历史模式——罗马法和日耳曼法 81
二、近代英美法系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 91
第三章 法国的意思对抗主义 100
第一节 法国民法典的意思主义 101
一、民法典规定的意思主义 101
二、民法典成立及以前的法制发展 105
三、民法典成立前的习惯法和法学背景 109
四、民法典的意思主义——社会时代背景下的评价 114
第二节 公示制度的逐步确立——1855年法到1955年法 117
一、民事诉讼法的修正 117
二、1855年法改正——现行民法典体系下近代公示制度及于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整体的开始 119
三、1955年法统一 123
第三节 判例法对物权变动法典规定的修正 128
一、判例对法国法意思主义的展开 128
二、第三人保护问题——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130
三、外观法理在法国的展开——表见继承人理论 144
第四节 意思对抗主义的基础和配套制度——公证人制度 146
一、关于公证人制度的一般介绍 146
二、法国法主义成立上公证人的作用及法国法主义成立带来的公证人实务的变化 147
三、现行法之下公证人的作用——对抗要件主义和公证人 150
第五节 法国物权变动制度的当代构成和整体评价 152
一、法国物权变动制度的当代构成 152
二、需要誊记的物权变动的范围 156
三、对法国物权变动制度的综合评价 159
第四章 德国法的形式要件主义 161
第一节 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 161
一、当代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 161
二、德国物权行为理论构成德国物权编的理论基础 163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成立前的各邦法 166
一、1794年普鲁士一般邦法(ALR) 166
二、1872年的土地所有权取得法(EEG) 169
三、拜伦邦法 171
四、萨克逊邦法 172
五、莱茵邦法 173
第三节 德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变动理论的成立 173
一、物权契约理论的立法过程 174
二、Auflassung 180
三、债权契约 182
四、德国法上登记的推定力——BGB891条的成立经过 184
第四节 BGB成立后的修正及当今德国现行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概观 188
一、BGB成立后的修正 188
二、BGB改正后登记官职能的变化和公证人作用的扩张 190
三、当代德国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综述 191
一、第176条的法国法解释——判例理论和通说 196
第一节 日本法第176条的意思主义 196
第五章 日本法的物权变动问题 196
二、第176条意思的另类解读——日本法的物权行为理论 220
三、小结 234
第二节 日本独特的背信恶意第三人理论——第177条的第三人问题 236
一、第177条的立法经纬 237
二、第177条的第三人问题 244
三、小结 265
第三节 第94条第2款的类推适用——登记的相对公信力 267
一、第94条第2款的立法史 267
二、判例类推适用论的形成前提和展开 272
三、学说的对应 280
四、第94条第2款类推适用和第177条的关系 284
第四节 要求登记的物权变动的范围 285
一、撤销和登记 286
二、解除和登记 299
三、时效取得和登记 302
四、继承和登记 307
第六章 物权变动理论与中国 314
一、大陆法系物权变动制度总评 314
二、当代物权变动制度构成要素分析 317
三、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法律制度的继受过程 320
四、结论 323
主要参考文献 324
后记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