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就业工程实施指南》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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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朱香玲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工商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800124029
  • 页数:956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篇 政策方针 3

一、江泽民总书记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

二、朱镕基总理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6

三、“全局的大事 重要的任务”(《人民日报》社论) 9

四、朱镕基在天津市考察再就业工作时的讲话(纪要) 11

五、吴邦国副总理在全国企业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纪要) 13

六、李伯勇部长在全国企业职工解困暨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录) 15

七、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在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23

八、李伯勇部长在全国劳动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7

九、劳动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其炎同志在全国劳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4

十、“劳动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38

第二篇 就业再就业理论篇 59

第一章 市场经济就业理论 59

第一节 传统经济学的就业理论 59

第二节 现代经济学的就业理论(上)——凯恩斯就业理论 61

第三节 现代经济学的就业理论(下)——凯恩斯就业理论 68

第四节 经济与就业的关系 75

第五节 经济与就业结构 79

第二章 我国的就业问题与就业发展战略 84

第一节 西方国家的就业问题 84

第二节 我国的就业现状与问题 90

第三节 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失业认识的误区 104

第四节 就业战略目标及其实现 111

第五节 我国就业形势与就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117

第三章 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123

第一节 再就业工程概述 123

第二节 再就业工程的全面实施 125

第三节 再就业工程实施的障碍分析 128

第四节 再就业机制转换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主要措施 134

第五节 下岗问题的由与下岗职工状况分析 139

第六节 建立下岗职工基金推进再就业工程 146

第七节 城市妇女再就业工程 151

附录:实施好再就业工程 164

第四章 再就业工程问题专家谈 169

一、再就业工程是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 169

二、努力实施再就业工程 171

三、政府要大力支持再就业工程 173

四、必须适当控制民工进城规模 176

五、对再就业问题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178

六、解决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182

七、再谈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188

八、缓解就业问题的建议 192

九、走出依赖天地宽 195

十、论再就业工程措施体系 197

第三篇 实务操作篇·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 203

第一章 就业再就业市场服务体系 203

第一节 就业再就业市场服务体系概述 203

第二节 职业介绍 207

第三节 政府在就业中的作用 211

第四节 政府就业扶助 217

第五节 政府职业指导 219

第六节 政府扩大就业的社会经济政策 223

第七节 就业训练 225

第二章 失业保险 237

第一节 失业保险概述 237

第二节 建立和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 242

第三节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其基本政策与实施要求 245

第四节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255

第五节 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259

第六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简介 265

第三章 养老保险 267

第一节 养老保险概述 267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与改革 272

第三节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276

第四节 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 279

第五节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况 283

第四章 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 286

第一节 职业培训 286

第二节 职业教育 301

第三节 创业培训——促进就业培训的新途径 316

第四节 外国职业培训制度选介 321

第五章 国际劳务市场的开拓 331

第一节 国际劳务输出概述 331

第二节 进入国际劳务市场的程序 344

第三节 中国劳务输出的沿革与状况 347

第四节 中国发展国际劳务输出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352

第五节 促进我国劳务输出事业发展的战略和对策 356

第四篇 实务操作篇·个人再就业的技巧与就业的法律社会保障 367

第一章 个人再就业的技巧 367

第一节 转变观念、自谋职业 367

第二节 求职及应聘技巧 370

第三节 下岗人员的求职 384

第二章 劳动就业的法律社会保障 387

第一节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和社会保障 387

第二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争议 393

第三节 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 402

第四节 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 405

第五节 劳动合同争议的诉讼 414

第五篇 案例篇 419

一、石家庄市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419

二、武汉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422

三、河北省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426

四、浙江省解决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429

五、南京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和经验措施 434

六、宜昌市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管理的新措施 437

七、江苏省棉纺织厂实行再就业工程的经验措施 439

八、常州市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办法 443

九、湖北省再就业工程实施经验总结 445

十、北京市43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总结 451

十一、苏州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调查总结 453

十二、四川省宜宾市再就业工程的经验总结 459

十三、中原油田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经验总结 462

十四、各级妇联再就业工程总结 466

十五、典型职工个人下岗再就业案例选编 468

第六篇 国外经验借鉴篇 481

第一章 西方就业理论和改革措施总述 481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国际流动的一般概念和意义 481

第二节 劳动力资源国际间流动经济收益分析 483

第三节 西方就业体制及其实施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487

第四节 西方失业理论中的再就业措施 494

第二章 西方部分国家解决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497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失业的现状及其成因 497

