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盗窃罪的起源与发展 1
第一节 盗窃的起源与发展 1
第二节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盗窃罪 3
一、奴隶社会的盗窃罪 3
二、封建社会的盗窃罪 3
第三节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盗窃罪 19
一、晚清时期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19
二、北洋军阀时期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19
三、国民党统治时期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20
第四节 历代盗窃罪的共同规律和特点 20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盗窃罪的立法沿革 21
一、关于盗窃的称谓 21
二、关于盗窃内容 22
第二章 盗窃罪的特点与危害 23
第一节 盗窃犯罪的特点 23
一、盗窃犯罪案件数量多 23
二、盗窃价值数额增大 27
三、盗窃犯罪的目标或对象发生巨大变化 28
四、犯罪手段不断变化 39
五、盗窃犯罪主体发生变化 43
第二节 盗窃犯罪的危害 48
一、造成巨大的直接财产损失 48
二、造成不可估量的间接经济损失 48
三、容易引发暴力犯罪案件,造成人身伤亡 49
四、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0
第三章 盗窃罪的构成 51
第一节 盗窃罪主体的认定 53
一、盗窃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53
二、盗窃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55
第二节 盗窃罪主观要件的认定 57
一、盗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 58
二、盗窃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或牟利目的 59
三、盗窃罪在主观上还应以非法占有数额较大财物为目的 61
四、盗窃对象认识错误的定罪问题 64
第三节 盗窃罪客体的认定 66
一、理论上关于盗窃罪客体的几种主张 66
二、盗窃罪客体的具体认定 68
第四节 盗窃罪客观要件的认定 72
一、窃取行为的概念 73
二、窃取行为的特征 75
第四章 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认定 77
第一节 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之理论探讨 77
一、盗窃罪对象——财物的含义 77
二、理论上关于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之争议 78
三、盗窃罪对象应有属性之界定 84
第二节 财物的经济属性与盗窃对象的认定 85
一、财物经济属性的界定 85
二、财物经济属性的司法认定 87
第三节 财物的物理属性与盗窃对象的认定 110
一、财物的物理属性概述 110
二、盗窃对象中动产与不动产的认定 113
三、盗窃对象中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的认定 121
第四节 财物的法律属性与盗窃对象的认定 137
一、财物的所有权与盗窃对象 137
二、非法持有物及违禁品与盗窃对象 141
三、不构成盗窃对象的几种情况 145
第五章 盗窃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的认定 148
第一节 盗窃预备与未遂的划分 148
一、划分盗窃预备与未遂的理论标准 148
二、盗窃预备与未遂的司法认定 153
第二节 盗窃未遂与既遂的划分 155
一、认定盗窃未遂与既遂的一般标准 155
二、各种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160
第三节 盗窃中止的认定 165
一、盗窃不能与盗窃中止的问题 166
二、认识错误的未遂与犯罪中止 166
三、盗窃未被发现而主动归还财物,是盗窃既遂,还是中止 166
第四节 盗窃预备、未遂、中止罪与非罪的认定 167
一、盗窃未遂罪与非罪的认定 167
二、盗窃预备罪与非罪的认定 175
三、盗窃中止罪与非罪的认定 175
四、对盗窃预备、未遂、中止定罪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176
第五节 盗窃部分未遂的认定与处理 176
一、盗窃罪中部分未遂罪与非罪的认定 176
二、正确处理盗窃未遂额与定罪量刑的关系 178
第六章 共同盗窃犯罪的认定 180
第一节 共同盗窃的特征及其构成 180
一、共同盗窃的概念和特征 180
二、共同盗窃犯罪的种类 181
第二节 事前通谋销赃形式共犯的认定 182
第三节 不构成共同盗窃的几种情况 184
一、同时盗窃 184
二、二人以上在同一地方先后盗窃 184
三、无通谋的事后销赃、分赃、匿赃行为 185
第四节 盗窃集团的认定 185
一、盗窃集团的特征 185
二、盗窃集团与一般共同盗窃、团伙盗窃的界限 188
第五节 共同盗窃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191
一、盗窃犯罪中主犯的认定 191
二、共同盗窃犯罪中从犯的认定 195
三、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96
第六节 共同盗窃刑事责任的认定 201
一、共同盗窃定罪量刑的基本根据 203
二、盗窃实行犯的行为过限,教唆犯、帮助犯的责任如何认定 204
第七章 盗窃罪的一罪与数罪 206
第一节 划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及其类型 206
一、划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206
二、一罪的类型 207
三、数罪的类型 208
第二节 盗窃罪中特殊一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209
一、盗窃罪的法规竞合 209
二、盗窃罪的想象竞合 211
三、盗窃罪的牵连犯 213
四、盗窃罪中的转化犯 214
第三节 盗窃罪中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215
一、盗窃罪中的想象竞合、法规竞合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215
二、盗窃牵连犯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218
三、盗窃罪中几种具体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222
