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16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16
第一节 城区政权组织 16
第二节 郊区县政权组织 28
第三节 基层民主选举 40
第二章 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42
第一节 居(家)委会 42
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 48
第二篇 救灾救济与安置 56
第一章 灾害救济与安置 56
第一节 水灾救济 56
第二节 旱灾救济 67
第三节 火灾救济 71
第四节 风雹灾救济 72
第五节 病虫灾害救济 75
第六节 震灾救济 77
第七节 支援外地救灾 78
第二章 社会救济与安置 84
第一节 城市救济 84
第二节 农村救济 106
第三节 移民安置 118
第三篇 优待抚恤 126
第一章 优待 126
第一节 国家优待 126
第二节 群众优待 145
第三节 社会优待 150
第二章 抚恤 154
第一节 死亡抚恤 154
第二节 伤残抚恤 169
第一节 追功授誉 182
第三章 烈士褒扬 182
第二节 悼念祭扫 195
第三节 纪念建筑物 198
第四章 拥军优属 208
第一节 支援前线 208
第二节 慰问活动 213
第三节 表彰活动 221
第四节 转运接待 222
第四篇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复退军人安置 228
第一章 机构 228
第一节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机构 228
第二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管理机构 230
第三节 服务机构 234
第二章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238
第一节 接收 238
第二节 住房 242
第三节 服务 247
第三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51
第一节 复员军人安置 251
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 256
第三节 伤残军人安置 270
第五篇 社会福利事业 275
第一章 机构 275
第一节 组织机构 275
第二节 慈善团体 278
第二章 儿童福利事业 294
第一节 民办 294
第二节 教会办 296
第三节 公办 298
第一节 城市社会养老 306
第三章 老龄福利事业 306
第二节 农村社会养老 308
第三节 老龄福利单位 312
第四节 农村养老保险 314
第四章 残疾人福利事业 315
第一节 残疾人收养 315
第二节 残疾人康复 318
第五章 社区服务 320
第一节 规划管理 320
第二节 服务 322
第六章 社会福利彩票 333
第一节 发行 333
第二节 资助 335
第七章 社会福利生产 33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37
第二节 保护与扶持 338
第三节 福利生产企业 344
第六篇 婚姻登记管理 369
第一章 婚俗改革 369
第一节 婚龄 369
第二节 仪式 370
第二章 登记管理 379
第一节 市民婚姻 379
第二节 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婚姻 390
第三节 特殊婚姻 397
第四节 婚姻管理 401
第三章 婚姻服务 414
第一节 婚姻介绍 414
第二节 婚姻调解 415
第一节 政治和宗教团体 418
第一章 社团 418
第七篇 社团登记管理 418
第二节 文学艺术团体 425
第三节 学术教育团体 428
第四节 公益慈善团体 433
第二章 管理 438
第一节 登记审批 438
第二节 清理整顿 450
第八篇 殡葬管理 459
第一章 管理 459
第一节 改革丧俗 459
第二节 推行火葬 464
第三节 行业管理 473
第二章 殡葬设施和服务 487
第一节 “瘗尸骸”、义园、义地 487
第二节 火葬场、殡仪馆 493
第三节 公墓、骨灰寄存处 498
第四节 名人墓 509
第三章 重要丧事活动 518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著名丧事活动 518
第二节 新中国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丧事活动 527
第九篇 民政机构与队伍 534
第一章 机构和职能 534
第一节 市级民政机构 534
第二节 区、县民政机构 556
第二章 干部队伍 566
第一节 干部队伍状况 566
第二节 教育培训 569
附录 577
索引 647
编后记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