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州县审断的研究与争论 1
第一节 既存研究与论争 1
第二节 考察视角与研究取向 18
第二章 背景:州县的职掌与审断规则 28
第一节 清代的州县 28
第二节 州县的职掌:靡所不综首在狱讼 42
第三节 审断的规则 44
第三章 实践:晚清四川的州县审断 50
第一节 重情与细故 52
第二节 告则理 60
第三节 理不一定准(审) 66
第四节 审不一定断 75
第五节 断不一定依律 83
第四章 反思:州县审断的依据 131
第一节 民间诉求:诉讼未必因律而起 131
第二节 审断灵活(上):在批词上的表现 142
第三节 审断灵活(下):在判词上的表现 165
第四节 多元一体:律例和情理的统一 173
第五章 角色:超越司法的思考 187
第一节 全权的父母官 187
第二节 州县的出身与知识背景 191
第三节 律例的特征与成文法的意义 197
第四节 制度基础:财政与人事的观察 199
结论 217
余论 晚清州县审断中的“社会”:越位抑或缺位 231
附录 253
参考文献 290
致谢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