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二章 立法 7
第一节 导论 7
第二节 作为法的渊源之一的立法 10
第三节 立法与主权 21
第四节 认真看待立法 26
第五节 结论 31
第三章 先例 33
第一节 先例的表征 33
第二节 先例在法律中的运行 38
第三节 先例与立法 47
第四节 有拘束力先例的形式 50
第五节 先例,拘束力和规则力 58
第六节 先例的证成 73
第四章 习惯 81
第一节 习惯作为一种法的渊源的历史基础 82
第二节 习惯的理论框架 86
第三节 确认习惯效力的普通法规则 89
第四节 习惯作为一种法的渊源的困惑 97
第五章 委托立法 112
第一节 导论 112
第二节 劳动仲裁 114
第三节 调解 136
第四节 结论 147
第六章 宪法 149
第一节 定义性的问题 150
第二节 加拿大最高法院和“解释” 166
第三节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和推定权利 170
第四节 加拿大最高法院和不成文的宪法性法律 171
第五节 结论 179
第七章 大陆法系法的渊源 184
第一节 导论:理论框架—大陆法系法律学说中 “法的渊源”的基本概念 184
第二节 宪法和立法 198
第三节 其他法的渊源 214
第八章 国际法 249
第一节 导论 249
第二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253
第三节 条约 257
第四节 国际习惯法 260
第五节 一般原则 268
第六节 结论 274
第九章 权威 277
第一节 语义证成的权威和深层证成的权威:首要的观点 279
第二节 古代手稿的权威 282
第三节 解释的权威 284
第四节 古代权威再考察 285
第五节 法律权威再探 286
第六节 后-后现代主义者的结论 288
参考书目 290
主题索引 310
人名索引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