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说 1
第二章 日据时期之教育设施 3
第一节 概述 3
第二节 初等教育之设施 4
第一项 学前教育 4
第二项 国民学校之设施 7
第一目 小学校 7
第二目 公学校 12
第三目 山地教育所及公学校 38
第三节 中学教育之设施 43
第一项 男子中学之设施 43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中学校 43
第二目 台湾公立中学校 46
第二项 女子中学之设施 53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高等女学校 53
第二目 台湾公立高等女学校 54
第三目 日语学校附属女学校 54
第四目 台湾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学校 57
第五目 台日共学制中高等女学校 60
第六目 高等女学校设施之评价 63
第四节 师范教育之设施 67
第一项 日据初期之师范教育 67
第二项 日据中期之师范教育 71
第三项 日据後期之师范教育 75
第四项 各师范教育机关志略 81
第一目 农事试验场讲习班 84
第一项 日据初期之职业教育 84
第五节 职业教育之设施 84
第二目 日语学校实业部 87
第三目 糖务局糖业讲习所 87
第四目 工业讲习所 88
第五目 林业讲习所 89
第二项 日据中期之职业教育 90
第一目 日人职业教育 90
第二目 台人职业教育 91
第三项 日据後期之职业教育 94
第一目 共学制中实业学校 94
第二目 日据下职业教育评价 103
第一目 台北帝国大学附属医学专门部 104
第二项 专科学校 104
第一项 日据时期之高等教育 104
第六节 高等教育之设施 104
第二目 台中农林专门学校 107
第三目 台北经济专门学校 108
第四目 台南工业专门学校 110
第五目 私立台北女子专门学校 111
第三项 高等学校 112
第四项 大学 113
第一目 台北帝国大学 113
第二目 台北帝国大学预科 118
第七节 社会教育之设施 119
第一项 社教沿革 119
第二项 社会教育团体 119
第二目 台北社教团体 120
第一目 桃园及新竹社教团体 120
第三目 台中社教团体 121
第四目 嘉义及台南社教团体 122
第五目 高雄及屏东社教团体 122
第三项 日语讲习所 122
第一目 台中日语讲习所 122
第二目 桃园及新竹日语讲习所 123
第三目 嘉义及台南日语讲习所 123
第四目 屏东及高雄日语讲习所 123
第五目 基隆宜兰及台北日语讲习所 123
第六目 其他州厅日语讲习所 125
第四项 青年会及青年团 126
第一目 青年会 126
第二目 青年团 128
第五项 青年训练所及青年学校 130
第一目 青年训练所 130
第二目 青年学校 131
第六项 少年团 132
第一目 少年义勇团 132
第二目 海洋少年团 133
第三目 红十字少年团 133
第七项 家长会及主妇会 133
第八项 部落振兴会 135
第八节 特殊教育之设施 137
第一项 感化院 137
第一目 台北成德学院 137
第一目 台南盲哑学校 139
第二项 盲哑学校 139
第二目 台湾少年教护院 139
第二目 台北盲哑学校 141
第三项 书房及义塾 142
第一目 书房 142
第二目 义塾 143
第三目 书房义塾之衰落 143
第三章 光复後之教育设施 147
第一节 概述 147
第一项 光复初期之改制与创设 147
第二项 计划教育之实施 148
第三项 力求教育与时代及生活相配合 149
第五项 充实教育效能 150
第四项 推行非常时期教育 150
第二节 光复初期一般教育之设施 151
第一项 接收教育机构 151
第二项 设置教育行政机关 152
第三项 确立教育方针与改革学制 152
第四项 甄选与培养师资 155
第五项 推行国语文及爱国教育 156
第六项 免费供应教科书筹设空中学校 157
第七项 改进辅导加强视学 158
第八项 留日学生与留日返省学生之处理 159
第三节 初等教育之设施 160
第一项 光复初期概况 160
第二项 学前教育与国民学校教育 162
第一目 学前教育之发展 162
第二目 国民学校之扩增 163
第三目 学龄儿童就学率之提高 166
第三项 国民教育 167
第一目 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 167
第二目 提高师资素质 168
第三目 改进教材及教学法 170
