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主体 2
第一节 发包人 4
一、发包人的定义——发包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4
二、发包人的类型——支付工程款的主体 5
三、第三人支付——第三人应支付工程款的情形 6
四、发包人虚设——发包人股东应支付工程款的情形 7
第1招 谁应支付出租改建项目的工程款? 8
第2招 可否要求工程受让方返还保证金? 10
第3招 合作开发一方欠款时可否要其他方付款? 12
第4招 约定第三方付款的应向谁要工程款? 14
第5招 发包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何要工程款? 16
第二节 承包人 18
一、承包人的定义——承包人应该具备相应资质 18
二、挂靠承包——典型的不具资质承包情形 19
三、内部承包——应该规范内部承包行为 20
四、联合承包——承包不具资质工程的有效做法 21
第6招 未办进入许可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2
第7招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4
第二章 合同签订 26
第一节 投标签约 28
一、不平衡报价——承包人早收钱多收钱的关键策略 28
二、废标应对——对中标难和难中标的无力抗争 29
三、中标约束力——不签订合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0
第8招 投标书被生硬认定为废标后怎么办? 32
第9招 轻信发包人中标承诺遭受损失的怎么办? 34
第二节 黑白合同 36
一、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内容背离的以中标合同为准 36
二、补充协议——中标合同后为完成工程所签的可作结算依据 36
三、标后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内容的按中标合同结算 37
四、标前合同——和中标合同矛盾的宜按实际履行的结算 38
五、多份合同——未签中标合同的宜按实际履行的结算 39
六、结算书——无论依据黑合同白合同均应按结算书结算 39
第10招 发包人可以依黑合同反索赔逾期责任吗? 40
第11招 按投标书、协议书或黑合同计取下浮率? 42
第12招 先签订合同后招标但未签约的如何结算? 44
第13招 按黑合同结算后发包人反悔的怎么办? 46
第三节 合同解释 48
一、有效解释——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48
二、整体解释——探究真实意思与按文件顺序解释 48
三、法律补充——默示义务的来源但一般不影响效力 49
四、惯例补充——充分运用示范文本维护权益 49
第14招 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50
第15招 约定适用的文件被废止后如何结算? 52
第三章 合同效力 54
第一节 合同效力 56
一、双方主体合格——承包人签约时不具备资质签订合同无效 56
二、工程确定合法——未获规划许可工程签订合同无保障 57
三、意思表示真实——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58
四、内容不应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再分包合同无效 58
五、符合法定程序——应招未招或中标无效则合同无效 58
第16招 发包人拒付违法建筑工程款时怎么办? 60
第二节 合同无效结算 62
一、已完结算——依质量合格情况结算已完工程款 62
二、损失承担——按照过错分担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 64
第17招 合同无效质量合格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66
第18招 无效合同合格工程利润应否支付? 68
第19招 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时损失如何承担? 70
第四章 合同价格 72
第一节 工程造价 74
一、基础组成——稳中有变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等 74
二、其他组成——似曾相识的暂估价、暂列金额、总包服务费等 74
三、计价方式——从计划经济的定额到市场经济的清单 76
第20招 未按约经确认自行采购的材料如何调价? 78
第21招 配合独立承包人施工可否索赔配合费? 80
