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Ⅰ 3
法理学 3
1.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3
2.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3
3.法的特征 3
4.法产生的根源和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3
5.法的规范作用的分类 4
6.法的社会作用 4
7.法的价值种类和冲突的解决 5
8.法律原则的分类 5
9.法律规则的分类 5
10.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6
11.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7
12.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7
13.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 7
14.法的渊源的分类 8
15.法的效力的分类 8
16.法的生效时间和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8
17.法律关系 9
18.法律责任竞合的特点 9
19.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9
20.执法的特点 9
21.司法的特点 9
22.当代中国司法的原则 10
23.违法的构成要件 10
24.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10
25.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方法 10
26.法律解释的四个特点 10
27.民法法系(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英美法系)的异同 10
28.法与社会 11
法制史 12
1.重要事件列表 12
2.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演变 13
3.刑罚的演变 13
4.秦、唐刑罚的适用原则 13
5.中国古代法制主要法典的演变 13
6.重要法典 14
7.西周的婚姻原则 15
8.西周的“三刺”制度 15
9.西周的“五听”制度 15
10.西周买卖契约的记忆 16
11.“八议”的内容 16
12.“准五服制罪”的制度在《晋律》和《北齐律》中相继确立 16
13.汉代文帝、汉景帝刑制改革的内容 16
14.“三司推事”知识点的记忆 16
15.唐律中“十恶”的具体内容 16
16.《唐律》的“六杀”制度 17
17.《唐律》规定的“六赃” 17
18.唐宋和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的变革 17
19.凌迟刑知识点的记忆 17
20.宋代的绝户财产继承制度 17
21.宋代设立审刑院后的审判程序 17
22.宋代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 17
23.清代的例的种类和内容 17
24.清代会审制度 18
25.会审公廨制度 18
26.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18
27.近代宪法的演变 18
28.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主要特点 19
29.外国法制史的几个“第一” 19
30.罗马法的渊源与分类 19
31.罗马法复兴过程知识点的记忆 19
32.美国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20
33.德国封建时代两部重要法典 20
34.国外重要法典 21
35.美国规定了“缓刑”制度,德国规定了“法人”制度 21
36.重要名词列表记忆 22
宪法 23
1.《宪法》的修改程序 23
2.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权决定的人员 23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 23
4.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 24
5.全国人大的罢免权 24
6.《宪法》的四次修正 24
7.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终止代表资格的情形 26
8.各级人大常委会质询案的提出 26
9.地方派出机关的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机关 27
10.专门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27
11.不设秘书长的机关 27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27
13.我国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 28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会议事项 28
15.代表人身权的特别保护 28
16.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的组织 28
17.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的一般程序(“三读”、“二读”、“一读”) 29
18.法律案暂不交付表决的制度 29
19.法律案终止审议的两种情形 29
20.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情形 30
21.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30
22.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除外情况 30
23.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机关和相关知识 30
24.法律文件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情形 31
25.常务委员会只有“撤销权”,没有“修改权” 31
26.法规、条例的备案制度 31
27.规章的备案制度 32
28.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 32
29.选举法三个日期的记忆 32
30.委托选举必须满足的条件 33
31.宪法规范的特性 33
32.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原因、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 33
33.国家主席的职权 33
34.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33
35.我国实施保障制度的方式 34
36.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的情形 34
37.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五个方面 34
38.资产阶级宪法学的分类 34
39.历史上典型的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34
40.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35
41.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 35
42.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35
43.行政区域的建制和划分的权限 35
44.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程序 35
45.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机关 35
46.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36
47.特别行政区“特别”的几个方面 36
48.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36
49.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 36
50.《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知识点的记忆 36
51.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人员组成 37
经济法 38
第一章 竞争法 38
1.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 38
2.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行为 38
3.经营者集中的情形 39
4.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禁止情形 39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39
6.经营者不得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 40
7.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40
8.限制竞争的行为 40
第二章 消费者法 41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 41
10.责任承担者 41
11.经营者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41
1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对“三包”的民事责任 41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以预付款和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责任承担方式 42
14.销售者承担责任的情形 42
15.销售者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形 42
16.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 42
17.产品责任诉讼时效的记忆 43
18.《产品质量法》的两个连带责任 43
19.食品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43
第三章 财税法 44
20.纳税人的补缴税款义务和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 44
2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条件 44
22.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和限制 44
23.不属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生活必需品 44
24.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45
25.个人所得税税率与计算 45
26.免税的范围 46
27.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46
28.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 47
29.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支出 47
30.审计程序 47
第四章 银行业法 48
31.商业银行破产时的清偿顺序 48
32.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事项 48
33.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48
34.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的重大事项 49
35.商业银行的禁止业务 49
36.须经银监会批准的事项 49
