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0.导言:从媒介消费说起 1
第一部分 媒介消费的法律保障 9
1.构成我国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 9
2.接近和享用大众传播:公民的基本自由与国家之责任——解说宪法的有关规定 13
3.媒介消费中的财产权及合同关系——解说民法的有关规定 28
4.向媒介消费者倾斜——解说经济法的有关规定 58
5.行政权力对媒介消费的利益支持及其自我约束——解说行政法的有关规定 103
6.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共享大众传播资源——解说社会法的有关规定 140
7.保障媒介消费秩序与安全的最后防线——解说刑法的有关规定 176
8.媒介消费者行使诉权的法定程序和依据——解说诉讼程序法的有关规定 205
第二部分 大众媒体对受众承担的底限责任与义务 227
9.什么是大众媒体对受众承担的底限责任与义务 227
10.维护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235
11.新闻报道失实,要公开更正 243
12.不刊播有损受众身心健康的报道和节目 249
13.遵守广告发布准则 275
14.编播技术质量应符合既定的行业标准 294
15.有偿提供媒介产品或服务,不能违反法定的交易规范 304
附录 与媒介消费保障有关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选摘 316
附录目录 318
一、国家发展大众传播的责任与义务 324
二、公民媒介消费的财产(视听设备和出版物)所有权 327
三、公民媒介消费的自由、权利与义务 329
四、媒介消费中的价格行为与合同关系 345
五、禁止假新闻 353
六、禁止刊播淫秽、邪教、迷信、暴力等有损受众身心健康的内容 358
七、禁止侵扰、欺骗受众的不良广告行为 365
八、提供媒介产品与服务的行业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 376
九、弱势(特殊)群体、少数民族的媒介消费保障 382
十、媒介消费争诉的受理与媒介消费的可讼性 389
后记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