第二节 总价合同 82
一、承包范围——合同图纸漏项不属于承包范围 82
二、全部工作——为完成工程所必须的可预见的漏项不调价 82
三、价格包干——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价格一般不调整 83
四、图纸替换——合同图纸外另发施工图纸的应变更价款 83
第22招 合同图纸遗漏的项目如何结算? 84
第23招 报价文件未列项目应否追加价款? 86
第24招 施工图纸替换招标图纸时怎么办? 88
第三节 单价合同 90
一、固定单价——完成项目所需工序的费用均已含在单价中 90
二、估算数量——项目数量应按净尺寸及计算规则据实计算 90
三、清单包干——清单项目外合同图纸内的漏项可调价 91
四、单价调整——超出项目单价包干风险范围可调价 91
第25招 未做单价项目未列工序应否扣款? 92
第26招 清单计价时钢筋搭接量应否单独计量? 94
第四节 成本加酬金合同 96
一、定额结算——承包人没有义务降低工程造价 96
二、定额下浮——酬金竞争不应影响成本实报实销 96
三、材料价差——从预算价到市场价的被动补差 97
四、甲供料——承包人有义务控制消耗数量 97
第27招 按定额结算的有无义务选择便宜材料? 98
第28招 按定额下浮结算的指定材料价格应否下浮? 100
第29招 领用甲供料超过定额用量的怎么办? 102
第五章 估价调价 104
第一节 工程计量 106
一、单价项目计量——按计量方法测定已完工程数量 106
二、总价项目计量——按照完成比例或支付分解表计量 106
三、进度计量——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临时计量 107
四、结算计量——少做的应核减且擅自多做的不计量 107
第30招 进度计量结论可否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108
第31招 因施工需要将回填土外运应否计量? 110
第二节 工程估价 112
一、估价三原则——清单规范和标准合同中有待统一的规则 112
二、不适用项目——清单项目与已完项目实质不同的应重新估价 112
三、重新估价——宜按成本加利润确定不适用项目的合理价格 113
四、少做估价——应按未做价而不应按返工价扣款 113
第32招 项目实际数量远超暂估的如何重新估价? 114
第33招 漏项适用类似项目单价还是重新估价? 116
第34招 未做项目按返工价还是未做价扣款? 118
第三节 变动调价 120
一、法律变化——法律变化且未约定包干的可调价 120
二、成本变动——物价上涨超出包干范围可调价 120
三、情势变更——具备五大条件方可调价 121
第35招 发包人不同意因法律变化调价的怎么办? 122
第36招 施工期间物价大涨应否调增价款? 124
第六章 工程变更 126
第一节 变更特征 128
一、工程变更——发包人为完成工程依合同作出的单方面改变 128
二、合同变更——额外工作和实质删除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128
第37招 发包人指令使用高价材料是否构成变更? 130
第二节 变更类型和变更程序 132
一、变更类型——设计变更是重点、施工方案变更是难点 132
二、变更程序——发包人对变更实施未提异议的视为追认无权变更 133
第38招 设计人发来的细节图纸是否构成变更? 134
第39招 发包人要求调整施工顺序的怎么办? 136
第40招 因不利地质需变更施工方案的怎么办? 138
第三节 变更估价 140
一、正常估价——原则上尽量按照合同价格估价 140
二、特殊估价——合同价格过高过低宜按实估价 140
第41招 让利项目变更按合同价还是按合理价估价? 142
第七章 经济索赔 144
第一节 补偿情形 146
一、甲方原因——发包人拖延是主要索赔事由 146
二、甲方风险——不利地下条件是主要索赔事由 147
三、工程变更——延误费用索赔的间接事由 148
四、加速施工——确认发包人指令的合同变更 149
第42招 发包人未提供施工道路的可否索赔? 150
第43招 因不利地质条件返工的该如何索赔? 152
第二节 补偿申请 154
一、索赔程序——及时发出索赔通知和索赔报告 154
二、索赔时限——超过该时限一般不影响索赔权利 154
三、索赔时效——如无约定竣工结算不影响索赔权利 155
第44招 最晚应在何时提起停窝工损失索赔? 156
第45招 签订结算书后可否经济索赔? 158
第三节 补偿项目 160
一、延误费用——可分为停工费用、窝工费用和延期费用 160
二、干扰费用——承包人实际发生的与延误、延期无关的费用 161
三、利润——因甲方原因可索赔的除费用以外的损失 161
四、不可补偿项目——因承包人过错导致的损失不可以索赔 161
第46招 采取特殊措施增加的费用应否补偿? 162
第47招 停工期间库存材料损坏可否索赔? 164
