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说明 1
中国农民与发展农业 3
农功(一八九二年至一八九三年间) 3
创立农学会倡言(一八九五年十月六日) 9
论均田之法 在日本与章炳麟的谈话(一九0二年三月) 12
同意创设兴农等三银行并将则例咨送临时参议院核议批(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14
附一:财政总长陈锦涛呈稿 14
附二:兴农银行则例 17
附三:农业银行则例 23
附四:殖边银行则例 28
复农业促进会晓以农业为民生切实之图函(一九一二年七月上中旬) 33
复民生国计会总部望努力鼓吹移民就垦函(一九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报载) 34
解决农民问题非耕者有其田不可在北京与梁士诒的谈话(一九一二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间) 35
中华民国军政府关于香山东海十六沙护沙事宜之布告(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37
准予设置广东田土业佃保证局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39
附一:广东财政厅长邹鲁呈文(一九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39
附二:广东田土业佃保证章程 40
附三:广东全省田土业佃保证局组织简章 44
准予施行《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令(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46
附一:大本营建设部长林森呈文(一九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46
附二: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47
中国人民具有民主观念并易于接受共和政体在广州与北京大学美籍教授柯乐文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刊载) 52
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俄译中)(一九二四年六月中下旬) 56
农民协会章程(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59
中华民国军政府对农民运动之宣言(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报载) 71
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在广州农民党员联欢大会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75
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一九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83
革命战争最要紧的乃是心战在韶关巡视农工团军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88
撤销所有沙田自卫局并改组为农民协会令(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89
中国工人与劳工运动中国将从中世纪行会制度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布鲁塞尔访问社会党国际执行局的谈话(法译中)(一九0五年五月十五日至十七日间) 95
机器可以富国 在上海机器公会成立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98
复许道生赞许在法国巩固华工团体函(一九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100
要使人明白三民主义须做社会思想上的指导工夫在上海与戴季陶的谈话(一九一九年六月中旬) 102
致广东军政府请省释广州工学界代表电(一九一九年七月中旬) 107
中国时局与劳资关系与上海《大陆报》记者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08
复刘泽荣指出须扫荡军阀政权才能实现人民自由电(俄译中)(一九二0年七月十六日) 111
工人宜固结团体而为民生之运动在上海机器工会成立会的演说(一九二0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113
公布《侨工事务局暂行条例》令(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116
复康德黎夫人告当尽力解决香港童奴制问题函(英译中)(一九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118
公布《暂行工会条例》令(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120
对劳工运动之态度在广州与上海《字林西报》记者等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二年四月底) 124
劳工运动与国家社会主义在上海与神户《日本纪事报》记者白莱斯福特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九日报载) 126
广东裁兵借款 招待香港工商界茶会的演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130
共产政府为工人设想但未敢采用在广州与香港某通讯社记者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报载) 132
中国工人要结成大团体打破外国经济压迫在广州工人代表会暨庆祝国际劳动节大会的演说(一九二四年五月一日) 134
革命政府决不能取缔沙面工人罢工与英国驻广州代理总领事霍比南的谈话(一九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142
中国国民党就日本政府取缔华工入境事忠告日本国民书(一九二四年八月七日) 143
公布《工会条例》令(一九二四年十月一日) 146
附:工会条例理由书 150
民生主义系欲劳资互助与农工合作接受广东省总工会呈赠纪念银鼎的演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152
后记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