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实务丛书》序 1
第一章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概述 1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意义 1
一、监督的基本涵义 1
二、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1
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点 2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3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3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原则 5
三、集体行使监督权原则 8
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原则 10
五、常委会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原则 11
六、公开原则 12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意义 16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涵义 16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特点 18
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原则和途径 20
一、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原则 20
二、选择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途径 22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程序 26
一、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26
二、公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28
三、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29
四、常委会办事机构汇总各方面意见,提供专题材料 31
五、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32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 33
七、将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研究处理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33
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中的主要任务 34
一、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的任务 34
二、专门委员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的任务 35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 37
计划监督 37
一、计划监督的概念 37
二、计划监督的特点 38
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计划监督的法律依据 39
四、计划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39
五、专门委员会在计划监督工作中的任务 43
预算监督 52
一、预算监督的概念及特点 52
二、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的法律依据 53
三、预算监督重点审查的内容 54
四、预算监督的主要形式和程序 59
五、专门委员会在预算监督工作中的任务 62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66
一、审计的概念 66
二、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法律依据 67
三、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程序 68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71
执法检查的意义 71
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 72
一、执法检查监督的对象:“一府两院” 72
二、执法检查监督的目的:督促法律、法规的实施 73
三、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73
四、执法检查监督的内容选择标准 74
执法检查监督的主要程序 76
一、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 76
二、执法检查监督的具体程序 77
三、执法检查的后续跟踪 85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88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意义 88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涵义 88
二、我国立法主体的多元性特点 90
三、法律规范冲突的表现 91
四、备案审查的意义 94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95
一、立法监督主体 95
二、立法监督客体 96
三、立法监督方式 9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程序 100
一、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及撤销程序 100
二、对决议、决定和命令的审查及撤销程序 111
三、对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及处理程序 119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128
询问和质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 128
一、询问和质询的性质和意义 128
二、询问和质询的特点 130
三、询问和质询的异同 131
询问的提出与答复 132
一、询问的意义 132
二、询问的提出与答复 133
质询案的提出与答复 135
一、质询制度的历史发展 135
二、质询的程序 136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144
特定问题调查权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144
一、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相关法律规定 144
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权 146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成 148
一、“特定问题”及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148
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程序 149
三、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51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153
一、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 153
二、提出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报告 154
三、对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的处理 155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156
撤职权的意义 156
一、撤职的涵义 156
二、撤职权的意义 160
撤职适用的对象范围 162
一、个别政府副职领导人 162
二、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 164
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外的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检察人员 164
撤职案的提出、审议和决定 166
一、撤职案的提出主体 166
二、撤职案的内容要件 169
三、撤职案的处理 170
四、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171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73
后记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