第四节 补偿证据 166
一、同期记录——确定索赔原因及项目的关键证据 166
二、其他证据——会议纪要也是重要的索赔证据 167
第48招 没有发包人签证时怎样索赔? 168
第49招 工程停工后如何准备索赔? 170
第八章 工期索赔 172
第一节 顺延情形 174
一、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是典型可顺延可补偿情形 174
二、甲方风险——不利地下条件是重要可顺延可补偿情形 174
三、工程变更——常见但较难成功索赔的可顺延补偿情形 175
四、自然风险——可顺延但不可补偿的主要情形 175
五、第三方原因——可顺延但不可补偿的模糊情形 175
第50招 拖延提供图纸的可否顺延工期? 176
第51招 指定分包人拖延的工期可否顺延? 178
第二节 顺延申请 180
一、顺延程序——按约定时间提出顺延通知和顺延报告 180
二、顺延时效——未在顺延期限内索赔通常不影响权利 180
三、进度计划——逻辑分析与网络分析的参照物 181
第52招 未按程序申请顺延的工期可否顺延? 182
第三节 顺延计算 184
一、开工日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未必影响开工 184
二、竣工日期——谨防发包人拖而不验、验而不定 184
三、顺延计算——逻辑分析和网络分析是主要手段 185
第53招 竣工日期如何确定? 186
第54招 验收时间拖延责任在谁? 188
第55招 多延误事件下如何顺延工期? 190
第九章 施工保修 192
第一节 施工期质量责任 194
一、质量义务——未尽法定约定义务的承担返修责任 194
二、发包人过错——未尽谨慎义务应代发包人承担责任 195
三、缺陷返修——调查原因确定方案是返修的前提 196
四、返修折价——不宜返修的缺陷工程可以折价处理 197
第56招 经批准施工方案不当后果应由谁承担? 198
第57招 甲供料导致的工程质量责任如何承担? 200
第58招 发包人索赔巨额修复费用的怎么办? 202
第二节 竣工验收交付 204
一、竣工资料——工程档案的组成、催收款项的筹码 204
二、竣工验收——支付竣工结算款的前提条件 204
三、交付使用——可按约定不支付结算款不交付使用 206
四、擅自使用——不承担地基主体结构之外质量责任 207
第59招 监理单方认可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否有效? 208
第60招 发包人可否以质量为由扣竣工结算款? 210
第61招 发包人未付工程款可否不交工程? 212
第62招 未经验收使用工程有质量问题时怎么办? 214
第三节 保修期质量责任 216
一、保修期——承包人修复缺陷的法定最低期间 216
二、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担保修复缺陷的约定期间 216
三、保修义务——收到通知后宜及时核实情况查明原因 217
四、保修责任——未遵守保修规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218
五、保修赔偿一未及时保修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19
第63招 未收到保修通知是否要承担修复费用? 220
第64招 要我们承担缺陷修复费时怎么办? 222
第四节 寿命期质量责任 224
一、寿命期损害赔偿 224
二、相邻损害赔偿 225
第65招 保修期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怎么办? 226
第66招 不慎挖断地下管线如何反索赔? 228
第十章 工程签证 230
第一节 工程签证 232
一、签证——承发包双方确认工程事项的证明文件 232
二、狭义签证——承发包双方就工程事项签订的补充协议 233
三、广义签证——工程师核定申请或发出指令的单方行为 234
第67招 发包人以价格过高否认签证的怎么办? 236
第68招 发包人不认可事后签证怎么办? 238
第二节 签证主体 240
一、有权签证——授权不明人士的签证依法视为有效签证 240
二、无权签证——经发包人追认的无效签证有效 241
三、表见签证——承包人有理由相信有权限的无权签证有效 241
第69招 甲方代表变更计价方式的签证是否有效? 242
第70招 代建人签证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244
第71招 无资质监理人的签证是否有效? 246
第三节 签证效力 248
一、证明性签证——不导致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变动的签证 248
