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第一章 职业病的发生 1
第一节 职业性有害因素 1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分类 2
二、生产性毒物 4
三、生产性粉尘 9
四、物理性有害因素 11
五、生物性有害因素 19
六、心理性有害因素 21
七、不同行业的生产性有害因素 25
第二节 职业性损害 36
一、工作有关疾病 36
二、工伤 40
三、职业病 44
第三节 各系统的职业性损害 46
一、神经、精神系统职业损害 47
二、呼吸系统职业损害 48
三、血液系统职业损害 49
四、消化系统职业损害 50
五、心血管系统职业损害 53
六、肌肉骨骼系统职业损害 55
七、泌尿系统职业损害 58
八、生殖系统职业损害 59
九、感官系统职业损害 60
十、皮肤职业损害 63
十一、免疫系统职业损害 64
第二章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 66
第一节 职业病的诊断 66
一、职业病诊断的法律规定 66
二、职业病诊断的具体标准 75
三、职业病诊断的具体方法 79
第二节 职业病的鉴定 83
一、伤残等级的鉴定 84
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88
三、职业病鉴定的最佳时间 94
四、伤残鉴定的实施操作 97
第三章 职业病的处理与赔偿 105
第一节 职业病的处理 105
一、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105
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 109
三、职业病者的有关待遇 110
第二节 职业病的赔偿 111
一、雇工伤害的损害赔偿 111
二、职工伤残的损害赔偿 133
第四章 尘肺的鉴定与赔偿 156
第一节 概述 156
一、尘肺的发生机理 157
二、尘肺的分类 161
三、尘肺的临床表现及诊断 162
四、尘肺的处理原则 164
五、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 164
六、防治尘肺的法律措施 165
第二节 矽肺 171
第三节 煤工尘肺 179
第四节 石墨尘肺 185
第五节 炭黑尘肺 188
第六节 石棉肺 190
第七节 滑石尘肺 195
第八节 水泥尘肺 197
第九节 云母尘肺 199
第十节 陶工尘肺 201
第十一节 铝尘肺 203
第十二节 电焊工尘肺 205
第十三节 铸工尘肺 207
一、肺铁末沉着病 210
第十四节 其他尘肺 210
二、肺锡末沉着病 211
三、肺钡末沉着病 212
四、铍沉着病 212
第五章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213
第一节 概述 213
一、放射性疾病的病理 214
二、放射性疾病的分类 216
三、放射性疾病的诊断 217
四、放射性疾病的处理原则 218
五、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 219
第二节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21
第三节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229
第四节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232
第五节 内照射放射病 237
第六节 放射性皮肤疾病 242
一、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243
二、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246
三、放射性皮肤癌 248
第七节 放射性肿瘤 250
第八节 放射性骨损伤 253
第九节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261
一、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 262
二、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 263
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64
四、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 265
五、放射性甲状腺癌 266
第十节 放射性性腺疾病 269
第十一节 放射复合伤 276
一、放冲复合伤 276
二、放烧复合伤 280
第十二节 放射性膀胱疾病 285
一、急性放射性膀胱炎 286
二、慢性放射性膀胱炎 287
三、放射性膀胱瘘 288
第十三节 急性放射性肺炎 290
第十四节 放射性直肠炎 293
一、急性放射性直肠炎 294
二、慢性放射性直肠炎 295
第六章 职业中毒的鉴定与赔偿 298
第一节 概述 298
一、职业中毒 298
二、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 302
三、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 304
第二节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309
第三节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17
第四节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324
第五节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328
第六节 铍病 333
第七节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337
一、急性铊中毒 337
二、慢性铊中毒 339
第八节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343
第九节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346
第十节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350
第十一节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355
第十二节 铀中毒 359
第十三节 砷化氢中毒 362
第十四节 氯气中毒 366
第十五节 二氧化硫中毒 370
第十六节 光气中毒 373
第十七节 氨中毒 377
第十八节 偏二甲基肼中毒 381
第十九节 氮氧化合物中毒 383
第二十节 一氧化碳中毒 386
第二十一节 二硫化碳中毒 393
第二十二节 硫化氢中毒 397
第二十三节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400
第二十四节 工业性氟病 404
第二十五节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408
第二十六节 四乙基铅中毒 414
第二十七节 有机锡中毒 418
第二十八节 羰基镍中毒 423
第二十九节 苯中毒 426
第三十节 甲苯中毒 434
第三十一节 二甲苯中毒 437
第三十二节 正己烷中毒 438
第三十三节 汽油中毒 441
