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部分 齐玉苓诉陈晓琪等 1
目录 1
一、宪法是否调整私法关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一案的司法解释(中英文) 5
二、宪法解释 18
三、受到侵犯的是姓名权还是受教育权 34
四、应当适用哪部法(教育法或民法通则或宪法) 35
五、司法机关无权拒绝适用宪法 38
六、人民法院如何适用宪法 47
七、公民的宪法权利是否都得到了司法救济 49
八、公民宪法权利的重要性 51
九、法院的受案范围到底有多大 52
十、个人能否成为违宪的主体并承担违宪责任 56
一、秦春梅诉湖北随州第四中学 60
第二部分 与齐玉苓案件相似的两个案件 60
二、张娟诉陈星华 63
第三部分 教育权的宪法保护 68
一、高考报名资格 68
二、考研单位盖章 70
三、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 77
四、在校女大学生能否怀孕 79
第四部分 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83
一、青岛三名高中生诉教育部 83
二、大学生分配的歧视问题 85
三、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86
四、川大学生诉峨眉山景区 90
五、对大学生犯罪暂缓不起诉 94
六、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诉刘海洋 104
一、百龙公司等诉韩成刚 109
第五部分 言论自由的宪法保护 109
二、恒升公司诉王洪 115
三、个性化车牌、言论自由、社会稳定 122
第六部分 人身权的宪法保护 127
一、孙志刚之死与人身自由 127
二、陕西府谷县“水门事件”与通信自由 156
三、夫妻看黄碟事件与住宅不受侵犯 168
四、韦有德案件和禁止残酷与异常的刑罚 178
第七部分 宪法的启动 191
一、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191
二、法院工作报告没被通过 199
三、政府工作报告没被通过 206
四、市长因再次投票而当选 209
五、质询 212
六、质疑首次弹劾法官 216
七、能否对村委会进行司法审查 221
八、伊拉克战争与宪法 234
附录 241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枣民初字第8号 241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1999)枣民初字第8号 247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鲁民终字第258号 248
武侯行初字第3号 256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成民终字第913号 259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青羊民初字第810号 262
青岛三名高中生诉教育部行政诉讼状 265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2)峨眉行初字第7号 268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海民初字第3538号 27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一中民终字第1438号 279
后记 285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