37.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责 49
第五章 劳动法 50
38.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50
3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情形 50
40.试用期的规定 50
41.可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 50
42.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51
43.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1
44.经济性裁员 52
4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2
46.劳动时间的记忆 53
47.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53
48.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用提前通知) 53
4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3
50.延长劳动时间的有关规定 54
51.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54
5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54
53.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55
54.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55
第六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56
55.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争议的解决程序 56
56.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的解决程序 56
57.承包方的权利 56
58.土地承包流转方式 56
59.可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范围 57
60.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管理 57
61.征收土地由国务院批准的情形 57
6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58
6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的规定 58
64.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拍卖、出租后的土地价值的交纳 58
第七章 环境保护法 58
65.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 58
66.企业事业单位超标排放的处罚 59
67.环保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 59
68.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 59
国际公法 60
1.国际法的渊源 60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60
3.国家主权豁免 60
4.国际法上的承认形式 61
5.国际法上的继承 61
6.联合国大会 61
7.安全理事会 62
8.国家不法行为不当性被排除的一般情况 62
9.国际责任的形式 62
10.从赔偿责任的主体来看,赔偿责任的制度和有关条约 62
11.领土的取得方式 63
12.公海上行使普遍管辖权 63
13.登临权 63
14.紧追权 63
15.发射国对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64
16.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和保护范围 64
17.引渡 65
18.使馆的组成 65
19.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包括的内容 65
20.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65
21.条约生效的日期和方式 65
22.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 66
23.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 66
24.战争的结束 66
25.惩罚战争犯罪的主要国际司法实践 66
国际私法 67
1.冲突规范的结构 67
2.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 67
3.涉外因素 67
4.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67
5.应当适用外国法律时,外国不同地区有不同法律时的处理方式 67
6.法律规避的四个构成要件 68
7.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68
8.涉外案件自然人住所的确定方式 68
9.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本国法的确定 69
10.外国法人 69
11.债权的法律适用 69
12.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70
13.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71
14.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71
15.物权 72
16.我国法院给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程序 72
17.我国对外国送达的七种途径 73
18.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方式 73
19.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判决的种类 73
20.授权委托书的认证程序 74
21.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74
22.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 74
23.涉外诉讼的专属管辖 74
24.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执行 75
国际经济法 76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76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货物不包括的6项 76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76
4.逾期承诺的效力 76
5.贸易术语EXW(工厂交货) 77
6.贸易术语FCA(货交承运人) 77
7.贸易术语FAS(船边交货) 77
8.贸易术语FOB(船上交货) 78
9.贸易术语CFR(成本加运费) 78
10.贸易术语CIF(成本运费保险费) 78
11.贸易术语CPT(运费付至) 79
12.贸易术语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79
13.贸易术语DAF(边境交货) 79
14.贸易术语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80
15.贸易术语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80
16.贸易术语DDU(未完税交货) 80
17.贸易术语DDP(完税交货) 81
18.国际贸易术语小结 81
19.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的区别 81
20.三大海运规则的比较 82
21.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单独海损不赔) 82
22.国际贸易支付 83
23.出口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83
24.反补贴 83
25.采取保障措施的基本条件 83
26.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83
2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知识点的记忆 84
28.《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知识点的记忆 84
29.《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点的记忆 84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85
1.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和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对比 85
2.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几种情形 85
3.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的11个方面的权利 85
4.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86
5.审判工作的主要制度 86
6.为维护审判独立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86
7.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制度 86
8.法律援助的范围(民事、行政方面) 87
9.公证事项的范围 87
10.公证事务的范围 87
卷Ⅱ 91
刑法 91
第一部分 总则 91
1.罪刑法定原则 91
2.属地管辖原则 91
3.《刑法》第六条规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包括的几类情况 92
4.属人管辖原则 92
5.保护管辖原则 92
6.刑法空间效力的四个原则和适用判断顺序 92
7.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实施的八种犯罪行为的精确记忆 93
8.正当防卫 94
9.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条件 94
10.除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外,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95
11.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95
12.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 95
13.部分共犯人的中途退出和加入的犯罪形态 96
14.共犯的处罚方法 96
15.单位犯罪有关司法解释 97
16.罪数 97
17.主刑、附加刑种类的记忆 99
18.管制的期限、拘役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以及各刑种数罪并罚的限期 100
19.几种刑期计算的起算时间 100
20.缓刑的适用条件 100
21.缓刑考验期限 101
22.缓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对比记忆 101
23.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101
24.应当剥夺政治权利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对比记忆 101
25.所有“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记忆 102
26.所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对比的记忆 103