二、处分性签证——导致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变动的签证 248
三、结论性签证——具有最终约束力的处分性签证 248
四、非结论性签证——不具有最终约束力的处分性签证 249
第72招 可否依据技术核定单要求增加价款? 250
第73招 发包人可否推翻工程师的签证? 252
第四节 签证管理 254
一、签证程序——依据合同约定的签证事项程序 254
二、签证内容——尽量规范、明确,避免歧义 254
三、签证文档——注意送达签收管理 255
第74招 怎样通过往来文件获得有利签证? 256
第75招 如何签收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文件? 258
第76招 发包人代表拒不签收过程文件怎么办? 260
第十一章 竣工结算 262
第一节 提交审核 264
一、结算提交——宜及时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 264
二、审核期间——约定未及时答复视为认可的从约定 264
三、审核方法——应严格依合同约定价格调整方法结算 265
第77招 发包人逾期未回复结算报告的怎么办? 266
第78招 按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按实结算? 268
第二节 行政审计 270
一、审计性质——国家对发包人而非承包人的行政监督 270
二、审计效力——审计结论不能当然作为结算依据 271
第79招 发包人要按审计结论结算的怎么办? 272
第三节 结算书 274
一、结算种类——个别问题有争议时可签订部分结算书 274
二、结算效力——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修改结算书 274
三、主体瑕疵——授权不明员工及第三方的结算行为有效 275
四、意思瑕疵——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结算书可撤销 275
第80招 结算时个别项目达不成一致的怎么办? 276
第81招 发包人确认后又要修正结算书怎么办? 278
第82招 发包人代表确认的结算书是否有效? 280
第83招 无资格第三人协助审核的结算书是否有效? 282
第84招 让利结算后发包人仍拖延付款的怎么办? 284
第十二章 价款支付 286
第一节 价款类型 288
一、预付款——可望不可及的预付工程价款 288
二、进度款——重视进度款支付是预防拖欠顽疾的有效措施 288
三、结算款——加强竣工结算是控制拖欠顽疾的关键措施 289
四、质保金——履行保修义务是确保及时收回质保金的前提 289
第85招 追讨进度款还是追讨结算款? 290
第86招 竣工资料不全的发包人可否拒付工程款? 292
第二节 价款支付 294
一、财务结算——核对支付情况以确定已付款项 294
二、拖欠应对——可依约索要利息、停工及解除合同 295
三、垫资支付——宜用以房抵款等担保措施确保垫资安全 295
四、支付保全——可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296
第87招 发包人付款给项目经理的怎么办? 298
第88招 结算拖延期间是否可计结算款利息? 300
第89招 是质保金、垫资还是借款? 302
第三节 优先受偿权 304
一、法律性质——从属于工程价款的法定担保物权 304
二、行使要件——所有人严重拖欠承包人可拍卖工程价款 304
三、行使方式——竣工或终止后6个月内申请折价拍卖工程 305
四、行使效力——工程价款优先于银行后于消费者受偿 305
第90招 约定竣工日期前停建可否行使优先权? 306
第91招 约定竣工日期后停建可否行使优先权? 308
第十三章 分包采购 310
第一节 工程分包 312
一、专业分包——避免转包和违法分包、加强分包管理 312
二、指定分包——发包人无权在合同约定之外指定分包 314
三、劳务分包——承包人合法分包的有效形式 315
四、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人及承包人有限制的特殊保护 316
五、配合管理——主承包人无需为独立承包人行为承担责任 317
第92招 承包人转包工程的总包合同如何结算? 318
第93招 分包人工地瘫痪时怎么办? 320
第94招 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怎么办? 322
第95招 应否支付实际施工人劳务费? 324
第96招 是按指定分包还是按总承包配合承担责任? 326
第二节 材料采购 328
一、表见代理——加强管理,遏制项目部欠债、承包人还钱乱象 328
二、采购合同——当心供应合同文本陷阱、排除加工地管辖 328
三、质量标准——宜将工程特别标准作为采购合同的质量标准 329
四、质量不合格——先请专业单位取样鉴定后采取措施 329
