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一、法律法规选编 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9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3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6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19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24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29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32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34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40
(十一)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44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56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61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62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64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 66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68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71
(十九)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 74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 75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77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78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80
(二十四)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81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收的管理规定 82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 83
(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84
(二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88
(二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90
(三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93
(三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96
(三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98
(三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99
(三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 102
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102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06
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规定 106
(二)海关总署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告 117
三、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及说明 119
(一)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 119
1.监管方式代码表 119
2.征免性质代码表 122
3.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 123
4.运输方式代码表 123
5.关区代码表 124
6.国内地区代码表 130
7.结汇方式代码表 138
9.用途代码表 139
10.货币代码表 139
8.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139
11.计量单位代码表 140
12.成交方式代码表 141
13.国别(地区)代码表 141
14.地区性质代码表 148
15.企业性质代码表 148
(二)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149
1.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149
2.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158
3.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说明 163
4.运输方式代码表说明 163
6.国内地区代码表说明 164
5.关区代码表说明 164
7.结汇方式代码表说明 165
8.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说明 165
9.用途代码表说明 167
四、海关通关系统《商品综合分类表》 168
《商品综合归类表》使用说明 168
商品归类总规则 169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170
第一章 活动物 170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173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178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186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189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193
第二类 植物产品 193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196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203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208
第十章 谷物 210
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212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215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222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224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25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225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230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物品 230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234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236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237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239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245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247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249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251
第五类 矿产品 252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252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258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261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265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265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278
第三十章 药品 303
第三十一章 肥料 309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312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16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319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322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324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326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330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337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337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347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355
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355
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361
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365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367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 367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软木制品 380
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381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383
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383
第四十八章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385
第四十九章 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395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398
第五十章 蚕丝 401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405
第五十二章 棉花 410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436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 444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458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483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488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490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497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505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509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539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570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79
第六十四章 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579
第六十五章 帽类及其零件 582
第六十六章 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584
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585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587
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587
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592
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595
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手饰;硬币 601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手饰;硬币 601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607
第七十二章 钢铁 608
第七十三章 钢铁制品 621
第七十四章 铜及其制品 628
第七十五章 镍及其制品 633
第七十六章 铝及其制品 636
第七十七章 (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 640
第七十八章 铅及其制品 640
第七十九章 锌及其制品 642
第八十章 锡及其制品 644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646
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649
第八十三章 贱金属杂项制品 653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56
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657
第八十五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99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723
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 723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727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740
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742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44
第九十章 光学、照相、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744
第九十一章 钟表及其零件 757
第九十二章 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760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62
第九十三章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762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764
第九十四章 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 764
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768
第九十六章 杂项制品 771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76
第九十七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776
第二十二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78
第九十八章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778
五、2005年出口商品关税税率表 779
附表一 2005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782
六、附表 782
附表二 2005年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表(不含纺织品) 788
附表三 2005年部分纺织品出口暂定税率表 790
附表四 2005年《曼谷协定》进口商品优惠税率表 794
附表五 2005年中国—东盟商品税率表 816
附表六 2005年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优惠关税安排商品税率表 830
附表七 2005年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优惠关税安排商品税率表 856
附表八 2005年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 868
附表九 2005年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税率表 896
附表十 2005年进口商品复合消费税税率表 899
附表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900
附表十二 2005年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消费税及增值税)计税常数表 901
附表十三 2005年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增值税)计税常数表 903
附表十四 计量单位换算表 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