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监所检察工作职责与联系制度 1
第一章 监所检察工作职责 1
第二章 联系制度 3
第二编 刑罚执行监督 7
第一章 监狱检察 9
第二章 看守所检察 13
第一节 交付执行检察 27
第二节 留所服刑检察 29
第三章 监外执行检察 30
第三编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适用 57
第一章 减刑的具体适用 57
第一节 适用减刑的法定条件 57
第二节 适用减刑的禁律规定 60
第三节 适用减刑的法定对象 60
第四节 适用减刑的法定程序 68
第五节 适用减刑的检察监督 73
第二章 假释的具体适用 79
第一节 适用假释的法定条件 79
第二节 适用假释的例外规定 83
第三节 适用假释的禁律规定 84
第四节 适用假释的法定程序 85
第五节 适用假释的检察监督 90
第六节 对于假释罪犯的交付执行 93
第七节 对于假释罪犯的监督考察 96
第八节 对于假释罪犯的撤销假释 101
第九节 对于假释罪犯又犯新罪和漏罪的处理 103
第三章 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适用 105
第一节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 105
第二节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禁律规定 108
第三节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 109
第四节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 114
第五节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 122
第六节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 123
第七节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收监执行 128
第八节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又犯新罪的处理 132
第四章 减假保监督 133
第一节 减刑假释提请监督 133
第二节 减刑假释裁定监督 139
第三节 暂予监外执行呈报监督 147
第四节 暂予监外执行审批监督 152
第四编 羁押期限监督、法定期限和法律救济 161
第一章 羁押期限监督 161
第二章 法定期限和法律救济 169
第一节 期间的计算 169
第二节 拘留和审查逮捕期限 170
第三节 侦查羁押期限 177
第四节 审查起诉期限 187
第五节 一审期限 200
第六节 上诉和抗诉期限 209
第七节 二审期限 213
第八节 再审期限 215
第九节 法院审理期限 217
第十节 羁押救济与法律援助 224
第五编 劳教检察 231
第一章 劳教执行检察 232
第二章 劳教变更执行检察 234
第六编 事故检察与监管场所重大事项 244
第一章 事故检察 244
第二章 监管场所重大事项 251
第七编 办案工作 267
1.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 267
2.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271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81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82
5.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内部配合协作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305
6.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 307
7.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标准 308
8.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 314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 318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 320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 321
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 325
13.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关于印发《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28
1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331
15.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 344
16.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 345
1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347
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 355
1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355
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案线索备案、初查的规定 358
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受理劳教人员申诉分工问题的通知 360
第八编 派驻检察机构经费和“两房”建设文件 362
1.财政部关于印发《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的通知 362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 382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编制今后几年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规划有关问题的批复 387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增加建设面积问题的批复 389
后记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