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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王世杰,钱端升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4
  • ISBN:7562016348
  • 页数:499 页
图书介绍:距产增订已经五年。在平常状态之下,此次改版,必不限于局部的增订。但举世各国近来已全部入于战争状态,其政治制度,变动甚速,大都不易论其利弊得失。而因参考书籍及其他资料,搜集维艰,即叙述亦以正确。《比较宪法》卷帙颇巨,在此印刷极端困难之际,能获续印,已属幸事;全部改排,殆不可能。因之,此次改版,仅就原书第六编第三节以下予以增修;俾读者对于五年以来,我国战时政制时的变迁及其现状获一明白的概念。增订范围,虽然有限,凡所增益,或为一般治宪法学的人所需求的资料。其他各编及附录,均暂仍前版之旧,未予更易。

基本权利理论与学术批判态度 1

初版序 1

再版序 1

增订三版序 1

增订四版序 1

第一编 绪论 2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2

第一节 宪法的特性 2

(一)形式上的特性 2

(二)实质上的特性 4

第二节 宪法的种类 8

(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8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10

第三节 宪法观念的沿革 14

(一)希腊罗马时代 15

(二)欧洲中世纪时代 16

(三)自欧洲宗教革命至美法革命时代 17

(四)十八世纪美法革命时代 20

(五)十九世纪以来的变迁与最近事例 22

第二章 国家的概念 24

第一节 国家的名称 25

第二节 国家的要素 26

第三节 主权问题 29

第一目 主权的限制问题 31

(一)事实上的限制 31

(二)道义上的限制 32

(三)法律上的无限性 38

第二目 主权的分割问题 40

第三目 主权之所在 42

(一)法律的主权与政治的主权 43

(二)国民主权说 45

(三)国家主权说 48

第四节 国家的起源及根据 49

(一)神意说 49

(二)契约说 50

(三)强力说 55

(四)结论 56

第二编 个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63

第一章 人民的基本权利 63

第一节 消极的基本权利——个人自由 64

第一目 个人自由说的由来及论据 64

(一)个人自由说的由来 64

(二)个人自由说的论据 66

第二目 个人自由的范围及种类 68

(一)个人自由的范围 68

(二)个人自由的种类 69

第三目 人民平等的原则 70

(一)人民平等的意义 70

(二)人民平等的论据及其批评 73

第四目 人身自由 74

(一)人身自由的意义 74

(二)人身自由的保障 76

第五目 居住及迁徙自由 78

(一)居住自由 78

(二)迁徙自由 79

第六目 工作自由 80

(一)工作自由的意义 80

(二)工作自由的范围 80

第七目 意见自由 86

(一)意见自由的意义 86

(二)意见自由的种类 86

(三)刊行自由 87

(四)教学自由 99

(五)演剧自由 99

(六)广播自由 100

第八目 通讯秘密自由 100

第九目 信教自由 101

(一)信教自由的意义 101

(二)信教自由的范围 102

第十目 集会自由 106

(一)集会自由的意义 106

(二)集会自由的范围 107

第十一目 结社自由 110

(一)结社自由的意义 110

(二)结社自由的范围 111

第二节 自由与戒严 118

(一)戒严与法国法律 119

(二)戒严与德奥各国的法律 120

(三)戒严与英国法律 122

(四)戒严与美国宪法 123

(五)戒严与中国法律 124

第三节 财产权 125

(一)财产权的意义 125

(二)财产权的范围 127

第四节 积极的基本权利 131

第二章 人民的基本义务 134

第三编 公民团体 139

第一章 公民选举权 139

第一节 选举权的性质 139

(一)选举权为国民的固有权利说 139

(二)选举权为社会职务说 140

(三)选举权兼具权利与职务两性说 141

第二节 选举团体的组成 141

第一目 限制选权与普及选权 142

(一)限制选权与普及选权的区别 142

(二)限制选权与普及选权的理论 143

(三)女子选举权及被选举权问题 145

(四)中华民国历次选举法中的选举权资格 147

第二目 地域代表与职业代表 148

(一)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的区别 148

(二)职业代表制的理论及批评 149

(三)职业代表制的各种形式 153

第三节 选举区 158

(一)大选举区制与单选举区制 158

(二)大选举区制与单选举区制的理论 158

第四节 选民权利的范围 159

第一目 复数选权与平等选权 159

(一)复数选权与平等选权的区别 159

(二)复数选权制的批评 161

第二目 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 162

(一)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的区别 162

(二)间接选举与直接选举的理论 162

第三目 多数选举与比例选举 163

(一)多数选举与比例选举的区别 163

(二)比例选举制的各种形式 164

(三)比例选举制的理论 176

第四目 强制投票 178

(一)强制投票制的意义及形式 178

(二)强制投票制的理论 178