第八章 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228
第一节 盗窃数额罪与非罪的界限 228
一、盗窃数额与盗窃罪与非罪的一般标准及其适用 228
二、盗窃数额与盗窃罪与非罪的修正标准及其适用 230
三、理论上对修正标准的争议及其澄清 231
第二节 “多次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234
一、“多次盗窃”的法定含义和定罪标准 234
二、“数额较大”与“多次盗窃”的定罪界限 236
三、认定多次盗窃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241
第三节 盗窃行为的性质与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242
一、民事、治安、刑事三种不同性质盗窃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242
二、民事盗窃罪与非罪的认定 243
第四节 盗窃目的与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245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牟利目的”的认定 245
二、使用盗窃的认定 246
三、缺乏共同盗窃故意的不构成盗窃罪 247
四、没有据为己有目的的盗窃,不能作为盗窃罪处理 248
第五节 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 249
一、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盗窃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249
二、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范围 251
三、近亲属财产的范围 253
四、对“确有追究必要”的理解和适用 255
五、对家庭成员及亲属盗窃构成犯罪的,在处理上要与普通盗窃区别开来 258
第六节 单位盗窃罪与非罪研究 259
一、单位盗窃的概念及特征 259
二、单位盗窃能否构成盗窃罪的理论分歧和司法现状 261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单位盗窃的司法解释 263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存在的主要缺陷 265
五、单位盗窃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程序予以解决 270
第九章 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273
第一节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273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法律界限 273
二、几种常见的盗窃与诈骗易混案件分析 275
三、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方法 291
第二节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291
一、盗窃罪与贪污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 292
二、“监守自盗”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293
三、内外勾结盗窃犯罪性质的认定 299
第三节 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界限 307
一、关于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主体方面的区别 307
二、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 309
三、盗窃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 310
第四节 盗窃罪与侵占、抢夺、抢劫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314
一、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314
二、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317
三、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限 317
四、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318
五、盗窃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319
六、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 322
七、盗窃罪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界限 322
八、盗窃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界限 325
九、盗窃罪与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的界限 325
十、盗窃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界限 327
十一、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329
十二、盗窃罪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界限 331
十三、盗窃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界限 331
十四、盗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332
十五、盗窃罪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界限 333
十六、盗窃罪与盗窃非财产性物质犯罪的界限 335
第十章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 339
第一节 盗窃“数额较大”的性质 339
第二节 数额在盗窃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342
第三节 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 343
