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1
序 1
内容摘要 1
导论 1
一、研究课题的确定 1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15
三、本文研究的路径与方法 22
第一章 自由与强制——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哲学思考 25
一、合同正义:自由与强制的调和 25
(一)合同自由:有缺陷的正义理论 25
(二)法律的强制边界:应有的谨慎 30
(三)合同自由向合同正义的嬗变 34
二、消除市场缺陷:法律强制的着眼点 37
(一)市场和自由 37
(二)国家管制:市场自由的矫正 39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中的自由与强制 42
(一)保险交易的特殊规则:强制的必要性 43
(二)保险法强制规范:变革中的利益平衡 48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功能定位 54
四、小结 60
第二章 诚信与衡平——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理论基础 62
一、保险合同的性质:本章命题的成因分析 62
(一)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63
(二)保险合同的附合性 65
(三)保险合同的信息不对称性 67
(四)保险合同的远期服务性 68
二、诚实信用:保险合同解除的价值基础 70
(一)诚实信用的本义与扩张 70
(二)保险合同“最大诚信”论之评价 73
(三)实现诚信的保险交易 79
三、对价平衡: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直接依据 88
(一)交易公平 89
(二)对价平衡:保险交易公平的实现 90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对价失衡”的修正 92
四、小结 97
第三章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原因的厘定 98
一、权利与义务:保险合同的效力 98
(一)保险合同的效力根源 98
(二)保险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 101
二、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原因的类型化研究 105
(一)违反先合同告知义务而导致的保险合同解除 105
(二)情事变更而导致的保险合同解除 121
(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而导致的保险合同解除 130
三、小结 138
第四章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要素考察 139
一、理论前提:法定解除权的法律属性及功能 139
(一)法律属性辨析 139
(二)功能定位探析 142
二、天然格局:法定解除权的配置规则 144
(一)法定解除权与保险法价值实现之关联 145
(二)法定解除权的配置规则 147
三、实现途径:法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 149
(一)行使相对人 149
(二)行使方式 151
(三)行使期间 154
四、限制模式:法定解除权的阻却规则 156
(一)弃权 156
(二)禁止反言 162
(三)不可抗辩条款 167
五、小结 173
第五章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效果分析 174
一、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效果的价值选择 174
(一)结构—功能论的分析框架 174
(二)成本—收益论的计算等式 177
(三)作者管见 182
二、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溯及力问题 183
(一)合同解除溯及力之争 183
(二)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溯及力的考量因素 185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溯及力的类型化设计 192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权利义务清理 195
(一)一般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清理 195
(二)保险费返还的债务关系 198
(三)损害赔偿的适用 200
四、小结 202
第六章 我国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制度重构 203
一、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理性定位 203
二、新《保险法》在法定解除制度方面的进步性 208
三、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216
(一)制度评价 217
(二)完善建议 220
主要参考文献 225
后记 236
致谢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