27.所有“可以减轻、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精确记忆 103
28.所有“可以免除处罚”情节与“应当免除处罚”情节的对比精确记忆 104
29.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104
30.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具体运用 105
31.假释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106
32.管制犯应遵守的规定、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对比记忆 106
33.缓刑和假释撤销的原由 107
34.犯罪物品的处理 107
35.累犯的构成条件及相关知识 107
36.减刑的适用条件与减刑幅度 108
37.追诉时效期限 108
38.追诉期限的延长 109
39.预备犯、未遂犯、胁从犯和罚金处罚时应注意的事项 109
40.减轻处罚、假释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09
41.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记忆 109
第二部分 分则 111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11
4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7个罪名中三个危险犯,一个行为犯的记忆 111
4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条竞合的处理 112
4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112
45.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注意事项 112
46.刑法规定有关抗拒犯罪行为的处罚原则 113
47.间接走私犯罪的行为 113
4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行为 113
49.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客观方面 114
50.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14
51.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14
5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犯罪的标准 115
5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批准文件罪中金融机构的范围 115
54.伪造货币罪的三种情形 115
55.有关假币解释的罪数问题 115
56.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行为 116
57.金融诈骗罪中只能是由个人构成犯罪的罪名 116
58.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 116
59.贷款诈骗罪的几种行为 116
60.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117
61.保险诈骗罪 117
62.信用证诈骗的客观行为表现 118
63.偷税罪的构成犯罪的标准 118
64.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偷税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18
65.侵犯著作权罪 119
66.侵犯商业秘密罪四种行为 119
67.《刑法》和各种解释中有关非法经营罪“经营物”扩大问题 120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20
68.《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转化成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几种情形的记忆 120
69.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种类 122
70.非法拘禁罪 123
7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23
72.侮辱罪与诽谤罪比较 123
73.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123
74.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情形 124
三、侵犯财产罪 124
75.抢劫罪的具体情节 124
76.转化型抢劫的几种情形的记忆 125
77.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的定罪问题 125
78.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125
79.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26
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26
80.妨害公务罪 126
81.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与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处罚原则 127
82.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 127
83.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 127
84.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比较 127
85.破坏监管秩序罪 127
86.与监狱监管有关罪名区分 128
87.妨害司法管理秩序容易混淆的罪名 128
8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29
8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129
90.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129
91.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 130
9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130
9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31
9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注意的两点事项 131
95.毒品再犯从重处罚的记忆 131
96.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节 131
五、贪污贿赂罪 132
97.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问题 132
98.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构成两种犯罪的罪名记忆 132
99.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占有公司财物定罪问题 133
100.受贿罪 133
101.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 134
102.司法解释规定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134
103.挪用公款罪数的问题 134
104.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罪对比记忆 135
105.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35
10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倒置的记忆 136
107.村民组长侵占财物的处罚 136
108.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司法工作人员四种犯罪收受贿赂定一罪处罚的记忆 136
六、其他 137
109.间谍罪的行为方式 137
110.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情形和对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的情形 137
111.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和丢失枪支不报罪定罪标准 138
112.旅馆业等行业在卖淫关联罪中从事犯罪行为的处罚原则 138
113.《刑法》规定的绝对死刑情形 138
114.司法解释时间的效力问题的规定 139
刑事诉讼法 140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140
1.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的职权分工 140
2.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140
二、管辖 140
3.检察机关侦查案件的范围 140
4.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种类 141
5.自诉案件的范围以及法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追究案件程序上处理的注意事项 142
6.对自诉人自诉行为限制的情形 142
7.公安机关、检察院互涉案件如何立案侦查 142
8.犯罪地的含义 143
9.级别管辖 143
10.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管辖变通规则 143
11.下级法院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程序 144
12.划分地区管辖的两个原则 144
13.刑事自诉案件一方或双方是住港的个、澳、台人和单位犯罪的管辖法院 144
14.全案由上级法院管辖的情形 145
15.普遍管辖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145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的中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145
17.在中国境内运行的国际列车上犯罪管辖的法院 145
18.中国公民在驻外中国使领馆内犯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145
19.属人管辖案管辖法院的确定 145
20.正在服刑的罪犯漏罪和新罪管辖法院的确定 145
21.指定管辖中案件的移送方式 146
22.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 146
三、回避 147
23.回避的对象和回避的决定权 147
24.回避事由 147
25.侦查人员的回避,检察人员为侦查人员时的回避、取得的证据和诉讼行为的效力 148
26.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提出的方式 148
27.决定回避、申请回避作出后复议问题 148
28.回避理由不合法的处理 149
四、辩护与代理 149
29.辩护人的资格 149
30.有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聘请及告知的几个时间点 150
31.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150
32.拒绝指定辩护的处理 151
33.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的处理方式 151
34.辩护人在检察院和法院时的权限 152
35.辩护律师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诉讼权利 152
36.辩护人到法院查阅材料的限制 152
五、刑事证据 152
37.刑事证据的分类 152
