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本书研究动因 1
二、本书研究思路 4
三、本书主要创新及其意义 5
四、本书内容安排 26
第一编 工具编——企业法主体概念分析本编导读 31
第一章 企业的法律含义 33
第一节 经济学上关于企业含义的论述 34
一、马克思关于企业含义的论述 34
二、西方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35
三、我国当代经济学关于企业含义的论述 38
四、对经济学上关于企业含义论述的小结 39
第二节 企业的法律含义解析 39
一、企业法律含义的方法论 40
二、企业法律含义的本体论 42
三、企业法律含义的辨析与结论 49
第二章 企业法的含义 54
第一节 广义的企业法 54
第二节 中间意义的企业法 55
一、中间意义的企业法的外延 55
二、中间意义的企业法的内涵 57
三、企业法体系应建立在中间意义的企业法基础之上 57
第三节 狭义的企业法 58
一、狭义的企业法的外延 58
二、狭义的企业法的内涵 59
第三章 企业法主体 62
第一节 企业法主体的含义与意义 62
一、企业法主体的含义 62
二、企业法主体的意义 64
第二节 企业法主体的基础——企业形态 65
一、企业形态的含义 65
二、企业形态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67
三、企业形态与企业分类的区别 68
第三节 企业法主体的内涵——企业法律形态 72
一、企业法律形态的含义 72
二、企业法律形态的确定标准 74
三、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 84
四、企业法律形态的意义 94
第四节 企业法主体只能是企业法律形态 96
一、企业法律形态能作为企业法主体 96
二、只有企业法律形态才能作为企业法主体 103
第四章 企业法主体概念 106
第一节 明确企业法主体概念的意义 106
一、概念与法律概念的意义 106
二、企业法主体概念的意义 107
第二节 有关企业法主体概念的各种观点与法律实践 108
一、关于企业法主体概念的各种观点 108
二、我国企业法主体概念的法律实践 110
第三节 企业法主体概念的界定 111
一、企业法主体概念是对企业法律形态的表述 111
二、对企业分类的表述不能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 112
第二编 选择编——从国有企业到公产企业的企业法主体概念之选择本编导读 117
第五章 国有企业概念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的审视 119
第一节 国有企业概念的形成及历史演变 119
一、国营企业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119
二、国营企业概念到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的发展 120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到国有企业概念的发展 121
四、企业实践的发展呼唤新的企业概念 122
第二节 国有企业概念的法律界定与理论争议 123
一、已有立法未能明确界定国有企业概念 124
二、理论界对国有企业概念的争议 126
第三节 国有企业概念不适合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 132
一、国有企业概念存在缺陷 133
二、国有企业概念不能表达企业法律形态 137
三、我国学界对国有企业概念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的质疑 138
四、对国有企业的企业法主体概念需要重新思考 139
第六章 公产企业概念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的探讨 142
第一节 公产企业概念的提出 143
一、公产企业的含义及其类型 143
二、公有资产投资者的类型 144
三、各类公产企业的内涵 146
第二节 公产企业分类的理由 151
一、能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公有资产对企业的投资概况 152
二、能较好地概括我国原国有企业及其改革后形成的各种企业的企业形态 153
三、能较好地体现我国经营性公有资产投资的功能与作用 154
第三节 公产企业的特征与性质 155
一、公产企业的特征 155
二、公产企业的性质 159
第四节 公产企业概念适合作为企业法主体概念 162
一、公产企业概念可以表述企业法律形态 162
二、公产企业概念客观地反映了该类企业的实际情况 163
三、公产企业概念含义明确,表达准确 163
第七章 公产企业概念取代国有企业概念的必要性 164
第一节 公产企业概念取代国有企业概念能更准确地表达这类企业的经济性质 165
一、国有企业概念难以准确表达企业的经济性质 165
二、公产企业概念能更准确地表达这类企业的经济性质 166
第二节 公产企业概念取代国有企业概念能更好地反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167
一、国有企业概念难以反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167
二、公产企业概念能更好地反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170
第三节 公产企业概念取代国有企业概念能更好地体现现代企业的内在规律 171
一、国有企业概念有悖于现代企业是市场合约的企业理论 171
二、公产企业概念符合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思想 173
第四节 公产企业概念取代国有企业概念能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 174
一、公产企业概念在企业称谓上更接近国际惯例 174
二、公产企业概念在企业界定和企业分类上更接近国际惯例 177
第三编 构建编——公产企业法律体系之构建本编导读 183
第八章 我国国有企业立法的审视 185
第一节 我国国有企业立法历程的回顾 185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的国有企业立法 185
二、1978年至1992年期间的国有企业立法 186
三、1993年以后的国有企业立法 187
第二节 我国现行国有企业法律体系概述 188
