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本质论 2
第一节 人类起源的争辩 2
第一项 创造论 2
第二项 演化论 2
第三项 小结 2
第二节 人的本质与禀赋 3
第一项 理性主义——禀赋开发 3
第二项 经验主义——能力培养 3
第三项 折衷论 3
第四项 教育的目的 5
第三节 教育的本质 7
第一项 教育的需要性 7
第二项 教育系对人的协助 9
第三项 教育是一种过程,而非成果 9
第四项 教育系改造社会文化之机制 10
第四节 教育的目标及内容 11
第一项 启蒙阶段教育——「成己教育」 11
第二项 养成阶段教育——「成人教育」 13
第三项 成熟阶段教育——「成事教育」 14
第四项 小结——台湾教育的检讨 75
第二章 宪法就教育的基本决定 18
第一节 教育权归属理论 18
第一项 国家教育权论 18
第二项 国民教育权论 19
第三项 我国宪法之规定 21
第二节 教育之宗旨 23
第一项 发展民族精神 23
第二项 发展自治精神 26
第三项 发展国民道德 26
第四项 健全体格 29
第五项 健全科学及生活智能 29
第三节 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30
第一项 宪法的基本决定 30
第二项 均衡城乡教育资源 31
第三项 教育机会取得之竞争公平规则 31
第四项 教育机会上性别歧视之禁止 32
第四节 实施方法 33
第三章 教育行政法之内涵及其法源 42
第一节 教育行政法之内涵 42
第一项 教育外部事项与内部事项 42
第二项 教育行政法的范围 43
第二节 教育行政法法源 45
第一项 法源之意义 45
第二项 教育行政法之法源 45
第四章 教育行政法上之原则 61
第一节 法治国家原则 61
第一项 法律优位原则 61
第二项 法律保留原则 62
第二节 一般行政法原则 70
第一项 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70
第二项 比例原则 71
第三项 平等原则 75
第四项 信赖保护原则 78
第三节 教育行政法原则 82
第一项 人民为教育权主体原则 82
第二项 国民教育小校小班原则 84
第三项 教育预算优先编列原则 84
第四项 教育中立原则 85
第五项 私人兴学奖励原则 86
第六项 家长参与原则 86
第四节 教育上之行政裁量与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 87
第一项 行政裁量 87
第二项 不确定法律概念 90
第三项 行政裁量与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之区别 94
第五章 学生之法律地位 98
第一节 学生与教育机构间之关系 98
第一项 学生之意义 98
第二项 学生与学校之法律关系 99
第二节 学生之基本权 103
第一项 作为自由市民之基本权 103
第二项 作为学生之个人基本权 104
第三项 作为学生之集体基本权 116
第三节 学生监护人与学校之关系 117
第六章 学生惩处及申诉制度 120
第一节 学生之义务 120
第一项 一般人民之义务 120
第二项 学生个人义务 120
第二节 对学生之管教 122
第一项 对学生管教权之性质 122
第二项 管教学生之原则 123
第三项 管教之手段 124
第三节 对学生之惩戒 125
第一项 惩戒的类型 125
第二项 学生责任之要件 126
第三项 对学生惩戒手段 130
第四项 惩戒程序 130
第四节 学生申诉制度 131
第一项 学生申诉制度之本质 131
第二项 申评会之设置 132
第三项 申诉程序 132
第五节 其他学生惩处重大制度问题 134
第一项 操行制度 134
第二项 点名制度 135
第三项 二一退学制度与惩罚退学制度 135
第四项 学习年限制度 136
第七章 教师之法律地位 138
第一节 教师资格之取得 138
第一项 教师职业的定位 138
第二项 教师资格之取得 138
第二节 教师之聘用 148
第一项 教师任用基本原则 148
第二项 各级学校任用程序 148
第三项 教师而兼任行政职务者 152
第三节 教师与学校之法律关系 152
第一项 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 152