38.《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对比 152
39.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中,言词证据种类 153
40.申请回避的主体为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只有辩护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 154
41.证人的资格消极条件 154
42.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154
六、强制措施 155
43.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155
4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应当遵守的义务 155
45.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的范围,申请方式,回复时间,保证方式知识点的串记 156
46.保证人的有关问题 157
47.关于强制措施几个时间的对比记忆 157
48.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具备哪些情形? 157
49.逮捕的条件 158
50.取保候审后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 158
51.对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批准或逮捕的特殊程序 158
52.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犯罪的报请逮捕的程序 159
53.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拘留的情形 159
54.有关“检查”的相关知识点 160
55.有关“搜查”知识点 160
56.公民的扭送 160
57.《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即释放”的情形 161
58.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 161
59.公安机关不服检察院不批捕的救济方式 162
60.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162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其他 162
61.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人的范围 162
6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163
63.“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含义 163
64.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形式 164
七、立案、侦查、起诉 164
65.立案的条件和两个日期的记忆 164
66.讯问嫌疑人的地点和询问证人的地点 164
67.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五日内安排会见的情形 165
68.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鉴定的情形 165
69.鉴定结论的告知和异议的处理 165
70.三种不记入审理期限的情形 165
71.侦查羁押的期限和有权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机关 166
72.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两种情形 166
73.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共同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67
7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提起诉讼时应查明的情况 167
75.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 167
76.两种补充侦查次数和补充侦查期限的对比 167
77.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后对财物和人员的处理 168
78.不起诉的种类和各自适用的情形 169
79.不起诉的宣布和送达对象 169
80.公安机关对不起诉、不批捕决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170
81.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170
82.被(酌定)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异议的救济途径 170
八、审判 171
83.合议庭组成人员 171
84.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例外情况的对比 172
85.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172
86.人民陪审员、助理审判员是否能担当审判长的问题 172
87.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种类 173
88.审判组织之间两种“复议”情形 173
89.审判阶段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什么条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173
90.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审查后的处理方式 174
91.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174
92.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174
93.判决的宣告方式和送达时间以及送达对象 175
9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的情形 175
95.“普通程序认罪审”案件的特殊规定知识点 176
96.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的情形 177
97.对于自诉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以及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177
98.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178
99.有关简易程序几个常考的知识点 179
100.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事由 179
101.上诉、申诉的主体的对比 180
102.请求抗诉的主体和救济途径 180
103.上诉案件的案卷、上诉状的移送程序 180
104.一审抗诉抗诉书和案卷的移送方式 181
105.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181
106.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和没有被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181
107.二审后的处理方式 182
108.二审反诉问题的处理 182
109.有关上诉不加刑 182
110.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183
111.死刑缓刑复核的处理方式 183
112.因申诉和抗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 184
113.刑事案件再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和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184
114.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85
115.两种自诉案件的审判期限 186
116.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情形 186
117.生效的判决裁定 186
118.签收调解书后的法律效力 187
119.二审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已经生效的民事部分或刑事部分判决错误的处理方式 187
120.中级法院死缓判决的生效方式 187
121.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187
122.二审法院的审理地点 188
九、执行 188
123.公安机关的执行权 188
124.法院的执行权 189
125.监狱的执行权 189
126.死刑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 189
127.死刑的执行 189
128.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190
129.监外执行的监督 190
130.服刑期间罪犯又犯罪或者发现了漏罪的处理方式 190
131.有关减刑、假释的监督知识点 191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192
第一部分 行政法 192
一、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192
1.可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法律文件 192
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方式 192
3.规章送审稿、行政法规送审稿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的情形 193
4.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权 194
5.公务员的条件和不得录为公务员的情形 194
6.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产生的任职人选 194
7.公务员处分与工资晋升制度 194
8.《公务员法》规定的亲属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制度 194
9.公务员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195
10.公务员予以辞退的理由 195
11.公务员不得被辞退的情形 195
12.《公务员法》规定的可以复核、申诉的情形 196
二、行政许可 196
13.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与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96
14.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 197
15.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和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件 197
16.行政许可的期限 198
17.行政许可可以撤销、应当撤销、不予撤销的情形 199
18.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199
19.虚假申请行政许可的责任 199
20.以欺骗、贿赂非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责任 200
三、行政处罚 200
21.行政处罚的种类 200
22.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情形的对比 200
23.违法实施处罚的情形 200
24.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201