一、被盗物品价值的认定 343
二、有价证券、票证、支付凭证的认定 349
三、盗窃后的销赃数额的认定 349
四、多次盗窃数额的认定 350
五、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计算 350
六、关于盗窃增值税发票等的数额计算 350
七、盗窃移动电话、盗用电信码号等数额的计算 351
八、重复盗窃数额的认定 352
第四节 认定被盗物品价值或价格应当注意的几个程序问题 355
一、应当委托有评估权的单位进行评估 355
二、应当由具有评估权的人评估 355
三、要严格按照程序估价 356
第十一章 利用计算机盗窃的认定 357
第一节 计算机盗窃的概念和特点 357
一、盗窃方法或手段具有独特性 358
二、盗窃对象具有局限性 358
三、客观要件具有单一性 358
第二节 利用计算机盗窃的范围和主要表现形式 359
一、利用计算机盗窃金融机构的电子货币 359
二、利用计算机盗用电信服务 364
三、窃取计算机软件 365
第三节 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的认定 366
一、利用计算机盗窃与利用计算机贪污或职务侵占、诈骗罪的界限 366
二、破密复制使用他人计算机软件或者非法拷贝软件能否构成盗窃罪 367
三、计算机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373
第十二章 流窜盗窃和“偷开”汽车的认定和处理 382
第一节 流窜盗窃的认定和处理 382
一、流窜盗窃的概念和特征 382
二、流窜盗窃犯罪事实的认定 383
三、流窜盗窃的定罪与量刑 385
四、流窜盗窃犯罪案件的管辖和共同流窜盗窃犯罪的审判程序问题 386
第二节 “偷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认定和处理 387
一、“偷开”汽车等交通工具概述 387
二、外国关于“偷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立法规定 388
三、我国关于处理“偷开”汽车的规定 390
四、“偷开”汽车的类型及其处理 392
第十三章 盗窃罪的刑罚适用 398
第一节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398
第二节 盗窃“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标准的划分及其在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 399
第三节 盗窃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作用及其适用 402
一、情节在量刑中的作用 402
二、修订刑法关于盗窃情节的规定 402
三、“严重情节”与“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及累犯加重处罚的适用 403
第四节 盗窃金融机构、珍贵文物的量刑 407
一、盗窃金融机构的量刑 407
二、关于盗窃珍贵文物的刑罚适用 410
第五节 共同盗窃的量刑 413
一、要根据共同犯罪成员身份划分各自应承担责任的数额 413
二、要根据各共犯的身份确定各自对责任数额承担责任的大小 414
三、要把各共犯各自持有的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414
四、对共同盗窃犯量刑时,应对为主盗窃和参与盗窃综合考虑 414
五、在同案中,对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上的多名主犯适用刑罚时,可以出现“异罪同罚”的情况 414
第六节 盗窃罪中财产刑的适用 415
一、关于罚金的适用问题 415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 417
第十四章 盗窃罪的附带民事诉讼 419
第一节 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419
第二节 盗窃犯罪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及范围 421
一、必须以盗窃犯罪行为和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 421
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与刑事诉讼的犯罪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422
三、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内容必须是物质损失 422
第三节 盗窃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认定及范围 424
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问题 424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427
第四节 处理盗窃犯罪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428
一、盗窃罪犯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适用一般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428
二、对多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应正确处理其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关系 430
三、正确掌握实际赔偿原则 430
四、要正确处理好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关系 431
五、要正确处理赔偿与量刑的关系 431
第十五章 盗窃罪赃款赃物的追缴和处理 432
第一节 第三人占有盗窃赃款赃物的追缴问题 432
一、第三人恶意占有赃物的,应予无条件追缴 432
二、第三人善意占有赃物应区别情况 433
第二节 盗窃赃款赃物追缴后的实体处理政策界限 437
第三节 盗窃赃款赃物追缴后的处理程序 440
一、关于赃款赃物处理程序的规定和执行情况 440
二、赃款赃物随案移送是法制原则的要求 442
三、关于完善赃款赃物随案移送的具体操作问题 443
第十六章 盗窃罪的修改与完善 446
第一节 修改和完善盗窃罪立法的必要性 446
一、盗窃罪具有极高的立法价值 446
二、盗窃罪现行立法不适应惩治盗窃犯罪的实际需要 448
第二节 修改和完善盗窃罪的立法建议 448
一、关于对现行立法自身内容的修改建议 448
二、补充盗窃罪内容的建议 453
三、完善盗窃犯罪的立法形式或体例的建议 460
后记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