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1
一、计划生育 1
二、集资提留难透视 9
三、粮食定购 15
四、农村干群关系 20
五、村民自治及其实现途径 28
六、“三角债”及其清理 34
七、农业承包合同 42
八、个体长途贩运 51
九、农村科技示范户的政策法律保护 57
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62
十一、乡镇企业污染与防治 68
十二、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 75
十三、林木管理 84
十四、“三乱”及其治理 90
十五、农业税收 98
十六、农村保险 107
十七、假冒伪劣商品及其责任承担 118
十八、高利贷 127
十九、宅基地使用与纠纷处理 132
二十、个人合伙经营 138
二十一、人身财物损害与索赔 144
二十二、相邻关系及纠纷处理 154
二十三、离婚 158
二十四、违法婚姻与防治 168
二十五、财产继承 175
二十六、收养 182
二十七、民事调解 188
二十八、义务教育 194
二十九、未成年人保护 202
三十、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 210
三十一、卖淫、嫖娼与犯罪 218
三十二、伤害案件的管辖与处理 226
三十三、赌博行为剖析 233
三十四、封建迷信与犯罪 240
三十五、盗掘墓葬与文物保护 248
三十六、农村电力通讯设备保护 255
三十七、“民告官” 261
三十八、打官司 269
三十九、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76
四十、农村常用文书样式 282
后记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