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土地税 277
第一章 通则 280
第一节 土地征税之原则 280
第二节 法令免税之土地 284
第三节 土地改良物之意义 285
第四节 土地改良物价值之估报 287
第五节 土地税之征收程序 288
第六节 土地税为地方税 289
第七节 附加税征收之禁止 294
第八节 土地市价之统计 295
第九节 土地税之纳税人 296
第十节 估计专员之设置 297
第二章 地价之申报及估计 297
第一节 地价之种类与估计法 297
第二节 标准地价异议之公断 301
第三节 估定地价从新之估计 304
第三章 改良物价值之估计 307
第一节 建筑物价值之估计 308
第二节 农作改良物价值之估计 314
第三节 改良物估价之通知与公断 315
第四章 地价册 317
第五章 税地区别 320
第六章 土地税征收 323
第一节 土地税之种类 323
第二节 土地税征收之方法与时期 328
第三节 地价税率之限度 336
第四节 土地税率之增加 340
第五节 土地增值总数额之标准 342
第六节 土地增值免税之限度 347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之税率 349
第八节 土地税之限时征收 385
第七章 改良物征税 386
第一节 市地改良物之征税 387
第二节 改良物税为地方税 393
第三节 乡地改良物之免税 394
第八章 欠税 395
第一节 地价税之欠税 395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之欠税 396
第三节 改良物税之欠税 398
第九章 土地税之减免 399
第十章 不在地主税 405
第一节 不在地主之意义 406
第二节 不在地主之土地税率 408
第三节 不在地主之呈报 409
第五编 土地征收 411
第一章 通则 411
第一节 土地征收之意义 411
第二节 公共事业之范围 416
第三节 土地征收之声请 420
第四节 土地征收之认定 422
第五节 名胜古迹之避免 423
第六节 附带征收与区段征收 424
第七节 定着物之一倂征收 425
第八节 接连土地损害之补偿 426
第九节 土地征收之扩张请求权 427
第十节 被征收人之权利 427
第十一节 公用土地征收之限制 430
第十二节 土地征收权之效力 432
第十三节 土地征收之效果 433
第二章 征收准备 436
第一节 详细计划之拟具 436
第三章 征收程序 444
第一节 征收之公吿及通知 445
第四章 补偿地价 448
第五章 迁移费 450
第六章 诉愿与公断 451
第七章 罚则 454
附录 459
一 土地法原则 459
二 胡汉民氏在中央纪念周关于土地法内容的演讲词 468
三 土地征收法 479
四 不动产登记条例 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