第二节 欧洲联盟的再就业政策措施 499

第三节 法国的再就业政策措施和劳力输入 501

第四节 英国的再就业政策措施和劳力输入 515

第五节 德国的再就业政策措施和劳务输入 526

第三章 美国解决再就业的措施 543

第一节 美国劳动力市场和失业保障制度的特点 543

第二节 对待失业的各种措施 543

第三节 美国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概况 551

第四节 美国的再就业培训体制 555

第五节 美国的劳务输入 556

第四章 部分发展中国家再就业措施 563

第一节 非统组织解决就业的措施 563

第二节 巴西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 564

第三节 菲律宾解决就业的措施 565

第四节 摩洛哥解决就业的措施 574

第五节 约旦解决就业的措施 575

第六节 埃及解决失业的措施 577

第五章 部分亚洲国家解决再就业措施及劳务输出分析 578

第一节 日本再就业的经验措施 578

第二节 韩国解决再就业的各项措施 585

第三节 亚洲国家劳务输出综合分析 590

第六章 转轨国家的再就业措施 606

第一节 俄罗斯的再就业措施 606

第二节 波兰解决再就业措施 609

第三节 匈牙利解决再就业的措施 611

第四节 中亚五国转轨过程中再就业措施 612

第七篇 法律法规 623

一 法律篇 62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2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633

二 法规篇 638

(一)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638

(二)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643

(三)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647

(四)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652

三 规章、解释篇 657

(一)关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657

(二)劳动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 659

(三)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介绍暂行规定》通知 663

(四)劳动部关于颁发《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665

(五)劳动部关于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 668

(六)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者到境外投亲就业管理工作的复函 669

(七)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670

(八)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就业服务统计体系的通知 671

(九)劳动部关于颁发《就业训练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 672

(十)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务信息工作规范》的通知 676

(十一)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贷款问题的通知 679

(十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待业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679

(十三)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贯彻执行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新老财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680

(十四)劳动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十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681

(十五)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沈阳铁路局集体职工待业保险行业统筹问题的复函 682

(十六)劳动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682

(十七)劳动部关于做好受灾地区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683

(十八)劳动部、纺织总会关于促进纺织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流企业富余人员的通知 684

(十九)劳动部关于推动和规范民办就业训练工作的通知 686

(二十)劳动部关于颁发《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688

(二十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691

(二十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为棉纺织行业职工提供失业救济等问题的复函 692

(二十三)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问题的通知 693

(二十四)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 694

(二十五)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702

(二十六)劳动部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706

(二十七)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 707

(二十八)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指导办法》的通知 715

(二十九)就业训练规定 717

(三十)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721

(三十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做好转岗、转业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通知》的通知 725

(三十二)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试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726

(三十三)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728

(三十四)劳动部关于严禁在境外就业工作中从事非法活动的通知 729

(三十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730

(三十六)劳动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31

(三十七)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 736

(三十八)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登记规定》的通知 739

(三十九)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不实行行业统筹给江西省劳动厅的复函 741

(四十)劳动部关于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742

(四十一)劳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通知 744

(四十二)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 746

(四十三)劳动部关于颁布《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实行《就业和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750

(四十四)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752

(四十五)劳动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工商联会员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757

(四十六)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759

(四十七)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 760

(四十八)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762

(四十九)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764

(五十)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766

(五十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770

(五十二)劳动部关于建立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评估信定制度的通知 771

四 地方性法规 773

(一)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773

(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775

(三)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781

(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 782

(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85

(六)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使用会计处理的通知 787

(七)上海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789

(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791

(九)上海市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793

(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 798

(十一)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803

(十三)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817

(十四)陕西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办法 820

(十五)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824

(十六)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829

(十七)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835

(十八)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点国有企业下岗待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通知 841

(十九)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844

(二十)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851

(二十一)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857

(二十二)云南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办法 864

(二十三)云南省实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办法 869

(二十四)河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872

(二十五)江西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874

(二十六)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 879

(二十七)广东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884

(二十八)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 886

(二十九)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888

(三十)贵州省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办法 893

(三十一)贵阳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 894

(三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开就业门路妥善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若干问题的决定 897

(三十三)山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901

(三十四)山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条例 903

(三十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的通知 908

(三十六)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912

(三十七)厦门市职工失业保险暂行规定 915

(三十八)福建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919

(三十九)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921

(四十)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条例 925

(四十一)大连市职业教育条例 930

(四十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935

(四十三)吉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办法 939

(四十四)吉林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办法 941

(四十五)吉林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945

(四十六)《江苏省就业登记办法》 949

(四十七)南京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 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