25.《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的听证程序 201
26.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202
27.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与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 203
2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 203
29.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情节 203
30.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与从重处罚对比 203
3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以行政拘留的情形 204
32.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204
33.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可以授权和委托机关的异同 204
四、行政复议 205
34.复议机关的确定 205
35.复议申请期限和复议决定期限 207
36.复议前置的情形 207
37.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208
38.行政复议时对行政规定的审查范围 209
39.行政复议中对部分行政规定的附带审查权限的程序 209
第二部分 行政诉讼法 210
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210
40.行政诉讼的诉讼权利 210
41.《行政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210
42.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210
43.不受理案件的范围 210
4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 211
45.《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 212
46.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 212
二、行政诉讼参加人 213
47.具体行政行为被告的确定 213
48.《行政诉讼法》第17条与第25条对比 213
49.特殊被告 213
50.复议后加重损害的被告的确定 214
51.法院“应当”通知和“可以”通知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区分 214
三、行政诉讼程序 214
52.对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和处理方式 214
53.行政诉讼中,起诉到法院后的几种处理情形 214
54.起诉期限的计算及最长保护期 215
55.起诉的审查处理 215
56.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上诉的裁定 215
57.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和不同意追加被告的处理 215
58.《行诉法解释》规定的应当裁定不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 216
59.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 216
60.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16
61.股份制企业有权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和申请复议 216
62.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行政案件的情形 217
63.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制度 217
64.行政案件申请撤诉问题 217
65.“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 218
66.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审审理的期限和二审审理的期限 218
四、行政诉讼证据 218
67.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218
68.被告经批准可以补充证据的情形 219
69.起诉不作为案件,不用提供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的情形 219
70.《行诉证据规定》中规定的“新的证据” 219
71.法庭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219
72.法庭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220
73.人民法院依职权、依申请调取证据的情形 220
74.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准许的情形 220
75.鉴定不被采纳的情形 221
76.可以不出示证据原件或原物的情形 221
77.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的情形 221
78.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 221
79.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222
80.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222
81.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 223
82.证明效力的认定 223
83.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224
84.认定证据有误后的纠正方式 224
五、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224
85.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224
86.行政诉讼法判决的种类 225
87.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225
88.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的情形 225
89.撤销具体行为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理方式 225
90.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的处理方式 226
91.二审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226
92.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处理方式 226
93.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 226
94.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处理方式 226
95.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处理方式 227
96.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 227
9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的情形 227
98.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 227
99.行政诉讼期间和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227
100.《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的执行方式 228
101.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228
第三部分 国家赔偿法 229
一、国家赔偿概述 229
102.国家赔偿的含义 229
103.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229
104.请求赔偿的救济程序 229
105.《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追偿的情形 229
106.《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时效 230
107.《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情形 230
二、行政赔偿 230
108.行政赔偿范围 230
109.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 231
110.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31
11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 232
112.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 232
11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232
114.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和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形 232
三、司法赔偿 233
115.刑事赔偿范围 233
116.关于不负刑事责任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赔偿问题 233
117.民事、行政诉讼中,关于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理解 234
118.到二审后最终判为无罪(包括二审判无罪、不起诉、撤案)的赔偿义务机关 235
119.不予受理的确认违法的申请 235
120.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属于依法确认违法的情形 235
四、国家赔偿方式、标准 236
121.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 236
122.赔偿义务机关的履行期限 237
123.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237
卷Ⅲ 241
民法 241
第一部分 民法通则 241
1.民法的基本原则 241
2.民事权利的分类,形成权的概念和常见的形成权 241
3.出生时间的确认 242
4.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顺序和担任监护人争议的处理 242
5.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监护顺序和担任监护人争议的处理 242
6.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可以做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 242
7.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243
8.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效力 243
9.民事合伙人的类型 243
10.入伙程序 244
11.退伙程序 244
12.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244
13.民事行为按效力的分类 244
14.“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相适应”的判断标准 245
15.表见代理的条件 245
16.代理中六种连带责任 245
