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定罪与量刑 修订版》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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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肖介清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7800569950
  • 页数:433 页
图书介绍:本书真实反映最新法律、司法解释精神,真实反映理论与司法实践最新成果,对受贿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

第一章 受贿罪的立法沿革 1

第一节 受贿罪的设立和演变 1

第二节 单位受贿罪的设立 6

一、对于单位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主体的争论 6

二、现行刑法关于单位受贿罪的规定 7

第三节 受贿罪演变的特征 8

第二章 受贿罪的主体 11

第一节 受贿罪主体的立法演变 11

一、《惩治贪污条例》中受贿罪的主体 11

二、1979年刑法中的受贿罪主体 12

三、《补充规定》中的受贿罪主体 13

四、《决定》中的受贿罪主体 6

第二节 受贿罪主体的演变与对“公务”的界定密切相关 14

第三节 现行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 25

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25

二、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的理解 33

三、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认定中的两个问题 38

第三章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48

第一节 受贿罪主观故意的内容 48

一、直接故意型 49

二、间接故意型 50

第二节 受贿罪的目的和动机 56

一、受贿罪的目的 56

二、受贿罪的动机 58

三、受贿罪目的与动机的关系 62

第三节 受贿罪必须具备双重故意 63

一、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故意 63

二、必须具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 64

第四节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69

第四章 受贿罪的客体 74

第一节 关于受贿罪客体的争论 74

一、单一客体说 74

二、双重客体说 79

三、三重客体说 81

四、选择客体说 82

第二节 具有相对合理性的廉政制度说 83

第三节 受贿罪的客体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出卖性 87

第五章 关于贿赂与回扣 90

第一节 贿赂的范围与认定 90

一、关于“贿赂”含义的争论 90

二、贿赂的范围 94

三、贿赂的特征 107

第二节 关于“回扣”、“手续费”的认定与处理 108

一、关于回扣的含义及其认定 108

二、关于手续费的含义及其认定 111

三、关于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处理 112

第六章 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问题 115

第一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含义和特征 115

一、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之争 115

二、职务的含义及特征 117

三、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 119

第二节 关于“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的探讨 125

一、关于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宜一律以受贿罪论处 125

二、关于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 127

第三节 对于索贿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其客观要件的质疑 134

一、索取型与收受型只是手段形式不同,并无质的差异,因此,都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构成受贿罪的主客观必备要件 135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是索取型受贿罪与其他罪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136

三、把“为他人谋取利益”排除在索取型受贿罪之外,既有悖于犯罪构成理论,又导致立法上的前后矛盾 136

第七章 受贿犯罪数额 138

第一节 受贿犯罪数额概述 138

第二节 受贿犯罪数额的种类 140

一、索取数额、期约数额和实际取得数额 140

二、挥霍数额、追缴数额和退赔数额 141

三、受贿总数额、参与数额、分赃数额、平均数额 142

四、自然人受贿犯罪数额和单位受贿犯罪数额 143

第三节 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 143

一、认定受贿犯罪数额的原则 144

二、静态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 146

三、动态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 151

第四节 受贿犯罪数额的评价意义 157

一、受贿犯罪数额与量刑 157

第八章 关于受贿的基本形式 161

第一节 受贿罪的分类 161

一、根据受贿人取得的贿赂的不同方式为标准,可分为收受型受贿罪与索取型受贿罪 161

二、根据收受贿赂时间的不同,可分事前受贿罪与事后受贿罪 162

三、根据受贿人职务的高低,可以分为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重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162

四、根据受贿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否违背职务,可以分为违背职务受贿罪与不违背职务受贿罪 163

第二节 收受型受贿罪 163

一、没有据为已有故意的收受 164

二、对财物的贿赂性质并不明知的收受,不能构成受贿罪 166

第三节 索取型受贿罪 171

一、索贿的含义 172

二、索取贿赂的方式 180

第九章 受贿罪与相关罪的比较 184

第一节 未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罪与诈骗罪 184

一、两罪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184

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 185

三、诈骗罪的主体是一切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187

四、诈骗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187

第二节 贪污罪与受贿罪 188

第三节 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 204

第四节 间接受贿罪与受贿罪 207

第五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受贿罪 211

第六节 敲诈勒索与索贿 215

第七节 红包与受贿 217

第十章 自然人受贿罪与犯罪形态 221

第一节 受贿罪的犯罪预备 221

一、受贿犯罪预备的特征 222

二、关于受贿犯罪预备的构成 223

第二节 受贿罪的中止 227

一、行为停止型的受贿犯罪中止 227

二、结果防止型犯罪中止 228

第三节 受贿罪的未遂 233

一、受贿罪未遂的特征犯罪 233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241

第十一章 自然人共同受贿罪 257

第一节 共同受贿犯罪的一般特征 257

第二节 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因果关系 259

一、一般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因果关系 260

二、有组织的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因果关系 261

三、不同类型共同犯罪人的因果关系 261

四、分工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其因果关系各具特色 263

第三节 受贿罪共犯的认定 264

一、混合主体共同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以共犯论处”的分歧 264

二、混合主体内外勾结,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定性的三种观点评析 265

三、混合主体内外勾结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定性依据 268

第四节 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和处理 273

一、国家工作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几种情况的认定处理 273

二、国家工作人员对其父母、配偶、子女索取或者收受财物采取放任态度的认定处理 277

第五节 自然人共同受贿的犯罪形态 284

一、共同受贿犯罪的预备 284

二、共同受贿犯罪的犯罪未遂 289

三、共同受贿犯罪的犯罪中止 299

第十二章 单位共同受贿罪 306

第一节 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共同受贿罪的区别与联系 306

一、自然人共同受贿罪的基本特征 306

二、单位受贿罪的基本特征 307

三、二罪的区别 308

第二节 关于单位之间的共同受贿罪 321

第三节 关于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受贿罪的认定处理 323

一、单位与无身份者共同受贿的认定与处理 323

二、单位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定性与处理 325

第十三章 受贿罪的量刑 326

第一节 以赃论罪的沿革 326

第二节 受贿情节与量刑 329

第十四章 与受贿罪有关的立法建议 349

第一节 受贿罪立法设计的原则 349

一、公正性原则 350

二、效益性原则 351

三、综合性原则 354

四、明确性原则 354

第二节 明确规定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 356

第三节 坚持受贿罪的交易性本质,并在受贿罪之外设置收受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罪 357

第四节 受贿罪的具体罪名的设置 360

一、不违背职务受贿罪与违背职务受贿罪 360

二、职前受贿罪与职后受贿罪 361

三、间接受贿罪 364

四、不宜设置独立的经济受贿罪 366

第五节 受贿罪的刑罚配置 367

一、对受贿罪的生命刑配置 367

二、对受贿罪的财产刑配置 369

三、对受贿罪的资格刑配置 370

附录 与惩治受贿罪有关的规定 371

后记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