第三十四节 一甲胺中毒 445
第三十五节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449
第三十六节 二氯乙烷中毒 453
第三十七节 四氯化碳中毒 457
第三十八节 氯乙烯中毒 460
第三十九节 三氯乙烯中毒 464
第四十节 氯丙烯中毒 469
第四十一节 氯丁二烯中毒 473
第四十二节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77
第四十三节 三硝基甲苯中毒 482
第四十四节 甲醇中毒 486
第四十五节 酚中毒 490
第四十六节 五氯酚(钠)中毒 495
第四十七节 甲醛中毒 498
第四十八节 硫酸二甲酯中毒 502
第四十九节 丙烯酰胺中毒 508
第五十节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11
第五十一节 有机磷农药中毒 515
第五十二节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4
第五十三节 杀虫脒中毒 527
第五十四节 溴甲烷中毒 530
第五十五节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33
第五十六节 中毒性肝病 537
第五十七节 中毒性肾病 553
第五十八节 中毒性心脏病 560
第五十九节 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 566
第六十节 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 573
第六十一节 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 583
第六十二节 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征 594
第六十三节 急性化学源性猝死 603
第七章 物理因素职业病鉴定与赔偿 611
第一节 概述 611
一、导致职业病的物理因素 611
二、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种类 612
三、物理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612
五、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613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的诊断 613
第二节 中暑 614
第三节 减压病 619
第四节 高原病 627
第五节 航空病 632
第六节 手臂振动病 641
第八章 职业性传染病的鉴定与赔偿 647
第一节 概述 647
一、与职业有关的传染性疾病分类 647
二、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原则 648
三、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648
第二节 炭疽 649
第三节 森林脑炎 653
第四节 布氏杆菌病 656
第九章 职业性皮肤病的鉴定与赔偿 660
第一节 概述 660
一、职业性皮肤病的病因 661
二、职业性皮肤病的类型 664
三、职业性皮肤病的修复 666
四、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 667
五、职业性皮肤病的医疗终结时间 668
六、职业性皮肤病的处理原则 668
七、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669
第二节 接触性皮炎 677
第三节 光敏性皮炎 682
第四节 电光性皮炎 686
第五节 黑变病 688
第六节 痤疮 691
第七节 溃疡 696
第八节 化学性皮肤灼伤 698
第一节 概述 705
一、发病机理 705
第十章 职业性眼病的鉴定与赔偿 705
二、职业性眼病的判断 706
三、影响职业性眼病医疗终结时间的因素 707
四、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 708
第二节 化学性眼部烧伤 711
第三节 电光性眼炎 716
第四节 白内障 719
一、病因及分类 720
二、普通白内障 722
三、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725
四、放射性白内障 727
第十一章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731
第一节 噪声聋 731
第二节 铬鼻病 738
第三节 牙酸蚀病 740
第十二章 职业性肿瘤的鉴定 744
第一节 概述 744
一、职业性肿瘤的临床特征 745
二、职业性肿瘤的诊断总则 746
三、处理原则 746
四、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 747
第二节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747
第三节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750
第四节 苯所致的白血病 752
第五节 氯甲醚所致的肺癌 754
第六节 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756
第七节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58
第八节 焦炉工人的肺癌 760
第九节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761
第十三章 其他职业病的鉴定与赔偿 763
第一节 金属烟热 763
第二节 职业性哮喘 765
第三节 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769
第四节 棉尘病 772
第五节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780
常用职业病伤残鉴定与赔偿法律规范 7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98
职业病目录 811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81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3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840
职业病报告办法 84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847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853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860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86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867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881
工伤保险条例 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