17.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246
18.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有效代理行为 246
19.“转委托”时的“紧急情况” 246
20.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246
21.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246
2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 247
23.时效中止 247
24.时效中断 247
25.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的情形 248
26.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48
第二部分 物权 249
27.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 249
28.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249
29.登记机构不得有的行为 249
30.动产物权变动——交付 249
31.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250
32.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251
33.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251
34.依照法定程序应经农民集体本集体成员决定的事项 251
35.专有部分 252
36.共有部分 252
37.住宅变经营性用房的限制与条件 252
38.业主的权益维护 252
39.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253
40.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253
41.共有 254
42.“善意取得”应当具备的条件 254
43.添附物所有权的归属 254
44.几种用益物权设立方式的对比 255
45.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的关系 255
46.地役权的转让与抵押 255
47.地役权消灭的情形 256
48.不得抵押财产的种类 256
49.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财产的范围 256
50.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257
51.浮动抵押 257
52.浮动抵押财产确定时的情形 257
53.最高额抵押权及其债权确定 258
54.可以出质的权利 258
55.权利质权的设立 258
56.不同担保物权间的优先性 259
57.占有的种类 259
第三部分 债法 260
第一章 合同之债 260
一、合同总则 260
(一)一般规定 260
58.债的分类 260
59.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60
60.合同的分类 261
61.合同的形式 261
62.我国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的种类 261
63.民法上公认的无偿合同 261
64.合同解释的原则 261
65.《合同法》规定的要式合同(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261
(二)合同的订立 262
66.要约的撤回、撤销与承诺的撤回的区别 262
67.要约失效的情形 262
68.要约撤销的条件和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262
69.承诺的期限 263
70.承诺期限的起算 263
71.承诺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的情形 263
72.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 263
73.合同成立的地点 264
74.格式合同 264
75.缔约过失责任 265
(三)合同的效力 265
76.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对比 265
77.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66
78.效力待定的三种合同 267
79.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267
8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267
(四)合同的履行 268
81.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履行地的确定 268
82.因债权人原因致使履行困难的处理 268
83.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268
84.合同价格的执行 268
85.不安抗辩权 269
86.合同债务代履行瑕疵时的责任承担 269
87.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期间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 269
88.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270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71
89.债权转让中债权人的通知义务 271
90.债务转移 271
91.债权转让的禁止 271
92.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 271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72
9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 272
94.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272
95.法定抵销权 272
96.《合同法》中,一方违约另一方有特别解除权的情形 273
97.可以“随时解除”的四种合同 273
98.《合同法》中,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即不须对方违约,当事人也有解除权的情形) 273
99.有关提存问题 274
(七)合同的担保 274
100.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274
10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274
102.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中断问题 275
103.物保与保证并存时保证人的责任 275
104.可以作为保证人和不得作为保证人的组织 276
105.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276
106.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 276
107.保证期间的确定 276
108.一般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例外情况 277
109.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277
(八)违约责任及其他 277
110.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277
111.法律规定的四种抗辩权的记忆 277
112.违约责任 278
11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并存时的处理 278
114.合同法中的三种除斥期间 278
115.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279
二、合同分则 279
(一)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279
116.买卖合同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279
117.买卖合同中,所有权、风险、孳息的转移时间 279
118.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期限 280
119.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280
120.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间 280
121.商品房买卖合同 281
12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282
123.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283
124.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283
125.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283
126.租赁合同转租 284
127.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和形式要求 284
128.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义务 284
129.租赁合同的解除 285
130.融资租赁合同索赔权的行使 286
(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286
131.承揽合同的常见种类 286
132.承揽工作的完成 286
133.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应予以支持的情形 287
134.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支持的情形 287
135.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287
136.竣工日期有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287
137.建设工程的分包与转包 288
138.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88
(三)提供劳务的合同 289
139.客运合同中造成旅客伤亡的责任承担 289
140.保管合同中规定的寄存人告知义务 289
141.保管人的义务 289
142.无偿保管人的责任 290
143.转委托 290
144.隐名委托 290
145.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291
146.行纪合同的定义 291
147.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291
148.行纪人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 291
149.居间合同中,居间报酬支付与居间费用的承担方式 291
(四)技术合同 292
150.技术转让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292
151.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权利 292
152.技术转让合同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 292
153.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新技术成果的归属 293
154.关于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293
155.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 293
156.委托开发或合作中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分配 293
