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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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赵理海著
  •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1947
  • ISBN:
  • 页数:278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国际法的概念 1

第一节 国际法的性质 1

一 国际法的定义 1

二 国际法的名称 2

三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的差别 2

四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差别 2

第二节 国际法的根据 4

一 自限说 4

二 公认说 4

第三节 国际法的渊源 5

四 遵守国际社会意志说 5

三 守约说 5

一 条约 6

二 惯例 6

三 法理 7

四 判例 8

五 学说 8

第四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8

一 二元论 8

二 一元论 10

第二章 国际法的沿革 12

第一节 国际法的历史背景 12

一 自希腊时代至罗马帝国的建立 12

三 自威斯特斐里亚和约至维也纳会议 13

二 自罗马帝国的建立至威斯特斐里亚和约 13

四 自维也纳会议至第一次世界大战 15

五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变迁 20

第二节 国际法的派别 23

一 自然学派 26

二 实在学派 26

三 折衷学派 27

第二编 平时法 31

第一章 国际法的主体 31

第一节 国家的概念 32

一 国家的定义 32

二 国家的要素 32

三 国家的分类 33

二 复合国 34

第二节 完全主权国 34

一 单一国 34

第三节 部分主权国 36

一 附属国 37

二 被保护国 39

三 委任统治地与托管地 40

第四节 限制主权国 43

一 永久中立国 43

二 自治领国 44

第五节 国际组织 46

一 联合国 46

二 国际公会 49

一 承认的作用 52

第一节 国家的承认 52

第二章 国家的承认与继承 52

二 承认的义务 53

三 承认的时间 54

四 承认的方式 55

五 交战团体的承认 56

六 叛徒的承认 57

第二节 国家的继续 58

一 政体的变更 58

二 政府的承认 59

第三节 国家的继承 61

一 部分的继承 62

二 全部的继承 63

一 生存权 67

第三章 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67

第一节 国家的基本权利 67

二 自卫权 68

三 独立权 70

四 平等权 71

五 干涉权 72

第二节 国家的国际责任 76

一 国家责任的理论基础 77

二 政府机关的行为 78

三 个人的行为 81

四 契约的行为 83

五 赔偿的方法 85

一 河流 89

第四章 国家的领土 89

第一节 国家的疆界 89

二 内海与湖沼 92

三 领水带 94

四 海湾 98

五 海峡 99

六 海洋运河 100

七 领空 102

八 国际地役 103

第二节 领土的取得与丧失 106

一 先占 106

二 时效 108

三 自然增加 108

四 征服 109

五 割让 110

六 变相的割让 111

七 领土的丧失 112

第五章 国家的法权 115

第一节 对于公海的法权 115

一 早期瓜分公海的要求 115

二 公海的法律地位 116

三 海床与海床下的法律地位 117

四 游弋领海外的船舶 118

五 急追权 120

六 海盗 120

七 撞船 122

一 港内的外国公船 123

第二节 对于船舶的法权 123

二 港内的外国私船 126

三 海上的公船 128

四 海上的私船 128

第三节 对于国外侨民的法权 131

一 对于领土外的法权 131

二 外交保护权 133

第四节 对于外人的法权 134

一 外人的入境 134

二 外人的权利与义务 135

三 外人的驱逐 137

四 外人的犯罪 137

五 引渡 140

第五节 法权的豁免 142

一 外国可否起诉 143

二 外国可否被诉 143

三 国家元首 145

四 外交代表 146

五 外国军队 146

六 外国公船 147

第六章 国籍 149

第一节 概论 149

第二节 固有的国籍 150

一 属地主义 150

二 属人主义 151

三 混合制度 151

一 归化 152

第三节 取得的国籍 152

二 婚姻 154

三 领土割让 156

第四节 国籍的丧失 156

一 归化 157

二 婚姻 157

三 领土割让 157

四 放弃 157

五 惩罚 157

第五节 国籍的冲突 158

一 无国籍 158

二 双层国籍 158

一 条约的定义与名称 161

第一节 条约的性质 161

第七章 条约 161

二 条约的作用与分类 163

第二节 条约的成立 165

一 条约有效的要件 165

二 条约的形式 166

三 条约的批准 167

四 第三国的加入 168

五 条约的保留 168

六 条约的生效日期 169

七 条约的登记 170

第三节 条约的效力 171

一 对于缔约国的效力 171

二 对于第三国的效力 173

第四节 条约的解释 174

一 根据文字的通常用法 175

二 根据条约的一般目的 175

三 根据谈判人的意见 175

四 根据条约适用国的意义 176

五 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176

六 根据不限制自由行动及不设定特殊利益的原则 176

七 根据默示的互惠条件 177

八 根据条约优于国内法的原则 177

九 最惠国条款 178

三 缔约国消灭 179

二 目的完成 179

一 期满 179

第五节 条约的终止 179

四 后约替代前约 180

五 双方同意 180

六 单方违约 180

七 情势变迁 181

八 断绝邦交 182

九 战争对条约的影响 182

第八章 国际交涉机关 186

第一节 外交官 186

一 使馆制度的沿革 186

二 使节权 187

三 外交代表的等级 187

四 外交代表的任命 188

五 外交代表的就任 189

六 外交代表的职务 191

七 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92

八 外交代表在第三国的地位 194

九 外交团 195

十 外交使命的终止 196

第二节 领事官 198

一 领事制度的沿革 198

二 领事的等级 199

三 领事的任命 199

四 领事的职务 200

五 领事的特权 201

六 领事职务的终止 202

一 斡旋与调停 204

第九章 国际争议的解决 204

第一节 和平解决的方法 204

二 调查委员会 206

三 仲裁 208

四 司法判决 211

第二节 强制解决的方法 214

一 报复 214

二 报仇 215

三 平时封锁 216

四 断绝邦交 218

第三节 联合国与国际争议 218

一 和解方法 219

二 强制方法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