第二项 教师与学校关系 153
第三项 教师与学校之公法关系内容 158
第四节 教师之角色 159
第一项 国家文化动态传递者 159
第二项 社会的反省者 160
第三项 学习的指引者 160
第八章 教师之权利与义务 163
第一节 教师之权利 163
第一项 作为一般国民之权利 163
第二项 作为公务员之权利 164
第三项 作为劳动者之权利 170
第四项 作为教育人员之权利 173
第二节 教师的义务 179
第一项 作为一般国民之义务 179
第二项 作为公务员之义务 179
第三项 作为劳动者之义务 183
第四项 作为教育人员之义务 185
第九章 教师责任与申诉制度 193
第一节 教师之责任 193
第一项 刑事责任 193
第二项 行政责任 193
第三项 国家赔偿之民事责任 195
第四项 教师与学校间之契约责任 204
第二节 教师申诉制度 215
第一项 教师申诉制度之本质 215
第二项 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之范围 216
第三项 申评会之法律地位与组织 217
第四项 教师申诉之程序 218
第十章 学校制度 228
第一节 学校制度之意涵 228
第二节 学校的功能 228
第一项 养成良好生活习性 228
第二项 培养理性思辩态度 229
第三项 训练知识生活技能 229
第四项 传承文化艺术修为 229
第三节 学校之分类 230
第一项 公立与私立学校 230
第二项 学校种类 231
第四节 公立学校之组织 236
第一项 各级学校校长任命程序 237
第二项 其他教育行政人员 257
第三项 校长及学术行政主管任期 238
第四项 学校行政组织之检讨 238
第五节 家长会——教育协助组织 239
第六节 学校教育行政应遵守之程序 240
第七节 学校设施之责任 241
第一项 国家赔偿构成要件分析 242
第二项 国家赔偿案例检讨 244
第十一章 私立学校法制 249
第一节 私人兴学的宪法保障 249
第二节 私立学校之设立程序 251
第一项 私校设立相对自由原则 251
第二项 私校许可原则 252
第三项 私校设立之程序 253
第三节 私立学校之组织 257
第一项 董事会 257
第二项 校务行政系统 267
第四节 对私立学校之监督 272
第一项 对董事会之监督 273
第二项 财务监督 276
第三项 教育行政监督 280
第四项 教学活动之监督 282
第五节 国家对私立学校之奖励与补助 283
第一项 国家对私立学校奖励与补助义务 283
第二项 类似奖励与补助机制 285
第六节 私立学校之附随义务 285
第十二章 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 288
第一节 学术自由的意义 288
第一项 作为制度性保障的学术自由 288
第二项 学术自由之主体 289
第二节 大学自治 292
第一项 大学自治权之性质 292
第二项 大学自治权的内涵 293
第三项 大学自治权之界限——二一退学制度之检讨 308
第十三章 教育行政机制 312
第一节 教育行政权之功能 312
第一项 以教育目标为取向 312
第二项 以协助教学研究为取向 312
第三项 以督促学生向学为取向 312
第二节 教育行政组织 313
第一项 中央教育行政组织 313
第二项 地方教育行政机关 317
第三项 各级学校行政组织 318
第三节 教育行政作用 318
第一项 教育政策之拟定 319
第二项 法令的制定与执行 319
第三项 教育预算之编列 320
第四项 对学校的监督 321
第十四章 教科书审查制度 326
第一节 教科书的功能 326
第一项 辅助教师教学 327
第二项 伦理行为规范的认知 328
第三项 基础知识体系建构 328
第四项 传承文化及认知人类文明 329
第五项 与国际知识接轨 329
第六项 升学考试命题之基本依据 330
第二节 教科书编纂制度 331
第一项 教科书编纂基本类型 331
第二项 我国教科书的演进 332
第三项 教科书审定的基准 335
第四项 教科书审定程序 336
第五项 教科书采用权 338
附录 341
本书参考文献 341
附录法规 345
司法院大法官相关解释 391
国际条约 401
事项索引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