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案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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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801825780
  • 页数:286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法律工作人员为办理产品质量案件的实务类图书。

目录 3

第一部分 理解与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一条 【立法目的】 3

第二条 【适用范围】 3

第三条 【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5

第四条 【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5

第五条 【经营禁止行为】 5

第六条 【鼓励推行先进科学技术】 6

第七条 【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产品质量工作、保障本法的施行】 6

第八条 【监督部门的监管权限】 10

第十条 【公众检举权】 11

第九条 【各级政府的禁止行为】 11

第十一条 【禁止产品垄断经营】 12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15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5

第十三条 【工业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6

第十四条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26

第十五条 【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制度】 38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义务】 52

第十七条 【违反监督抽查规定的行政责任】 59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职权范围】 60

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条件】 65

第二十条 【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中介机构独立】 66

第二十一条 【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必须依法出具检验结果、认证证明】 67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的查询、申诉权】 79

第二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定期发布公告】 86

第二十三条 【消费者权益组织的职能】 86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国家机关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独立于生产者】 87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87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87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要求】 87

第二十七条 【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要求】 87

第二十八条 【危险物品包装质量要求】 96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96

第三十条 【禁止伪造产地、仿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96

第三十一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96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的禁止行为】 98

第三十四条 【保持销售产品质量的义务】 99

第三十五条 【禁止销售的产品范围】 99

第三十三条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99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99

第三十六条 【销售产品的标识要求】 100

第三十七条 【禁止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100

第三十八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100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的禁止行为】 103

第四章 损害赔偿 104

第四十条 【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104

第四十一条 【人身、他人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111

第四十二条 【销售者的过错赔偿责任】 111

第四十三条 【受害者的选择赔偿权】 111

第四十四条 【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 111

第四十五条 【诉讼时效】 116

第四十六条 【缺陷的含义】 117

第四十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117

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对产品质量检验的规定】 117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政、刑事责任】 121

第五章 罚则 121

第五十条 【假冒产品的行政、刑事责任】 147

第五十一条 【生产、销售淘汰产品的行政责任】 148

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行政、刑事责任】 149

第五十三条 【伪造、冒用产品产地、厂名、厂址、标志的行政责任】 149

第五十四条 【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行政责任】 149

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149

第五十六条 【违反依法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义务的行政责任】 149

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中介机构的行政、刑事责任】 149

第五十八条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 150

第五十九条 【虚假广告的责任】 150

第六十条 【生产伪劣产品的材料、包装、工具的没收】 151

第六十二条 【服务业经营者的责任】 154

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依法查封、扣押的物品的行政责任】 154

第六十一条 【运输、保管、仓储部门的责任】 154

第六十四条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155

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 155

第六十六条 【质检部门的检验责任】 155

第六十七条 【国家机关推荐产品的责任】 156

第六十八条 【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违法的责任】 156

第六十九条 【妨碍监管公务的行政责任】 157

第七十条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 157

第七十一条 【没收产品的处理】 159

第七十二条 【货值金额的计算】 160

第六章 附则 160

第七十三条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160

第七十四条 【施行日期】 160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165

1.桐梓县农资公司诉桐梓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抗诉案 165

2.云阳车辆配件厂不服巴南区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169

3.宜宾地区生产资料市场特钢经营部不服宜宾地区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175

4.惠州市华曌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不服惠州市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177

5.罗华不服重庆市北碚区技术监督局封存玉米决定案 182

6.林小平不服福建省长泰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185

7.吕粱通润加油站不服交城县技术监督局处罚决定案 188

8.高邮市汉留摩托车修理销售门市部不服扬州市高邮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 192

9.常德市邮电局不服常德市技术监督局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处罚案 196

10.毛珠兰不服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封存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案 201

11.陈梅金、林德鑫诉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损害赔偿纠纷案 205

12.贾国宇因用餐时使用的卡式炉气罐爆炸致残诉春海餐厅等赔偿案 211

13.南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德国BMW公司生产的BMW汽车质量损害赔偿因不是原装车并为走私罚没车撤回起诉案 216

14.肖威诉陈红等销售的鞭炮于燃放时在手中爆炸伤手赔偿案 219

15.支应震等诉安丘县火柴厂生产青岛送变电工程公司销售的取暖器爆炸伤人赔偿纠纷案 223

16.周妙彬诉宁德地区电信局等产品侵权损害赔偿案 228

难点2:如何理解“缺陷”的涵义? 237

第三部分 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点 237

难点1:如何界定产品质量责任中产品生产者的涵义? 237

难点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的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承担责任的,应采用什么归责原则? 238

难点4:如何理解《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其他重大损失”? 239

难点5:如何理解产品质量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主体和调整产品的范围? 240

难点6:如何理解关于产品质量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问题? 240

难点7:消费者向负有处理质量申诉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后,该机关不作处理或者消费者认为其给予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太轻,消费者对此不服,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提起诉讼? 241

难点8:如何确定对经营性服务使用违法产品的处罚? 242

难点9:进行产品质量行政处罚时,如何对“故意”进行认定? 242

难点10:罚款数额的计算如何确定? 243

第四部分 法律文书和常用图表 247

一、常用法律文书 247

二、常用图表 257

第五部分 主要法律文件索引 283

主要法律文件索引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