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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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云升等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811396164
  • 页数:228 页
图书介绍:本书汇集了截至目前企业法领域中最新的各类疑难问题,针对每个问题,均按照疑难问题、分析与结论、法律依据的形式编写。

第一章 公司设立制度中的疑难问题 1

一、一人公司不应只限于有限责任公司 1

二、确定发起人身份应以公司章程的签名为准 3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5

四、公司章程是国家意志和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 7

五、公司设立登记应统一立法 9

六、公司设立登记瑕疵不能轻易被宣告撤销登记 11

七、公司设立登记瑕疵应承担民事责任 13

八、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要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14

第二章 公司人格制度中的疑难问题 17

一、公司的商事能力取决于公司自主决定的经营范围 17

二、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并非一概无效 19

三、公司具备侵权行为能力 21

四、抽逃出资后的公司法人人格一般仍然存在 22

五、否认公司人格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24

六、公司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可构成侵权 26

第三章 公司资本制度中的疑难问题 29

一、非货币出资应当符合法定标准 29

二、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本质上仍然是法定资本制 30

三、借贷出资应区别看待出资人地位 32

四、非法手段获取的货币应区别情况认定出资效力 34

五、知识产权出资范围应受限制 36

六、以股权出资应符合一定条件 38

七、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权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39

八、公司合并时享有异议权的股东有范围限制 41

九、公司增资时股东仍可分期缴纳股款 43

第四章 公司法人治理中的疑难问题 45

一、公司必须依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 45

二、类别股东会制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47

三、弃权票仍具有法律意义 49

四、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须具备相应资格 51

五、出任董事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53

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我交易受限制 55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7

八、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职权要合理划分 59

九、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应适当分散 62

十、股东可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利益 64

第五章 股权转让中的疑难问题 67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7

二、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也要受到一定限制 69

三、股权登记不是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要件 71

四、法院强制执行股东股权须符合法定程序 72

五、转让有瑕疵股权的行为应为有效 74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76

七、股东权利可因继承而发生转移 78

八、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 79

九、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当事人转让股份存在法定限制 81

第六章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中的疑难问题 84

一、扩大清偿责任人范围可有效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84

二、公司分立时应细化异议股东收买请求的程序规定 86

三、应适当缩小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87

四、公司分立时须进一步强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89

五、公司减资前须严格遵守债权人保护程序 91

第七章 公司债券中的疑难问题 94

一、债券发行应当有数额限制 94

二、公司债券转让的效力应区别对待 96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有范围限制 97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需要履行增资手续 99

五、公司债券发行不能强制担保 100

第八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疑难问题 103

一、公司解散不等于公司法人资格终止 103

二、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105

三、法院可以判令公司解散 107

四、清算组应按法律规定组成 110

五、公司法定清算义务人应为股东 112

六、清算组既是公司的受任人又是公司机关 114

七、清算组成员义务不同于董事义务 116

八、清算组成员违反义务须承担赔偿责任 118

第九章 合伙企业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121

一、合伙企业是商人,不是一般的民事合伙关系 121

二、成为普通合伙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23

三、全体合伙人书面协商一致是成立合伙企业的前提条件 125

四、合伙人出资可以采用多种方式 128

五、合伙企业在清算前合伙人不得清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130

六、合伙人相互之间享有财产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132

七、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134

八、普通合伙企业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决定 135

九、普通合伙人须履行竞业禁止及自我交易禁止的义务 137

十、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有先后 139

十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负担主要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141

十二、合伙人的内部协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42

十三、加入合伙企业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144

十四、有限合伙与隐名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存在区别 146

十五、合伙企业也可以适用破产制度 147

十六、有限合伙人较普通合伙人有更自由的权利 149

十七、有限合伙人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可能 151

第十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154

一、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54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并不完全独立于投资人的个人人格 156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或家庭承担 158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60

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 162

六、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由他人来经营 164

七、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让和继承 166

八、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制度有特殊规定 168

第十一章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170

一、股份合作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法人 170

二、股份合作企业有别于股份有限公司 172

三、股份合作企业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174

四、股份合作企业的分配制度有别于其他企业形式 176

五、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享有特殊权利 178

六、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变动要遵守特别规则 180

第十二章 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183

一、中外合资公司并非按照公司法设立 183

二、外方出资方式和规模受到法律的限制 185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采用承包经营方式 187

第十三章 企业破产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190

一、非企业法人也可能纳入破产企业的范围 190

二、我国的破产程序具有域外效力 192

三、破产抵销不同于民法上的债务抵销 194

四、债权逾期未申报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96

五、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无须申报 198

六、破产管理人是破产财产受托人 200

七、破产管理人有失勤勉将承担法律责任 203

八、破产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必须接受监督 205

九、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207

十、破产取回权是受到破产程序限制的私法权利 209

十一、别除权的标的物是破产人的特定财产 210

十二、破产重整不再以达成和解协议为前提条件 212

十三、和解协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偿债契约 215

十四、重整计划是拯救公司命运的强制性契约 216

十五、劳动债权的优先受偿应受到限制 218

相关法律、法规名目 221

主要参考文献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