第四目 进行教育实验研究 171
第五目 推广视听教育 172
第六目 山地教育之设施 173
第四节 中学教育之设施 175
第一项 光复初期概况 175
第一目 学校之接收与学制之改革 175
第二目 课程之修订与学区之划分 176
第三目 学校之调整与设置 177
第四目 学生之增加与师资之改善 178
第五目 教科书及补充教材之选用 179
第二项 中学教育之发展 179
第一目 中学校之扩增 179
第二目 初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之提高 182
第三目 私立中学之发展与奖助 183
第三项 中学教育之设施 183
第一目 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 183
第二目 提高师资素质 184
第三目 改进教材教学与训导 185
第四目 实验工作之试办与推行 186
第五目 省办高中县市办初中之实施 188
第六目 科学教育之发展 190
第七目 创立教育建设基金 191
第一目 学校之接收与设置 192
第五节 师范教育之设施 192
第一项 光复初期概况 192
第二目 学制之改革与课程之修订 193
第三目 师范区之划分与教师标准之订定 194
第四目 提高师范生素质 194
第五目 师范生之工作保障及其服务条例 196
第二项 师范教育之发展 196
第一目 师范学校之扩增 196
第二目 师范学校之改制 197
第三目 特师科之举办 198
第一目 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 199
第二目 加强师范生之训练 199
第三项 师范教育之设施 199
第四目 普通师范科山地班之试办 199
第三目 推行实验研究 201
第四目 加强地方教育之辅导 201
第六节 职业教育之设施 203
第一项 光复初期概况 203
第一目 学校之接收与增设 203
第二目 学制之改革与课程之编订 204
第三目 实习设备之整理与充实 205
第四目 学区之划分与建教合作之推进 205
第五目 职业教育计划之推进 206
第二项 职业教育之发展 208
第一目 职业学校之扩增 208
第二目 提高师资素质 209
第一目 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 209
第三项 职业教育之设施 209
第二目 私立职业学校之发展 209
第三目 改进课程教材与教学 210
第四目 加强学生实习 212
第五目 推进建教合作 213
第六目 推广四健会教育 213
第七目 发展水产教育 214
第八目 举办示范工职 215
第九目 改进农职教育 215
第十目 创办实用技艺训练中心 216
第十一目 成立生产作业组织 217
第七节 高等教育之设施 217
第一目 学校之接收与整顿 218
第一项 光复初期之设施概况 218
第二目 学制之改革与课程之改订 219
第三目 先修班之设立及升学内地大专学校之考选 220
第四目 师资之充实与提倡学术研究 221
第二项 高等教育之发展 222
第一目 大专学校之扩增 222
第二目 系科之增设 229
第三目 研究所之增设 239
第三项 高等教育之设施 240
第一目 修建校舍与充实设备 240
第二目 提高师资素质与加强学术研究 240
第三目 推行建教合作 242
第四目 加强国际文教合作 243
第五目 创设大学推广教育 245
第六目 实施文武合一教育 246
第七目 施行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办法 247
第八目 其他重要措施 247
第八节 社会教育之设施 248
第一项 光复初期概况 249
第一目 确定本省社教目标与内容 249
第二目 接收与改设社教机构 249
第三目 推行国语教育 250
第四目 其他重要措施 251
第二项 社会教育之设施 251
第一目 一般性社教 251
第二目 补习教育 254
第三目 国语教育 258
第四目 特殊教育 259
第五目 电化教育 260
第六目 艺术教育 261
第七目 国民体育 263
第九节 其他重要设施 265
第一项 学校卫生教育 265
第一目 卫生教育机构 265
第二目 学校卫生教育 265
第三目 学校卫生工作 266
第二项 教师福利 267
第一目 教师福利制度之创立 267
第二目 教师福利金之筹集 267
第三目 教师福利之设施 268
附录:本篇主要参考书目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