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作金融之本质 1
一、合作金融乃经济上之弱者采有合作组织所经营之金融 1
二、合作金融乃债务者本位之金融 2
三、合作金融虽具精神及道德要素然不具慈善性质 2
四、合作金融乃集合金融反相互金融 5
五、合作金融以无担保金融为目标 5
六、合作金融以系统金融为原则 6
七、合作金融以发展其他合作事来为任务 7
第二章 合作金融之组织体制 9
一、德意志式合作金融组织 10
二、法兰西式合作金融组织 13
三、日本式合作金融组织 15
四、美利坚式合作金融组织 17
五、墨西哥式合作金融组织 19
六、罗马尼亚式合作金融组织 20
七、中国之合作余融组织 21
第三章 信用合作社(或乡镇合作社信用部)之业务及其原则 27
一、合作金融业务之层级分工 27
二、信用合作社以短期或中期信用为原则 28
三、信用合作社赋与长期不动产抵押信用之范围 30
四、合作金融必须适合资金再生之原则 31
五、信用合作社供给消费经济资金之范围 32
六、信用合作社赋与信用必先明察信用用途 33
七、合作金融之信用期间必须与资金用途之信用期间相一致 33
八、合作金融以专属交易为原则 34
九、信用合作社对社员普遍及个别赋与信用限度之决定 35
十、合作金融之储金业务以低利为原则且对储金之吸收应尽最善之努力 36
十一、合作金融机关得受政府委托代理公库业务 36
第四章 县合作金库(或市合作金库)之业务及其则原 38
一、县合作金库在合作金融上之任务 38
二、县合作金库对信用合作社之金融业务 38
三、县合作金库办理金融交易之形式 41
四、县合作金库对供给消费合作社之金融业务 42
五、县合作金库对生产合作社之金融业务 44
六、县合作金库对运销合作社之金融业务 44
七、县合作金库之储金业务 46
第五章 中央合作金库(包括省及院辖市分库)之业务及其原则 48
一、中央合作金库之重大使命 48
二、中央合作金库对县合作金库贷放业务之原则 53
三、中央合作社对其他各种合作社联合社贷放业务之原则 56
四、中央合作金库之存款业务与利息原则 57
五、中央合作金库吸收资金之业务 59
六、中央合作金库之附属业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