157.可以行使留置权的五类合同当事人 294
第二章 侵权之债 294
158.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294
159.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295
160.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 296
161.内部刊物、资料所载内容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 296
162.“安全保障义务”涉及的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296
163.雇员侵权的雇主责任 296
164.承揽人侵权的民事责任 297
165.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 297
166.义务帮工人致人损害时,被帮工人的责任 297
167.义务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时,被帮工人的责任 297
168.《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的记忆 298
169.《民法通则》中规定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的记忆 299
170.共同侵权行为的分类 300
171.共同侵权中,教唆、帮助人的责任 300
172.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 300
17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301
174.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 301
175.《民法通则》中采用“过错推定”的两种特殊侵权行为 301
176.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302
177.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302
第三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302
178.不当得利后的财产返还 302
179.无因管理 303
第四部分 婚姻继承 304
180.婚姻无效的情形 304
181.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304
182.归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情形 305
183.可以离婚的情形及离婚的限制 305
184.离婚案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306
185.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伪造债务的处理 306
186.继承开始后,两种默示行为的后果 306
187.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06
188.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顺序的确定 307
189.遗嘱的形式 307
190.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08
191.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308
192.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308
193.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与遗赠、法定继承的适用关系 309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310
194.著作权客体 310
195.著作权的主体 310
196.著作权的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 311
197.自传体作品的归属 313
19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情形 313
199.著作权使用的限制 314
200.发行权、财产权的保护期的起算时间 314
201.稿件的录用及转载、摘编 314
202.职务作品知识点的记忆 314
203.表演者的权利 315
204.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315
205.授予专利的条件 315
206.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禁止权 316
207.强制许可 316
208.专利和商标申请的优先权 317
209.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 318
210.不授予专利权 318
211.专利权的终止 319
212.专利权的无效 319
213.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319
21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320
215.注册商标的种类 320
216.商标注册的条件 321
217.商标注册的限制 321
218.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 322
219.注册商标的续展 322
22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322
221.驰名商标及其特殊保护 322
222.对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商标的限制 323
223.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323
224.认定商品或者服务类似的标准 324
225.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诉前禁令和财产保全的条件 324
226.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诉讼时效均为二年 325
227.民法上优先购买权的冲突解决 326
228.关于发明创造及技术成果的优先购买权 326
商法 327
第一部分 公司法 327
一、总则 327
1.公司章程及约束力 327
2.公司的分类 327
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327
4.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最低资本限额 328
5.公司担保的限制 328
6.公司合并、分立后登记的三种类型 328
7.关联关系人的范围 328
二、公司的设立 328
8.出资责任 328
9.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329
10.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程序 329
1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方式 329
12.股东的出资方式 330
13.出资应当办理的手续 330
14.不得作价出资的情形 330
15.股东的知情权 331
16.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和住所的限制 331
1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资金交纳方式 331
18.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股份比例限制 331
19.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331
20.发起人、认股人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 332
21.股票的发行价格及溢价款的处理 332
22.公司的合并、分立 332
23.公司的减资程序 332
三、公司组织机构 333
24.关于股东资格的取得和认定 333
25.股东会的职权 333
26.董事会的职权 333
27.公司高管人员身份的限制 334
28.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334
29.股东的表决权 335
30.股东会/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335
31.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 335
3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 335
33.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336
34.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337
3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情形 337
36.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作出的决议事项 337
四、其他 337
37.一人公司相关知识点 337
38.公司解散的原因 338
39.清算组织的职权 338
40.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和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 338
41.清算后财产的清偿顺序 339
4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339
4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340
44.商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340
45.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则 341
46.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 341
47.公司税后的利润分配制度 341
48.公积金的用途 342
49.股东诉权 342
第二部分 合伙企业法 344
50.普通合伙人的限制 344
5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344
52.有限合伙人的人数规定 344
53.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 344
54.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 345
55.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345
56.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务 346
57.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交易的限制 346
58.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346
59.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347
60.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 347
6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相互转变时,债务的承担问题 348
62.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348
63.合伙人可以退伙与当然退伙的情形 349
64.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 349
65.合伙人的继承人资格限制 349
66.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350
