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绪论一 1
绪论二 5
绪论三 7
绪论四 9
第一章 唐律的法律思想 1
一、以礼为本的思想 1
二、礼法并用的思想 4
三、法律内容须统一、稳定和简约的思想 5
四、严格治吏的思想 7
五、依法断狱的思想 8
六、慎重行刑的思想 10
七、唐律法律思想的突出方面 14
第二章 唐律的“疏议”作用 17
一、唐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补充 17
二、唐律的“疏议”作用 22
三、“疏议”对国内外立法的影响 28
第三章 唐律律条的协调 30
一、协调内容 30
二、协调核心 34
三、协调背景 37
四、协调的作用、影响和局限 41
第四章 唐律与唐令、格、式 45
一、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 45
二、唐律、令、格、式的各自特点 47
三、违反唐令、格、式一断于唐律 50
四、唐令、格、式补充唐律 54
第五章 唐律的礼与法 59
一、礼是立法的依据 59
二、法是维护礼的武器 61
三、礼与法的矛盾及解决 64
四、礼法结合的历史条件 66
第六章 唐律的一些制度 69
一、加役流制度 69
二、上请制度 73
三、反坐制度 79
四、立法审核制度 83
第七章 唐律的一些问题(上) 88
一、佛、道教问题 88
二、阴阳五行问题 95
三、青少年犯罪和保护青少年问题 101
四、扩大罪刑适用问题 106
第八章 唐律的一些问题(下) 112
一、换刑制度问题 112
二、化外人相犯处理制度问题 116
三、过失犯罪问题 117
四、奴婢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问题 120
五、预防犯罪的法定诀窍问题 124
第九章 唐律的制裁方式 129
一、刑事制裁方式 129
二、民事制裁方式 138
三、行政制裁方式 145
四、制裁方式的特点 148
第十章 唐律与制敕 155
一、唐律与制敕的区别 155
二、唐律与制敕的联系 158
三、唐代需要制敕的历史原因 162
第十一章 唐律与专制统治 167
一、唐律对专制统治的维护 167
二、与唐前后之律及同期外国法典的比较 172
三、产生唐律中专制内容的历史根源 177
第十二章 唐律在发展唐前期经济中的作用 182
一、作用 182
二、特点 185
第十三章 唐律的实施 188
一、以格断狱 188
二、唐前、后两期实施唐律的概况 190
第十四章 唐律在唐后的变革 195
一、体例的变革 195
二、一般原则的变革 198
三、罪名的变革 201
四、法定刑的变革 204
五、变革的原因 208
第十五章 唐律与《法国民法典》比较 211
一、唐律与《法国民法典》的相似点 211
二、唐律与《法国民法典》的不同点 216
三、形成唐律与《法国民法典》似异点的原因 219
第十六章 唐律与唐令、格、式性质中的三个问题 223
一、关于《新唐书·刑法志》中“刑书”的真正含义问题 223
二、关于唐朝除了刑法以外有无其他部门法的问题 227
三、关于对《唐律疏议·杂律》“违令”条及其“疏议”的理解和相关的一些问题 231
第十七章 唐律的条标 236
一、唐律条标的排列形式 236
二、唐律条标的类型 238
三、唐律条标所含的内容 239
四、唐律条标的功用 241
五、唐律条标对后世和东亚一些国家立法的影响 243
第十八章 唐律中的《论语》 246
一、《论语》十分强调的礼是唐律的指导思想 246
二、《论语》的思想演变成唐律的规定 248
三、《论语》对唐律产生影响的历史背景 249
第十九章 唐律的内容密而不漏 252
一、唐律制裁违反令、格、式行为 252
二、唐律制裁违反礼、理而不违律的行为 255
三、唐律用比附打击犯罪 259
四、唐律加密法网的原因 261
第二十章 唐律的法律与历史融合 265
一、法律与历史结合的内容 265
二、法律与历史结合的意义 268
三、法律与历史结合的原因 274
第二十一章 唐律的连坐制度 278
一、适用连坐的原则 278
二、连坐的种类 281
三、适用连坐的犯罪 284
四、与连坐制度相关的几个问题 286
第二十二章 唐律与唐朝的身份等级关系 290
一、反映身份等级关系的主要途径 290
二、身份等级关系的主要内容 294
三、与其他东方法中身份等级规定的比较 298
第二十三章 《寄簃文存》的唐律研究 302
一、用唐律论证自己的观点 302
二、对唐律研究突破之处 305
三、形成突破的原因 308
第二十四章 唐律与中国传统法制 312
一、唐律中中国成熟传统法制的表现 312
二、唐律中中国传统法制发展的历史 316
三、唐律中中国传统法制突出的方面 321
第二十五章 唐律与唐朝的刑事司法制度 324
一、唐律是唐朝的刑事司法制度的体现者、规范者和捍卫者 324
二、形成体现者、规范者和捍卫者的主要历史原因 330
三、唐律与唐朝刑事司法制度相关的一些问题 335
后记一 342
后记二 343
后记三 345
后记四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