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一、走私假币案 1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 4
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 10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16
五、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 22
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 26
七、妨害清算案 28
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33
九、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 40
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43
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47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51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56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58
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 61
十六、伪造货币案 65
十七、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 69
十八、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 72
十九、持有、使用假币案 76
二十、变造货币案 80
二十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 83
二十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 87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 91
二十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95
二十五、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 99
二十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 105
二十七、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108
二十八、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111
二十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117
三十、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 122
三十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 126
三十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 130
三十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 135
三十四、违法发放贷款案 140
三十五、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 144
三十六、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 148
三十七、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 152
三十八、逃汇案 157
三十九、骗购外汇案 161
四十、洗钱案 164
四十一、集资诈骗案 169
四十二、贷款诈骗案 173
四十三、票据诈骗案 177
四十四、金融凭证诈骗案 181
四十五、信用证诈骗案 184
四十六、信用卡诈骗案 187
四十七、有价证券诈骗案 191
四十八、保险诈骗案 194
四十九、偷税案 198
五十、抗税案 202
五十一、逃避追缴欠税案 205
五十二、骗取出口退税案 208
五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212
五十四、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16
五十五、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19
五十六、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2
五十七、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225
五十八、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227
五十九、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229
六十、非法出售发票案 231
六十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233
六十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39
六十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243
六十四、假冒专利案 246
六十五、侵犯商业秘密案 250
六十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256
六十七、虚假广告案 260
六十八、串通投标案 265
六十九、合同诈骗案 269
七十、非法经营案 274
七十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280
七十二、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283
七十三、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287
七十四、逃避商检案 290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 294
七十六、挪用资金案 298
七十七、挪用特定款物案 302
附录 306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306
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