第三部分 个人独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法 351
一、个人独资企业 351
67.个人独资企业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责任的承担 351
68.《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受聘管理人员禁止行为 351
69.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352
7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的清算人 352
7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期限 352
二、三资企业 352
7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352
7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几个常考知识点的记忆 353
74.注册资本、财会报告的货币单位 353
75.外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353
76.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限制 354
77.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354
78.外商独资企业财产抵押、转让的批准、备案制度 354
79.合营企业的解散 354
80.外资企业解散时清算委员会的人员 356
第四部分 企业破产法 357
81.企业法人适用《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和重整的情形 357
82.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 357
83.破产的申请 357
84.申请破产债权人资格的限制 357
85.《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限制 358
86.关于债务人财产问题 358
87.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行为 358
88.票据付款、承兑后可以申报债权 358
89.破产费用 359
90.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359
91.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359
92.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的情形 360
93.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360
第五部分 票据法 361
94.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限制的情形 361
95.伪造、变造票据其他记载事项的法律责任 361
96.汇票、本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361
97.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362
98.背书、保证、承兑附条件的效力问题 362
99.汇票到期与到期前的追索权 362
100.追索权的追索对象 363
101.不能背书转让的情形 363
102.出票人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和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效力 363
第六部分 证券法 364
103.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 364
10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 364
105.再次发行债券的禁止条件 364
106.上市公司高管层持有本公司股票买卖的限制 364
107.股票暂停上市的法定条件 365
108.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365
109.债券暂停上市的法定情形 365
110.《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所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的情形 365
111.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366
第七部分 保险法 367
112.保险的要素与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367
113.如实告知义务 367
114.格式条款 368
115.保险合同的解除 368
116.人寿保险合同和其他保险合同保险金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记忆 369
117.保险人对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的费用承担 370
118.代位追索权的行使 370
119.保险利益原则 371
120.保险合同中止或者减少保险金额的情形 372
121.人身保险中保险受益人的指定 372
122.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时的情形 373
123.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免责后的退还义务 373
124.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二亿元 373
第八部分 海商法 374
125.《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374
126.船舶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判断顺序 374
127.船舶优先权 375
128.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的例外 376
129.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376
民事诉讼与仲裁 377
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法 377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377
1.诉的三要素:诉的理由,诉的主体,诉的标的 377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几个概念的区分 377
3.诉的分类 377
4.合议庭的组成 378
5.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378
6.有关申请回避的知识点 378
7.回避的法定事由 378
8.回避的决定权 379
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379
9.《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的范畴 379
10.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其他组织 379
1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380
12.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80
13.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实际经营人为共同诉讼人 380
14.诉讼代理人必须有委托人特别授权才能实施的代理行为 381
15.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案件的代理与调解 381
三、管辖 382
16.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382
17.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 382
18.级别管辖 383
19.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的情形 383
20.经常居住地的含义 384
2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 384
2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384
2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384
24.追索赡养费管辖法院的特例 385
25.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385
26.保险合同纠纷管辖的法院 385
27.票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386
28.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386
29.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386
3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386
31.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 387
32.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387
33.共同海损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387
34.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387
35.地域管辖中所有条款的提示记忆 387
36.移送管辖的有关知识点 388
37.排除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两类案件 388
38.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无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389
四、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与证据 389
39.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389
40.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389
41.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五种情形 390
42.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390
43.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法定情形 390
44.证据的种类 390
45.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原则 391
46.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391
47.举证期限 391
48.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情形 393
49.新的证据 393
50.“承认”后,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两种情形 394
51.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的记忆 394
52.医疗侵权诉讼,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之一) 395
5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395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