五、甲供料管理——报批好进场计划、检验好甲供料 329
第97招 应否承担项目经理以项目部名义拖欠款项? 330
第98招 铝窗不合格的到哪里打供应合同官司? 332
第99招 材料未达工程要求可否向供应人索赔? 334
第100招 混凝土大梁裂缝时怎样追究供应人责任? 336
第十四章 合同解除 338
第一节 合同解除 340
一、因承包人解除——经催告后仍逾期竣工是典型情形 340
二、因发包人解除——经催告后仍拖欠进度款是典型情形 341
三、不可抗力解除——受到长期阻碍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341
四、合同解除程序——收到通知后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342
第101招 发包人可否以不胜任施工为由解除合同? 344
第102招 发包人发包未完工程的可否解除合同? 346
第二节 解除结算 348
一、结算条件——工程质量合格、已完部位确定 348
二、结算方法——特别注意区分四种情况结算总价项目 348
三、价款支付——支付解除结算款一般无需扣留质保金 349
四、不合格结算——能修复的修复后结算否则不结算 349
第103招 合同终止后包干风险费等如何结算? 350
第104招 合同解除已完工程款应否全额支付? 352
第三节 解除索赔 354
一、赔偿范围——解除原因不同赔偿主体和赔偿范围就不同 354
二、直接损失——解除时应支付的费用和解除导致的直接损失 354
三、间接损失——签约时发包人可以预见的未完工程的利润 355
第105招 合同解除未使用材料应否由发包人接收? 356
第106招 合同解除的如何索赔一次性开办费? 358
第107招 解除合同后如何索赔预期可得利益? 360
第四节 停建处理 362
一、停建照管——退场前承包人应该承担工程照管责任 362
二、清场退场——承包人宜有理有节办理移交退场工作 362
三、停建保修——合同解除后承包人仍应履行保修义务 363
第108招 因台风拆除模板的损失由谁承担? 364
第109招 发包人强行清退造成损失可否索赔? 366
第110招 停建工程承包人有无保修义务? 368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370
第一节 追讨工程款 372
一、权衡收支——决定是否打官司 372
二、注重时效——决定何时打官司 373
三、追讨策略——决定怎么打官司 374
四、确定被告——决定打谁的官司 375
五、选择管辖——决定哪里打官司 375
六、财产保全——考虑怎样收回钱 377
七、造价鉴定——怎么配合赢官司 377
第111招 工期严重拖延的如何追讨工程款? 380
第112招 合同仲裁条款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382
第113招 发包人不交费致使无法鉴定的怎么办? 384
第114招 造价鉴定时如何报送鉴定资料? 386
第二节 质量反索赔 388
一、反诉与抗辩——避免发包人以抗辩形式反诉 388
二、工程质量鉴定——质量反索赔的核心证据 389
三、未达优质违约金——分析未达优良的发包人原因 390
四、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得随意没收 391
第115招 工程质量未达约定市优怎么办? 392
第116招 发包人要没收履约保证金时怎么办? 394
第三节 工期反索赔 396
一、工期反索赔时效——一般为竣工后两年 396
二、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最大的反索赔风险 396
三、逾期竣工赔偿金——承包人不能忽视的反索赔风险 397
第117招 竣工结算后还需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398
第118招 发包人要求赔逾期交房损失怎么办? 400
附录 基本法律及相关解释摘编 403
附录A 合同法摘编 403
附录B 建筑法摘编 415
附录C 最高院合同法解释一 419
附录D 最高院合同法解释二 422
附录E 最高院当前形势意见摘编 426
附录F 最高院工程合同解释 429
附录G 最高院视为认可结算文件复函 432
附录H 最高院优先受偿权批复 433
附录I 最高院装修优先受偿函复 433
附录J 最高院结算与审计不一致答复 434
附录K 江苏高院工程合同意见 434
附录L 山东高院08会议纪要摘编 438
附录M 广东高院工程合同意见 440
附录N 重庆高院民事意见摘编 441
附录O 江西高院民事意见摘编 442
后记:中国工程判例合同全库应用研发迈出了第一步 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