第五节 选举程序 180

第一目 选民册 180

第二目 秘密投票 180

第三目 选举舞弊与选举诉讼 182

(一)选举舞弊 182

(二)选举诉讼 184

第二章 公民直接立法权 186

第一节 复决权 186

(一)复决的意义及形式 186

(二)复决制的理论 189

第二节 创制权 192

(一)创制的意义及形式 192

(二)创制制的理论 193

第三章 公民罢免权 195

(一)罢免的意义及形式 195

(二)罢免制的理论 197

第四章 公民总投票 198

第四编 国家机关及其职权 201

第一章 议会 201

第一节 议会的性质及起源 201

第一目 议会的性质 201

(一)委托说 201

(二)代表说 203

(三)国家机关说 204

(四)各说的批评 204

第二目 议会制度的起源 206

第二节 议会的组成 209

第一目 两院制与一院制的理论 209

(一)主张两院制者的理论 209

(二)主张一院制者的理论 211

第二目 两院的组成问题 212

(一)下议院的组成 212

(二)上议院的组成 216

第三节 议会的职权 220

第一目 两院职权的分配 220

第二目 议会的立法权 222

第一款 立法权的意义 223

第二款 立法程序 225

(一)法律案的提出 225

(二)法律案的讨论 225

(三)两院的协议 227

第三目 议会的监察权 227

(一)质询权 228

(二)查究权 228

(三)受理请愿权 229

(四)建议权 229

(五)弹劾权 229

(六)不信任权 231

(七)设立常设委员会权 232

第四目 议会的财政权 232

(一)预算案 233

(二)决算案 236

第四节 议员的特殊保障 237

(一)议员言论的保障 237

(二)议员身体的保障 237

第五节 议会制度与反议会制度 238

第二章 行政机关 242

第一节 行政机关的组成 243

第一目 合议制 243

(一)合议制的意义 243

(二)合议制的理论 244

(三)合议制的实例 245

第二目 行政元首与国务员 252

第一款 行政元首 252

(一)行政元首的产生 252

(二)行政元首的任期 257

(三)行政元首的出缺 258

第二款 元首与国务员的关系 260

(一)总统制 260

(二)责任内阁制 262

第三款 国务会议 267

(一)国务会议的组成 267

(二)国务会议与元首 268

(三)国务会议的职权 269

第四款 国务总理与国务员 270

第二节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271

(一)合议制 271

(二)总统制 272

(三)责任内阁制 273

(四)上述各制的批评 274

(五)独裁制 276

第三节 行政机关的职权 278

第一目 公布法律权 278

第二目 命令权 279

第三目 关于制定法律之权 284

(一)法律提案权 284

(二)要求复议权 284

第四目 任免权 286

(一)国务员的任免 286

(二)一般公务员的任免 287

(三)考试制度 288

第五目 军事权 289

第六目 外交权 290

(一)使节权 291

(二)缔约权 291

(三)宣战权 294

第七目 荣赏权 294

第八目 赦免权 296

(一)赦免权的意义 296

(二)关于赦免权的理论 297

第九目 关于议会的集会、开会、停会、闭会及解散之权 299

第一款 关于议会的集会开会停会及闭会 299

第二款 关于议会的解散 303

(一)议会解散权与责任内阁制 303

(二)议会解散权与非责任内阁制 305

第三章 法院 306

第一节 法院职务的性质 306

第二节 法院的独立 307

(一)法官的任用 308

(二)法官的保障 309

(三)法院独立的其他条件 312

第三节 法院司法权的范围 312

第一目 宪法解释权 312

(一)何谓违宪 313

(二)否认与撤销的区别 313

(三)法院应否有否认或撤销违宪的法律之权 315

第二目 行政诉讼审判权 319

(一)行政诉讼的意义 319

(二)英美制与欧洲大陆制 320

第四章 联邦制度 322

第一节 联邦制的特性 323

第一目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 323

第二目 联邦与单一国的区别 328

第二节 联邦制的派别 331

第一目 美制与加拿大制的区别 331

第二目 美制与欧洲大陆制的区别 333

第三节 几个特殊的联合组织 334

(一)苏联 335

(二)不列颠国协 336

(三)国际联盟 338

第五编 宪法的修改 341

第一章 宪法修改的可能性 341

第一节 宪法的固定性 341

第二节 宪法修改的限制 342

第一目 程序上的限制 342

第二目 时间上的限制 343

第三目 范围上的限制 344

第三节 未规定修改问题的宪法 346

第二章 宪法修改的程序 347

第一节 提案程序 347

(一)提案权 347

(二)原则的决定 348

(三)草案的决定 349

第二节 议决程序 349

(一)由议会议决 350

(二)由特别制宪议会议定 350

(三)由地方团体复决 351

(四)由公民复决 351

第三节 公布程序 353

第六编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358

第一章 清季之预备立宪 358

第一节 立宪运动的发轫 358

第二节 清廷的措施 362

(一)考察宪政大臣的派遣及宪政编查馆的成立 362

(二)定期实行立宪及宪法大纲的拟定 363

(三)咨议局及资政院的召集 364

(四)十九信条的颁布 366

第二章 辛亥革命及北京政府时代的制宪 369

第一节 辛亥革命至国会成立 369

