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交易前 1
非法股转起争端 双方恶意致无效 3
同一标的再出让 狡辩卸责难补救 19
合作伙伴草率选 交易祸根预先埋 34
未披露重大事项 转让方显属违约 39
尽职调查不到位 举证不能尝苦果 53
第二篇 交易中 71
拒不签补充协议 确有违善意原则 73
隐名出资遭拒认 股东地位难成立 85
单方退资当无效 出资形式应合法 91
股东地位已默许 不可嗣后再否认 103
转让标的少一项 付款条件未成就 115
长期消极不作为 理应受罚担重责 136
第三篇 交易后 149
留存款性质难断 求解于目的解释 151
合同条款存歧义 多方解释探真谛 161
票据关系后成立 基础关系未消灭 181
获批承诺未兑现 合同解除不可免 193
第四篇 仲裁前 211
请求主体不适格 败诉结果先注定 213
集团内部被混淆 请求对象不适格 226
请求已履行不能 有理亦只能枉然 251
第五篇 仲裁中 259
正确理解合同法 慎用不安抗辩权 261
超仲裁管辖范围 诸抗辩不获采信 276
缺反请求失良机 恶意索赔难得逞 288
无法证明对方错 拒绝履约非上策 300
第六篇 仲裁后 309
和解协议已履行 不可反言再追究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