一、《宪法》 189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 189
三、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 190
四、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 190
五、国有企业特别法 191
六、规范国有企业的其他相关立法 191
第三节 我国现有国有企业立法不能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 191
一、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不能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 192
二、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不能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 195
三、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与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国有企业立法二者之间既存在法律调整的不到位,又存在法律适用的重复与冲突 198
四、现有国有企业立法使用的企业法主体概念不能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 199
第九章 国外公产企业法律制度的学习与借鉴 202
第一节 国外公产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202
一、国外公产企业的发展历程 202
二、法国公产企业法律制度 203
三、美国公产企业法律制度 207
四、澳大利亚公产企业法律制度 209
五、韩国公产企业法律制度 211
六、日本公产企业法律制度 215
第二节 国外公产企业法律制度的学习与借鉴 218
一、加强公产企业立法,依法管理公产企业 218
二、科学划分公产企业,对公产企业进行分类立法规范 219
三、树立法律权威,科学理顺国家与公产企业以及公产企业内部的关系 221
四、加强公产企业监督,保证公产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22
第十章 我国公产企业法律体系的构建 224
第一节 公产企业法性质的分析 225
一、公产企业法性质概述 225
二、公产企业法性质分析 226
第二节 我国公产企业法律体系基本构架的设想 227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公产企业法律体系的龙头 227
二、制定《公共企业法》、《公有公司法》专门调整公共企业和公有公司 231
三、援用《公司法》规范相对公有公司和公产参股公司 232
四、制定《股份合作社法》借以调整公产合作社企业 233
五、完善公产合作企业法律制度,有效规范公产合作企业 236
六、完善公产企业特别法 237
第十一章 完善公共企业的法律规制 239
第一节 公共企业的法律规制应专门立法 239
一、公共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 239
二、公共企业的法律规制应有别于其他企业 240
三、我国公共企业立法的模式、内容与原则选择 241
第二节 公共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想 243
一、公共企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 243
二、公共企业的执行机构——经理层 244
三、公共企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 245
四、公共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机构——职工代表大会 246
五、公共企业的政治核心——党委会 246
六、政府在公共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247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企业原则是公共企业法律规制的应然选择 248
一、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企业原则是公共企业法律规制的应然选择 248
二、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与股东治理在公共企业法律规制中是统一的 250
第四节 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企业原则在公共企业法律规制中的制度构建 251
一、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公共企业决策与管理制度构建 251
二、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公共企业监督制度构建 252
第五节 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企业原则在公共企业法律规制中的诉讼保障 254
一、利益相关者通过司法途径参与企业治理在国内外的发展 255
二、利益相关者通过司法途径参与公共企业治理的诉讼保障 256
第十二章 完善公有公司的法律规制 258
第一节 公有公司的内在特性要求以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 258
一、公有公司的内在特性 258
二、公有公司的内在特性要求其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不能等同于一般商事公司 259
三、公有公司的内在特性决定了《公有公司法》的法律属性有别于一般公司法 261
四、公有公司立法模式的选择 263
第二节 公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想 265
一、公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与原则 265
二、公有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架 267
本书主要参考文献 270