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1
第一节 地理形势宜於渔业 1
第二节 丰富鱼类及一般水产物 1
第二章 渔业起源 3
第一节 漳泉渔民开拓澎湖台湾渔场 3
第二节 荷据时期诱我渔民捕鱼抽税 5
第三节 明郑清治时代渔业成垦民副业 7
第三章 渔业发展 9
第一节 渔港之建筑 9
第一项 日据时期建筑之渔港 9
第一目 远洋渔业港 9
第二目 近海渔业港 10
第二项 光复後整修及新建渔港候潮港 11
第三项 沿岸渔业港澳 13
第二节 渔船之修造 16
第三节 渔具之革新 21
第四节 渔港附属设备 27
第五节 渔业从业人员 28
第四章 四大渔业及一般水产物 31
第一节 远洋渔业 31
第一项 渔船 34
第二项 陆上设备 34
第一目 建筑物 34
第二目 机械器具 35
第二节 近海渔业 41
第三节 沿岸渔业 49
第四节 养殖业 57
第一项 咸水养殖 57
第二项 淡水养殖 63
第三项 各类鱼塭各重要鱼类各地区养殖成果 66
第五节 重要鱼类贝介类之图样与品质 70
第一项 重要鱼类之图样与品质 70
第二项 重要贝介类之图样与品质 80
第三项 次要鱼类之形态与产值 82
第四项 次要贝介类之形态与产值 83
第六节 海藻 87
第七节 珊瑚 91
第一项 渔场 91
第二项 作业 91
第三项 产量 92
第四项 交易 93
第五项 加工 93
第六项 销路 94
第五章 渔业行政 114
第一节 渔业管理及辅导 115
第二节 水产教育 116
第一项 日据时期之水产教育 117
第二项 光复後之水产教育 117
第三节 水产试验与调查 118
第四节 渔民之扶助与防护 120
第一项 渔民生活之扶助 120
第二项 渔民灾害之防护 123
第五节 渔业法规 127
第一项 日据时期之渔业法规 128
第二项 光复後之渔业法规 152
第六章 渔业团体 168
第一节 日据时期渔业团体之演变 168
第一项 渔业组合 168
第二项 水产会 168
第三项 渔业会与水产业会 169
第四项 渔会与渔业生产合作社 169
第二节 光复後渔业团体之确立与改进 170
第一项 民国三十九年改组之渔会 170
第二项 民国四十年再改组之渔会 171
第三项 民国四十四年再改进之渔会 172
第四项 改进後之渔会业务成果 174
第一目 渔民生活类 174
第二目 渔业改进类 175
第三目 经济服务类 176
第七章 水产供销 179
第一节 贩卖机构 181
第二节 制冰与冷藏 188
第一项 制冰业 188
第二项 冷藏与冻结 195
第三节 水产加工制造 199
第一项 食用品制造 200
第二项 非食用制造品 209
第四节 水产贸易 218
第一项 陆运 219
第二项 海运 219
第八章 渔业金融 229
第一节 日据时期渔业资金之周转投资等情形 229
第一项 渔业者本身资金之互相周转 229
第二项 金融机构团体之渔贷及投资 230
第三项 私人渔业贷款 230
第二节 光复後我政府渔业资金贷放与投资 231
第一项 政府贷款协助渔民淘汰旧引擎 231
第二项 政府贷款增设新式渔具与仪器 231
第三项 政府大量贷款供渔民增建渔船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