(一)辛亥十月十三日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369

(二)民国元年(1912年)三月十一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71

(三)关于制宪机关的法律 374

第二节 国会成立至国会解散 375

(一)国会中的政党 375

(二)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组织与程序 376

(三)二年(1913年)十月四日大总统选举法 377

(四)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完成 379

(五)袁世凯干预制宪及国会解散 380

第三节 国会解散至袁世凯之死 383

(一)民国三年(1914年)五月一日中华民国约法 383

(二)民国三年(1914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及其他 385

(三)君宪运动 386

第四节 国会恢复至宣统复辟 388

(一)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续议 388

(二)国会的解散及复辟 393

第五节 西南护法至国会二次恢复 394

(一)西南国会之议宪 394

(二)新国会之议宪 396

(三)省宪运动 398

第六节 国会二次恢复至临时执政制度消灭 401

(一)民国十二年(1923年)十月十日中华民国宪法 401

(二)民国十四年(1925年)国民代表会议条例及中华民国宪法案 405

第三章 国民政府时代之制宪 408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的宪法观念 409

(一)中国未来宪法的内容 409

(二)宪法颁布前的准备 412

(三)未来宪法制定的程序 414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的变迁 414

(一)民国十四年(1925年)七月一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15

(二)民国十六年(1927年)三月十日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15

(三)民国十七年(1928)二月十三日国民政府组织法 417

(四)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17

(五)民国十九年(1930)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19

(六)民国二十年(1931)六月十五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20

(七)民国二十年(1931)十二月三十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421

第三节 约法运动与立宪运动 424

第一目 训政时期约法的制定 424

(一)训政时期是否需要宪法 424

(二)太原中华民国约法草案 426

(三)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一日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428

第二目 颁行宪法的预备 432

(一)宪法草案的议订 433

(二)国民大会召集日期 439

(三)国民大会的选举 441

第四章 国民政府的机构 444

第一节 党治 444

第一目 中国国民党的组织 445

第二目 政治委员会及国防最高委员会 449

(一)政治委员会的沿革 449

(二)政治委员会的权力 454

(三)国防最高委员会的产生 456

(四)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组织及权力 458

第二节 国民政府 459

第一目 国民政府主席 460

第二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 460

第三目 国民政府直属机关 462

第三节 五院及五权 463

第一目 行政院 463

(一)行政院与责任内阁 463

(二)行政院院长 464

(三)行政院会议 464

第二目 军事委员会 465

(一)军事委员会的组织 466

(二)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467

(三)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468

第三目 立法院 468

(一)立法院的组织 468

(二)立法院会议 469

(三)立法院的职权 470

第四目 立法程序 472

(一)法律与命令的区别 473

(二)法律案的提议 474

(三)法律案的议决 474

第五目 预算程序 476

(一)概算的编造 477

(二)概算的核定 478

(三)预算的拟定 479

(四)预算的审议 479

第六目 司法院 481

第七目 考试院 482

第八目 监察院 483

(一)监察的组织 483

(二)弹劾权 484

(三)审计权 486

第四节 国民参政会 487

第一目 训政时期人民代表机关设立问题 487

第二目 国民参政会的组织 490

(一)参政员 490

(二)主席 492

(三)驻会委员会 492

(四)委员会 492

第三目 国民参政会的权力及地位 493

外国人物新旧译名对照及索引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